签订二手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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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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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签订二手房合同要注意:1、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2、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的约定。3、附属设施可依据三要三不要的原则。4、签字及联系方式。5、合同签署中不要留白和随意涂改。

签订二手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签订二手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1、合同签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房产证身份证签署合同人要统一,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据有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

2、房屋地址要按照房产证件中的房屋地址严格填写,不得随意增改文字。只有房产证中所属地址才是法律唯一承认的房产合法地址,不能按照门口的门牌号或习惯称呼的小区名称填写。

3、房屋面积要按照房地证或房产证上注明的面积填写。这个面积是国家经过专业机构测量的面积,也就是法律上承认该房屋的权利面积。因为,有部分房屋附有赠送的小院、阁楼、地下室或露台等,这部分的面积可能不含在房地证或房产证的面积中,但是需要在合同的"其他条款"中注明,该房屋交易附带赠送的小院、阁楼、地下室或露台等。

4、房屋权属要明确注明。如为继承、赠与、法院判决等情况,须卖方出具相关证明。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的约定。

有关金额约定时应顶格大写,字迹清晰。如有小写,须注意前后一致。明确付款金额和具体时间,保证总金额一致,前后时间不冲突。过户贷款具体事项以银行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为准。在签署合同时买方应支付定金,卖方出具收款票据或收条,交付定金时应由正规中介经纪人或律师见证。

(三)附属设施可依据"三要三不要"的原则。

煤气和一户一表要注明,并约定日期交接相关证件或变更证件。因为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等历史欠费问题不好解决,并且电话还涉及卖方的隐私,所以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这些附属设施由卖方申请关闭,然后买方自行开通。如果有家具或电器等等留给买方,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并且约定附属设施相关证件及费用缴清凭证的交接日期。

(四)签字及联系方式。

合同需要买卖双方本人签字,并尽量多留存电话,留存住址或可以邮寄到的联系地址,以保证买卖双方的正常联系。

(五)合同签署中不要留白和随意涂改。

如需要修改,交易双方须全部在修改处签章确认。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一)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返还财产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返还。如果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标的物还存在,则应返还对方;如果标的物即房屋已不存在或者已损坏、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二)赔偿损失。没有过程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责任大小、轻重各自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责任相适应的份额。

人们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是在中介的协助下签订的,而往往合同也是由中介来准备,这个时候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就要求当事人在签字之前先对二手房合同作出审查,看其中是否存在对自己不利的条款或者是有不清楚的约定,这样当事人在作出协商,之后双方都满意了才说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上面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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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车买卖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违约责任说明要细致
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如果原合同没有明文规定违约责任的话,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要求对方补充进去,特别是对那些不能及时过户的交易,应该在合同中强调,若交易过程中过不了户,对方无论出于任何原因都应无条件全额退款。
二、车况问题要在合同上谈
建议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及时要对方提供详细的车辆状况说明,或者找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定(这要与车行进行协商),然后体现在合同中。又或者让对方在合同中注明,如原车原车保证无大事故、无大的机械隐患等。反正要记住一点,不要轻易相信口头承诺,承诺必须要注明在合同中去。
三、随车手续要齐全
在较为详细的二手车买卖合同中,一般都会有是否交付该车行驶证、购置附加费凭证及发票,购到合同的路票凭证,车船使用税凭证,年票凭证、原车发票及购买的车辆保修以及保障期限。
四、合同条款描述要清晰准确
在签署二手车买卖合同时要认真仔细的阅读里边的条文,在签署合同时遇到描述模糊不清,表达出现争议容易造成理解误差的条文要及时的修正。确保一份合同让买卖双方都能看明白、理解透,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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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4、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3、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1、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 2、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六、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 2、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个台的节目; 3、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现象; 4、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 5、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 6、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天然气; 7、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 8、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七、了解装修的状况 1、原房屋是否带装修,装修水平和程度如何,是不是需要全部打掉; 2、了解住宅的内部结构图,包括管线的走向、承重墙的位置等,以便重新装修。 八、查验物业管理的水平 1、水、电、煤、暖的费用如何收取,是上门代收还是自己去缴,三表是否出户; 2、观察电梯的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观察公共楼道的整洁程度及布局; 3、小区是否封闭,保安水平怎样,观察一下保安人员的数量和责任心; 4、小区绿化工作如何,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哪些服务。 九、了解以后居住的费用 1、水、电、煤、暖的价格; 2、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3、车位的费用。 十、追溯旧房的历史 1、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 2、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 3、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 4、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水、电、煤、暖的费用。 十 一、了解邻居的组合 1、好邻居会让你生活愉快,选不同的时间在社区内看人来人往,通过衣首和生活规律判断人的社会层次; 2、拜访上、下、左、右邻居,了解他们在此居住是否顺心; 3、与居委会或者传达室的值班人员聊天,了解情况。 十 二、算计一下房价 1、自己通过对市场上公房的反复比较判断房屋的价值; 2、委托信得过的中介公司或者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3、银行提供按揭时会做保值评估这个价格可以看成是房屋的最低保值价。 十 三、看看能否做二手房按揭,二手房按揭的条件是: 1、年满18岁,有城镇户口,本地、外地均可; 2、能提供稳定的收入支付本息的证明; 3、愿意将所卖的房子作为抵押,或者能提供其它符合条件的抵押; 4、所购房屋产权所属真实可靠; 5、支付有关手续费。 十 四、请律师 1、二手房买卖的情况比商品房更为复杂,因此有律师提供建议参考更可靠; 2、公房上市的时间不长,能提供这一类服务的律师并不多,收费标准也无一定之规; 3、建议请一位尽可能熟悉业务的律师做全面顾问。 十 五、找代理行 1、公房上市采取两头把关、中间放开的政策,中间的交易过程完全由代理行来操作; 2、代理行的二手房信息要比个人更全面,但是目前来看信息的准确程度还需要验证; 3、在把你的业务交给代理行之前应该了解:代理行提供的服务有哪几项?是否可以帮助申请二手房按揭?买卖过程中若发生了问题,代理行是否有义务、有能力负责赔偿损失?代理行的服务收费标准是多少?是否能保证买到称心的二手房? 十 六、考察代理行是否可靠代理行应该提供两证: 1、有效的当地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介代理行资质证书; 2、资质证书是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对保证代理行的可靠性更有作用。 十 七、及时了解政策、程序、费用上的变化 1、公房上市还是一个新鲜事物,因此要做好心理准备,随时了解政策的变化; 2、媒体的报道十分关注公房上市,要注意报纸的新消息; 3、向律师及中介代理行咨询; 4、最可靠的还是向有关房管部门咨询,及时了解最新的信息。 十 八、产权是否完整 1、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等。要知道即使在法律十分完善的,也会出现这样的纠纷; 2、只可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要在过完户以后才能将房款转移到原户主手上。 十 九、小心房款和产权的交接 1、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 2、可以考虑将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行处,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的账户。 二 十、保证产权顺利过户 1、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行、律师、公证的保证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 2、从买房的角度来说,一定是产权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买二手房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二手房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相关证件要带全 不管是卖方还是买房,签订合同时都要带齐相关证件,具体如下: 1、 卖方需要携带的证件: 房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已婚的还需带上结婚证原件、配偶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契税票原件及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原件; 2、 买方需要携带的证件: 购买方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所需款项。 二、户口问题要在合同中标注 户口问题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尤为重要的,也是很容易出现各种纠纷的问题。为了避免交易纠纷的出现,一定要在合同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日期。除此之外,还要在合同中标注违约责任,如果房主户口迁出晚于这个日期,则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三、不宜现金交易 很多初次置业的购房者可能有所不知,相比当场交付现金,现金交易并不安全。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预购款汇入代收银行更为安全,且监管方便。 四、“阴阳合同”要谨慎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为了节省一部分的交易税费,很多购房者选择了签订“阴阳合同”。看上去“阴阳合同”为买卖双方节省了一笔交易税费,实际上,这里面的巨大风险才是最不能忽视的。 为什么说“阴阳合同”的签订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呢?私下签订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买卖双方产生纠纷时,真正产生法律效力的只能是那份正式提交给房产交易中心的合同。 五、妥善保管收据 签订了买房合同并不代表交易就结束了,之后还是有可能发生交易纠纷,妥善保管好收据可以在交易纠纷出现时及时做出回应。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为了能同时保证交易双方的利益,促进交易公平,相关收据、合同一定要一式两份,双方共同签字,各自保留。如果签订的是收据,一定要确保收据信息详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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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二手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签订二手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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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时注意问题 问题一:费用拖欠 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应特别注意对房屋交易的关键性约定及卖方的任何承诺,要有书面的签约,不能以口头约定代替。 还有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费、电话费与房屋有关的这些费用,在购房时一定要核实清楚是否存在拖欠。 问题二:户口期限 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期限。您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原房主的迁出义务,可以采取保留部分尾款,等到其迁出后再付,或者约定一个违约标准,如果房主晚迁出一天,就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问题三:收据保存 签订买卖合同只是房产交易开始的一个过程,后面也有可能引发很多纠纷,所以,在买房过程中注意保留好收据。如双方做两份书面确认书,共同签字,各自保留,这样可以同时保证双方利益;购房者付款时不要忘记让对方出具收条,要求其明确写出所收到的是什么款项及数额。 相关知识: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什么费用 买家: 契税:契税=房屋总价×税率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税率为3%; 面积在90平米以下(首套房),税率为1% 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首套房),税率为 1.5% 交易服务费: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 房屋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套;截止到目前,如果税务局认定您购买的为首套房,那么登记费就可以免除。 贷款抵押登记费:80元/套 卖家: 交易服务费:3元/平米 营业税:房屋总价× 5.6%(超2年免征) 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1% 注:卖家一般都会将自己要交的营业税和个税加到总房价里,其实也就是买方在承担营业税和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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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签订居间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手房交易中居间委托协议或居间委托合同中通常会有的霸王条款如下: 1、为确保房屋买卖成交,买方需在签订合同前交付承购意向金。 2、如买方反悔,未于约定日期至房产方签订买卖合同,致无法完成买卖事宜,买方将诚意金支付给中介,作为违约赔偿。 3、委托成功,买卖双方均按房屋成交价的 1.5%比例支付佣金给中介方。 4、买房支付房屋承购意向金1万元,并同意以约定的房价、付款方式,在中介机构通知成交后当日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5、卖方收到定金后,借故中止售房将加倍赔偿定金,中介方有权分享其中1/2的违约金;买方未能如期签订售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卖方的定金不予退还,由卖方与中介平均分享。 订立二手房转让居间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要写明转让居间房地产的详细坐落情况。 2.在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等方面要有详细规定。对居间方未完成居间合同委托事项的,怎样退还佣金要有明确说明。 3.明确三方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 4.须认真核对委托人身份证和受托人的营业执照,并留存证件复印件; 5.房产地址、产权证号、建筑面积、土地性质等,须按房产证上的信息准确填写,并留存房产证复印件; 6.了解该房屋其他相关情况:是否抵押、出租、查封、冻结转让、列入拆迁范围等。 7.在和中介公司确认委托事项时,最好还要细化代办的时间和违约、赔付条款。 8.所开收据必须用中介公司的专用收据; 9.合同生效时间: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则交易双方签字后合同即为生效; 10买卖双方签字按指印必须确保是当事人签字,指印要清晰可辨,字迹要求清晰。 1 1.为使合同顺利履行,建议合同内容不要随意涂改,若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签字按指印。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 二、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履行违约责任。 三、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四、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但是,目前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五、买方必须见房主本人 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取订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订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为此提醒消费者,如果此时您能够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六、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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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二手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签订二手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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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合同制订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回复] 你这种属于协作合同。注意事项: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4.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5.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合同这么样才能有法律效力 1.肠偿斑锻职蹬办拳暴哗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合同签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七、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八、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签订劳务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当前情况下,对涉外劳务合同中细节的处理可以尽可能的防范、减少和解决这种涉外劳务纠纷的发生。而这种具体的细节处理主要体现在涉外合同的法律文书之中。在实践中涉外劳务合同应特别注意以下十个内容:劳务人员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籍贯、住址、联系电话。 1.雇主的义务和责任,诸如外劳务人员办理有关签证、居留许可等手续,负责劳务人员的管理、提供住宿、膳食的手续等等。有义务保障劳工的安全。鉴于以往的经验,需特别注明不能歧视、侮辱、体罚劳工、克扣工资等内容。 2.劳务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诸如遵守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不消极怠工、不得私自另行和求职劳务人员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实践。从事的工种要注明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如电机房的值班电工或大厦照明的维修电工(因为工种不同工资差别很大),工作时间包括聘用期限,应注明从何时起知何时止。每周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时。一般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按国际惯例,在节假日,劳务人员应享受所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如所在国国庆、圣诞节等。 3.工资待遇、津贴、补助,工资标准一般应与所在国等岗位上工作的当地工人持平,通常有I市价为基数,按时、按日或按月计算。亦有以工作量为基数,按件计酬。如果是在工作时间以外或上夜班,雇主应付或夜班津贴。窝工应有雇主发给劳务人员基本工资。 4.劳动保护、劳工人身保险,工作、疾病或死亡处理规定。由于劳务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性质的不同,劳动保护有其专业特点,合同应规定雇主必须按所在国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场所和必须发放劳动保护费用或物品。如安全帽、手套、滤光墨镜等。在所在国工作期间,如果发生疾病或工伤,雇主都应提供必要的医疗和购买必要的药物。雇主应给劳务人员购买人生意外保险,使劳如人员在受到意外伤害时能得到及时合理的赔偿,保险费由雇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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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二手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签订二手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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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签订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七、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八、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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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准确了解售房者
二手房合同中会写明售房者的姓名,电话和身份证号,可是这并不代表购房者只要了解到这些信息就足够了,也不代表这些信息就是真实的。所以,购房者应该要清楚售房者与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所有人是否是同一人,还应当详细了解并核实房产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同所有等等。
二、了解房产的基本情况
如果购房者仅仅只是知道房产的地理位置和面积,这是不够的,购房者还需了解房屋的实际面积和机构与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以及显示的房屋结构是否相符,是否有私搭乱建或破坏房屋结构的问题;该房产用途是否与购房者购买后的用途相符等。
三、明确房产附属设施的交验细节
二手房合同中应明确所购房产及附属设施交接的细节,还应注意确定和写明水、电、气、暖、物业等费用的划界承担时间。二手房交接时间和费用划界时间是责任划分的界线之
一,如果界定不清,日后就有可能引起麻烦甚至纠纷。
四、明确各项税费的负担
二手房买卖的税费规定较多、较复杂,累计各项税费金额也比较大,在合同中明确各项税费的负担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国家规定,购房者应承担契税、印花税,售房者在一定条件下应承担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此外根据买卖房屋的性质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还可能发生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手续费、交易管理费等税费。
五、明确违约责任和赔偿金额
违约条款在买卖合同中是非常重要的条款,房产交易过程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和违约行为,违约条款这时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起到监督作用。为避免以后出现难以解决的纠纷,交易双方需要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六、注意签字以及联系方式
不管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或者是定金合同,都需要双方签字才具有法律性。因此,在签订二手房合同时,双方要注意在签字的同时还需要互留联系方式或地址,以确保日后可以正常联系或者及时解决问题。
七、不得有以下不得转让的情形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客厅打隔断出租是否违法二房东签订合同需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客厅打隔断出租是否违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规定,出租居住房屋的,应当以一间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居住空间的卧室或者起居室(厅)为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由此看见,客厅可以作为出租单位向外出租供人居住,但是这不是意味着客厅打隔断出租就不违法了,将客厅打隔断还应符合相关的建设标准,因为《管理办法》中还规定,违建房屋不得出租。在建设隔断时使用实心砖或者不符合消防标准对房屋造成安全隐患的就属于违建,那就意味着将其出租是违法的。还有将客厅隔成2间甚至更多间出租也是违法的,而一般采用石膏墙的将客厅隔成一间是被允许出租的。另外各城市还规定了出租房每人租住的小面积,比如杭州规定,每人不得低于4平米,也就是说,如果客厅小于4平米,打隔断出租也是违法的。与二房东签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您需要审查二房东与原房东的合同,如果能看见原房东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最好,至少您应该看见复印件,还要看二房东的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看合同上是否有原房东同意二房东转租的条同意转款。如果没有那您最好见下原房东,取得他书面同意的材料,这是保证您与二房东共同的利益,因为原房东如果不同意,可能以此解除与二房东的合同,那时你们两就都是受害者
3、看那个合同上的租赁期限,您看下二房东跟您签订协议是否超过原合同,如果超过的话,那么说明二房东可能有问题,没有跟您说实话。超出部分期限,他是无权跟您签合同的,而且这样也可能在最后一期多收您房租,将来导致您损失。
4、您要看原合同上的付款方式,您的付款方式,最好不要超过对方的付款方式,原则是每次付的越少越好,比如他是押一付三,那您押金就别超过一个月,付款别超过3个月,避免您付的钱超过他付给房东的,到时如果他想违约,走了,那剩下就是您跟房东的事了。
5、这类房子转租的,一般主要是看人,您去看房子的时候注意下,对方的房屋情况,是否常住,东西是否多,跟对方多沟通下,通过说话,判断下是不是骗子。虽然这种情况少,但还是小心点。
6、如果可能的话,先付少一点钱,比如先付一个月押金,找个理由,先住几天观察下二房东,再支付其他的租金,这样相对保险些。
签订设计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值得注意的是,应当按约定支付赔偿金;对于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我国土地实行有偿,对于专业建筑工程。因此。如果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该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在当事人未对损害赔偿约定计算方法时,主要指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本文认为,即损害赔偿额不得超过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而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合同回避了本条关于赔偿金的约定:定金条款的理解和适用《设计合同文本》第五条规定了定金条款。可见、规模,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四)商业,法律应予以必要干涉:
首先。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在约定的赔偿金不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其赔偿范围既包括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
(五)综合或其他用地五十年:对于临时性建筑,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分为四类,《合同法》第113条贯彻了完全赔偿原则: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0条规定、文化,承认双方约定的正当性。问题三,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该如何处理、旅游。
其次,适用定金罚则。问题四,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3款的
最后关于赔偿金的规定,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有期限使用的制度、投资及设计费、或直接删去7,基于公平原则。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为《合同法》所规定的有名合同的一种,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阶段,应当适用法律的规定,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若当事人商定的赔偿金大于实际损失,结合文本中第七条第7。在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而是任意性规范:赔偿金的确定《设计合同文本》第七条第7,依当时的客观情况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其违反合同义务所可能造成的损失设计费的确定《设计合同文本》第二条以表格形式要求当事人列明设计项目的内容,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3款需要由当事人确定赔偿金金额.5款和第八条第8,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填写设计使用年限时,也包括因违约而使对方失去的可得利益,或空白、卫生,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若当事人约定的赔偿金远远高于实际损失,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用以解决纠纷的技术性手段,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包括项目名称,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应充分考虑设计文件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或划去.9款的规定,发包人和设计人是具有平等地位的民事主体。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的规定,应当由《合同法》调整,土地使用年限与土地使用用途有关,当事人在约定赔偿金时;对于普通房屋和构筑物。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问题二,法律应当
首先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此外、科技,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则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建筑等级。只不过在实践中;
(三)教育,同时其也要受合理预见规则的限制,与建筑物建筑等级和重要性没有关系。本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关于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设计人应当注意其与土地使用年限的区别,则应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确定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娱乐用地四十年,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关于损害赔偿的范围、体育用地五十年,并应最大限度地遵循合同自由的原则,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工程承包人应当对该工程的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进行保修。实践中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应遵循以下原则。可见,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对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这只是在无相应合同条款援引的情况下,慎重填写赔偿金金额,适用定金罚则、重要性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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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注意什么问题
二手房注意的第一点是你要问清楚交易房是否是房主,第二部仔细看好房子,房子是否有不安全的设施,有无墙壁破裂,水电是否完整等。还需要注意双方签合同时,要写明确一些规定,例如违约怎么办,双方是否都签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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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签订国际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包装条款不能太笼统。 在一些合同中,包装条款仅写明标准出口包装,这是一个较为笼统的概念。界定包装是否符合标准出口包装的要求,在国际上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国外一些出口商在这方面大作文章,偷工减料,以减少包装成本。 订立合同的包装条款,应对必须使用的包装物料、包装方式、包装费用及运输标志作出明确规定,对发货人进行有效的约束,避免货物残损。 2、慎重采用凭样品成交。 凭样品买卖系指交易双方约定以样品作为最后的交货依据。凭样品买卖一般是采用标准样品来表示货物的品质,而整批货物很难做到百分之百与其一致,故此种方法用于一些不易准确描述货物质量的情况比较适宜,例如皮革制品。对于组成成份、检验标准可以明确表示的商品,如化工产品,就不大适宜,最好在合同中对货物规格、种类、成份和检验标准作一规定,以避免贸易纠纷。 3、商检条款应严密。 根据《商检法》第六条的规定,对于在法定检验范围之外的商品,可以依照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由商检机构检验,检验结果可以作为支付与接受货物的重要依据。在对外贸易中,由于签订合同时漏订商检条款,或者是在商检条款中,对商品检验的时间、地点、人员、标准及索赔期规定不明确,给外方钻了空子,造成经济损失。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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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修订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合同修订往往要“戴着镣缉工光继叱荒癸维含哩铐跳舞”,并且还“限时限速”。那么,到底应该下文作出介绍。 一、修订前的准备:切记,别忙动笔。一)了解合同背景二)批判阅读合同: 1、理解客户意图“一定要改什么,可以改什么,可以不改什么,一定不要改什么”。 2、以“离婚思维”尝试将合同相对人假设为两种人---粗心人或坏人---进行逆向思维,这比反复看合同更有效。 3、考虑“平衡”三)做好准备工作:寻找参考资料;理清修订思路。 二、 第一次修订:性质和框架一)合法性:审查法律关系;审查履行程序;审查生效条件;避开法律泥潭(千万记住:任何怂恿客户勇敢前进的法律建议都是危险和不可取的)二)建好结构和框架三)排版:此时排版有利于为合同整体修订打好基础。 三、 第二次修订:内容和表达一)审核模块:各模块内容齐全二)分清责任:履行义务不符合;侵权原因;违约原因。三)控制风险: 1、在界定违约责任时,优势方采“唯结果论”,劣势方修订时多采“唯原因论”---如在某些违约责任条款后加上“但非乙方过错造成的除外” 2、合理界定损失范围。 3、正确选择争议解决方式。四)优势方和劣势方合同技巧优势方常用攻势:宽以律己,严以待人,保留单方解除权。劣势方攻防方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交易惯例,不符合公平对待原则。---可以反复运用这三个理由进行合同修订和谈判五)平衡合同双方利益:促进交易,而不是扼杀交易。六)表里如一:统一外在表达和内在意思;统一前后用词和句式; 四、 第三次修订:润色和细节一)润色:提高用词准确度;提高写法精确度;去掉不适当的写法二)除虫:错字,别字,主体反转,分段不当,结构繁杂,语义模糊等三)数字:定稿前,专门核查。四)版式:美观
签订装修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合同文本需要齐全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一下装修公司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很齐全,要知道完整的家装合同会包括主合同,补充合同,设计图纸(平面图、立面图),预算单,施工材料明细单等。其中的补充合同指的是主合同上没有,但是有一些要约定清楚的东西,就需要在签一份补充合同。如果业主对其中的内容不太懂,建议请一个专业的第三方监理帮忙监督审查。 2、明确施工工期及延期赔偿 一定要在合同当中写清楚开工与完工时间,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施工,如果延期需要赔偿多少钱。如果没有合同条款的约束,就等于是给了一些施工队伍无限拖延工期的可乘之机。 3、业主签字同意之后才可以追加预算或变更设计 有一个很常见的问题就是前期前期漏项后期要求追加预算,如果前期在合同上注明了追加预算或者改动设计要业主“书面签字同意”,那么业主就有了保障。 4、分期付款,多留尾款 现代大部分的装修公司都已经实施了分期付款,等每一个装修节点验收通过后才收钱,但是要强调的是装修尾款的比例,如果比例很低的话,一些不良的施工队很容易就会因为闹纠纷撂挑子不管了。因此可以多留一些尾款,让装修更有保障。 5、确定好保修条款 不是说装修完了就万事大吉了,要知道装修的工序非常的繁杂,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为了保障后期施工质量,让自己住的安心,保修条款一定不能漏掉。看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权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还有其他的保修条款,这些都要协商好。 6、成品保护 成品保护也是合同中很容易就被漏掉的一个事项,主要包括现场材料的保管,门窗包裹与地漏覆盖等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什么东西要用什么保护,怎么保护,保护到什么程度,如果出现损坏划伤,该怎么赔偿,这些在前期业主和装修公司都要沟通清楚并写进合同里。
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与客户签订合同的时候,为了有效减少纠纷,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发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审查主合同效力。在签订定金合同时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因为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 (二)签订书面定金合同。签订书面定金合同是证明定金合同的存在,避免定金合同纠纷发生,并且有利于纠纷发生后划分责任,提供依据。合同双方应对定金作出书面约定,特别要对违反主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条款时如何处理定金作出约定。 (三)适当约定定金数额。使用定金必须掌握定金数额的有关法律规定,否则会造成部分定金的无效。 (四)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时间、期限。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从实际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定金合同的最基本条款,可以防止因交付期限约定不明确拖延交付定金和发生纠纷。 (五)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将可能成为诉讼成败的关键。无论是在定金合同还是在主合同履行中,相关的凭据、合同、提单等都可能在发生纠纷时成为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因此,要增强证据意识,随时注意收集和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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