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交通事故可否认定工伤

最新修订 |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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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单方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职工在上下班的途中,遭遇非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在渡轮、火车、城轨事故中造成当事人受到伤害的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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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单方交通事故可否认定工伤。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单方交通事故,所谓单方交通事故是指不涉及到第三方人员的受伤或死亡、也不涉及到其他财物或公共财产的损失或毁坏的交通事故,也就是事故只造成当事人自身受伤或死亡、自己的车辆损伤或毁坏。

1、单方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职工在上下班的途中,遭遇非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在渡轮、火车、城轨事故中造成当事人受到伤害的情况,可认定为工伤。我们不难看出,这里面包含了几个因素,一是要在上下班途中,二是当事人不承担主要责任,三是发生交通事故或是在渡轮、火车、城轨事故,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2、并且,交通事故的发生地必然是在道路上,主体必然是车辆,所以当事人自己意外摔倒或是因病跌倒都是不符合要求的。我们还要提到单方交通事故的一个关键因素——当事人不承担主要责任,换句话说,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必须是承担平等的、次要的或是没有责任的,才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如果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出具了负全部责任或是主要责任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当事人就无法获得工伤认定。

3、但是往往在单方交通事故中不涉及到其他第三方人员,事故的很多责任往往不好查清,这就需要当事人向当地的社保行政部门进行申请认定工伤,社保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对整个事件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在法定时限内做出认定或不予认定的决定,可见认定工伤的责任主要在于社保行政部门。

单方交通事故可否认定工伤主要看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以及是否承担主要责任,工伤的认定也主要依靠社保行政部门来衡量,必要时还可进入专业的第三方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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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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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48小时”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计算。)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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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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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交通事故如何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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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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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而申请做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即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是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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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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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而申请做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即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是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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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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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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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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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而申请做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即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是不会受理的。
工伤认定书受伤部位认定不全如何补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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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诊断证明。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后,应当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同时将原工伤认定决定文书收回并存档。重新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应保持原文号不变,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因治疗过程中新发现受伤部位,原工伤认定决定撤销,重新认定”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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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庭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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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巧用证据交换手段,确保庭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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