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后签试用期协议就不是应届生吗?
算是应届生,应届毕业生分四种:
1、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
2、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
3、高校应届毕业生,指该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普通应届毕业生)。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经统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当年度毕业的学生。
二、实习协议包含以下内容
(一)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协议双方的必要资料,如实习生姓名、证件号码、单位名称。为了避免争议发生时,无法联系到当事人。实习协议上最好还要有实习生的联系地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联系地址。同时,实习生要注意与自己签署实习协议的单位是否是合法设立的单位。
(二)工作内容
协议中约定工作内容是一个好的做法。实习生到雇佣单位,往往缺乏经验,难以做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工作。雇佣单位难免将一些打杂的活交给实习生完成。有些实习生觉得单位给他们做的工作太基础,体现不出自己的价值,做久了难免失去信心,这样对于单位或实习生来说都不是愉快的经历。如果事先约定清楚,让实习生心理有个准备。不想做就不参加实习,如果接受了就要把工作做好。
(三)报酬
在具体的权利义务条款中,实习要落实的要点之一是实习有没有报酬。有些实习是没有报酬的,单位完全是提供实习生一个解除社会的机会。如果提供报酬,实习协议上必须明确约定报酬的标准和支付方式。比如,报酬按天计算,来一天给100元,或者按月结算,每月报酬1000元。除此之外,报酬何时以何种方式支付也很重要。很多单位的报酬计算周期长,比如4月工作好,要到5月15日才给报酬。这样的情况,最好在协议中表述明确。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支付等。
实习生在签署协议时对此有异议的,一定提出反对意见。据调查,为了实习转正,受访者表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不但‘零工资’还倒贴”。
(四)意外风险
实习协议中最最重要的,就是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实习生在工作中间,如果损坏了一些贵重物品该如何处理,如果过错导致损失了重要的业务收入,该如何处理。虽然通常情况下,实习生参与不了重要工作,不会造成这样的损失。但是一旦发生,有所约定有利于解决问题。此外,最大的一个风险是实习生的自身伤害。如果实习生在雇佣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伤害,其责任该由哪方来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对于雇佣活动中的人身伤害有过规定,默认情况下,雇佣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实习生没有社会保险,因此所带来的风险相当大。
主要是有很多的单位,特别是国家行政单位都要求应聘者必须是应届生,所以才让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对应届和往届的这个问题惴惴不安,小心谨慎。所以说,职场上面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我们自己有一个经历的过程,经历过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就知道应该怎么处理,学校和职场还是有差别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