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后还拥有原土地承包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户口迁出后还拥有原土地承包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的相关规定,在承包期之内的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并没有规定只要户口迁出就不能承包农村的土地了。而且,现在农村土地的承包政策是加人不加地,减人也不减地。但只能继续承包到承包期结束。
户口迁出后还拥有原土地承包权吗

一、户口迁出后还拥有原土地承包权吗

户口迁出后还拥有原土地承包权,根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可见,只有是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迁入县城或小城镇的或迁入其他乡村的不算),并且必须是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依然是农业户口的不算),承包地才是应当交回发包方(村委会)的。

一般情况下,可以继续经营到承包期限结束。政策是:三十年不变。

二、土地承包期限有何具体规定

土地承包期限有以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也就是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这里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集体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政策),不能理解为是承包制度30年不变。对承包期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1、和解。和解程序简单,有利于实现纠纷的及时解决,因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所有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解决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在申请调解、仲裁之前,当事人都可以自行和解。

2、调解。调解的程序简便、灵活,并有利于实现双方的相互谅解,因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所有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之前,都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3、仲裁。相对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的程序也比较简单,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因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如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诉讼解决方式与其他几种纠纷解决机制相比,最大的特征在于以国家公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介入其中,具有强制力和终局性,因而是处理绝大多数纠纷的最后屏障。

农村土地的利用率是很低的,这种状态也不利于发展新农村建设,也会直接影响到农民本人的收入状况。所以说,促进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改革对农村的发展是有着深刻的影响的。农村土地的承包模式基本上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就算有家庭成员把户口迁出去了,村集体也不会收回土地。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户口迁出后还拥有原土地承包权吗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3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3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7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5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1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3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5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6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2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18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7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4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3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7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4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非农户口能拥有农村土地承包权证吗?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从事农、林、牧、渔或其他相关行业的行为,只有获得土地承包证,并且从事国家允许的土地用途才可以进行活动。那么非农户口能拥有农村土地承包权证吗?根据规定,非农户口只能承包农村土地,而不能拥有农村土地承包权。
10w+浏览
我想问一下如果户口迁出后还拥有原土地承包权吗?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准备要户口迁出,他有土地承包权吗。
[律师回复] 农村户口迁出后家里的自建房还是自己的:自己仍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户口迁出并不影响。
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
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
另外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
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逐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自建房建设水平越来越高,类型越来越丰富。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
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人和实际拥有人不同怎么办
[律师回复]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承包人,就是实际承包人,是可以起诉发包方,要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的。《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 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外地户口如何拥有武汉户口?
外地户口拥有武汉户口的方法是包括:积分落户、买房落户、创业落户、人才引进落户、投靠落户、学历落户和新城区农民工落户的。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10w+浏览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承包的土地挖了虾塘,遇到拆迁了,原地主要插蔬菜大棚合理吗?
[律师回复] 对于征用虾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土地确权按户口本人口还是原承包人?
由于一轮、二轮土地承包均是责任承包制,客观上淡化了对空间信息的管理需求。加之法律的缺位,农村资产权属关系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明确,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流转、征地占用等行为,使政府掌握的权属资料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误差。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承包期内户口迁出,原承包的土地需要退还吗?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符合法定条件的,其承包的土地可以不退还集体。《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集体土地使用证城市户口可以拥有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城市户口是不能够购买农村集体土地的。非农业户口可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但仅限于投资等行为,可以通过该与集体组织签订协议,然后缴纳相关的占地费用或者是通过继承的方式是可以的,但如果是已经是城镇户口再去购买宅基地是不行的。
10w+浏览
我已经到城市里面生活了很久了,但是在老家一直都有承包土地,想了解下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律师回复]
1.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交易,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商确定。
2.林权
林权。是指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可以采取出租、转让、入股、作价出资或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流转期限不能超过法定期限。
3.四荒”使用权
四荒”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采取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按照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交易。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其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交易。
4.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是指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可以采取承包、租赁、出让、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5.农业生产设施设备
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是指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可以采取转让、租赁、拍卖等方式流转交易。
6.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
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是指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可以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抵押、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7.农业类知识产权
农业类知识产权。是指涉农专利、商标、版权、新品种、新技术等,可以采取转让、出租、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8.其他
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户口迁出后还拥有原土地承包权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