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股东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最新修订 | 2024-09-08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公司的股东委员会是公司的股东组成的,应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不合理现象进行讨论研究,对公司的章程或者作出的重大政策性调整和规定作出表决,在表决通过后方可执行。
公司的股东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一、公司的股东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Shareholders Meeting)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二、股东大会召开流程

1、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时间地点

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3、临时提案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4、表决与通过

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

(1)要有代表已发行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会议,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

(2)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6、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3)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4)企业集团法律问题也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股东大会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前的充分时间内传送给每位有表决权的股东。

(5)股东大会的出席人一般应是股东本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他们行使权力。

公司在成立时,必须制订标准的章程和管理规定等文件,一般是需要股东大会研究通过的,对于股东大会没有通过并形成决议的,一般是不可以执行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公司的管理人员或者法人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来召集并召开。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的股东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一键咨询
  • 147****72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4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0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3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4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1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1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1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6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1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1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0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8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7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失信人员能否做股东
失信人员原则上可以担任股东,但不得担任企业的总经理、董事会成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失信人员虽有投资入股或成为公司股东的资格,但因其失信身份,其在公司内部的职务受到限制。
10w+浏览
金融保险
公务员能做股东吗公务员可以做公司股东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对于公务员能否成为股东的问题,可能对于不同专业、不同领域、不同利益立场的人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公务员可能就认为可以,因为立场不一样而普通公民可能就会坚决反对,认为这样是结,谋取利益。这些都是普通公民深恶痛绝的。站在法律角度,应该冷静的看待这个问题,得出任何的结论都应该能找到法律依据。虽然我国《公务员法》、《法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我国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公务员不能从经营性活动中获益,二是防止结,杜绝商人借用权力牟利。所以,公务员可以成为股东,但是不能从活动中获得利益。至于《公务员法》的规定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还是管理型强制性规定 这些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指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私法上的行为,在效力后果上以私法上的方式予以一定制裁的强制性规定管理性强制规定是指在它被违反后,当事人所预期的私法上的效果不一定会受到私法上的制裁的规定。《公务员法》和《法官法》都属于公法范围,只是一中管理性的规范,不能对私法领域的活动产生效力性的强制。 公务员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其所签订的入股协议也是具有效力的,但是又因其的特殊身份,公务员股东不能享有分红或者获得投资报酬的权利。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6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务员可以做股东吗
[律师回复] 对于公务员可以做股东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对于公务员能否成为股东的问题,可能对于不同专业、不同领域、不同利益立场的人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公务员可能就认为可以,因为立场不一样而普通公民可能就会坚决反对,认为这样是结,谋取利益。这些都是普通公民深恶痛绝的。站在法律角度,应该冷静的看待这个问题,得出任何的结论都应该能找到法律依据。虽然我国《公务员法》、《法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我国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公务员不能从经营性活动中获益,二是防止结,杜绝商人借用权力牟利。所以,公务员可以成为股东,但是不能从活动中获得利益。至于《公务员法》的规定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还是管理型强制性规定 这些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指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私法上的行为,在效力后果上以私法上的方式予以一定制裁的强制性规定管理性强制规定是指在它被违反后,当事人所预期的私法上的效果不一定会受到私法上的制裁的规定。《公务员法》和《法官法》都属于公法范围,只是一中管理性的规范,不能对私法领域的活动产生效力性的强制。
公务员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其所签订的入股协议也是具有效力的,但是又因其的特殊身份,公务员股东不能享有分红或者获得投资报酬的权利。
公务员可以做股东吗
[律师回复] 对于公务员可以做股东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对于公务员能否成为股东的问题,可能对于不同专业、不同领域、不同利益立场的人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公务员可能就认为可以,因为立场不一样而普通公民可能就会坚决反对,认为这样是结,谋取利益。这些都是普通公民深恶痛绝的。站在法律角度,应该冷静的看待这个问题,得出任何的结论都应该能找到法律依据。虽然我国《公务员法》、《法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我国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公务员不能从经营性活动中获益,二是防止结,杜绝商人借用权力牟利。所以,公务员可以成为股东,但是不能从活动中获得利益。至于《公务员法》的规定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还是管理型强制性规定 这些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指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私法上的行为,在效力后果上以私法上的方式予以一定制裁的强制性规定管理性强制规定是指在它被违反后,当事人所预期的私法上的效果不一定会受到私法上的制裁的规定。《公务员法》和《法官法》都属于公法范围,只是一中管理性的规范,不能对私法领域的活动产生效力性的强制。
公务员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其所签订的入股协议也是具有效力的,但是又因其的特殊身份,公务员股东不能享有分红或者获得投资报酬的权利。
公务员可以做股东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对于公务员能否成为股东的问题,可能对于不同专业、不同领域、不同利益立场的人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公务员可能就认为可以,因为立场不一样而普通公民可能就会坚决反对,认为这样是结,谋取利益。这些都是普通公民深恶痛绝的。站在法律角度,应该冷静的看待这个问题,得出任何的结论都应该能找到法律依据。虽然我国《公务员法》、《法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我国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公务员不能从经营性活动中获益,二是防止结,杜绝商人借用权力牟利。所以,公务员可以成为股东,但是不能从活动中获得利益。至于《公务员法》的规定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还是管理型强制性规定 这些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指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私法上的行为,在效力后果上以私法上的方式予以一定制裁的强制性规定管理性强制规定是指在它被违反后,当事人所预期的私法上的效果不一定会受到私法上的制裁的规定。《公务员法》和《法官法》都属于公法范围,只是一中管理性的规范,不能对私法领域的活动产生效力性的强制。 公务员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其所签订的入股协议也是具有效力的,但是又因其的特殊身份,公务员股东不能享有分红或者获得投资报酬的权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股东人员做假账是犯法吗
视情况而定。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坐牢;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不会坐牢。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公务员可以做股东吗? ?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对于公务员能否成为股东的问题,可能对于不同专业、不同领域、不同利益立场的人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公务员可能就认为可以,因为立场不一样而普通公民可能就会坚决反对,认为这样是结,谋取利益。这些都是普通公民深恶痛绝的。站在法律角度,应该冷静的看待这个问题,得出任何的结论都应该能找到法律依据。虽然我国《公务员法》、《法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我国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公务员不能从经营性活动中获益,二是防止结,杜绝商人借用权力牟利。所以,公务员可以成为股东,但是不能从活动中获得利益。至于《公务员法》的规定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还是管理型强制性规定 这些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指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私法上的行为,在效力后果上以私法上的方式予以一定制裁的强制性规定管理性强制规定是指在它被违反后,当事人所预期的私法上的效果不一定会受到私法上的制裁的规定。《公务员法》和《法官法》都属于公法范围,只是一中管理性的规范,不能对私法领域的活动产生效力性的强制。 公务员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其所签订的入股协议也是具有效力的,但是又因其的特殊身份,公务员股东不能享有分红或者获得投资报酬的权利。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6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务员可以做股东吗
[律师回复] 对于公务员可以做股东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对于公务员能否成为股东的问题,可能对于不同专业、不同领域、不同利益立场的人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公务员可能就认为可以,因为立场不一样而普通公民可能就会坚决反对,认为这样是结,谋取利益。这些都是普通公民深恶痛绝的。站在法律角度,应该冷静的看待这个问题,得出任何的结论都应该能找到法律依据。虽然我国《公务员法》、《法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我国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公务员不能从经营性活动中获益,二是防止结,杜绝商人借用权力牟利。所以,公务员可以成为股东,但是不能从活动中获得利益。至于《公务员法》的规定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还是管理型强制性规定 这些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指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私法上的行为,在效力后果上以私法上的方式予以一定制裁的强制性规定管理性强制规定是指在它被违反后,当事人所预期的私法上的效果不一定会受到私法上的制裁的规定。《公务员法》和《法官法》都属于公法范围,只是一中管理性的规范,不能对私法领域的活动产生效力性的强制。
公务员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其所签订的入股协议也是具有效力的,但是又因其的特殊身份,公务员股东不能享有分红或者获得投资报酬的权利。
物业的股东进业主委员会合理吗?
[律师回复] ”这就是说,没有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三,物业的股东进小区业主委员会是不合法的,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员后,模范履行业主义务,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是业主、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你们可以向当地物业所在地的区,要求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员、;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四:“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你所述的“物业的一个股东在小区有房产”表明该股东是业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并符合下列条件、法规,任何人的擅自决定都是无效的、管理规约一、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你们可以在所在地的区,如果没有经业主大会授权也没有处置权)况且他不是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就更没有处置权。因为,是业主不能直接进入业主委员会、责任心强、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条的规定,责任心强;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按物业管理条例依法办事即可;,也不能直接当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二,不经过别人同意私自重建绿化”这显然也不合法: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但是、这就是说;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因为任何小区内的涉及业主共同利益(含绿化工程)的事宜。六; (四)热心公益事业,只能由业主大会决定;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以上法律法规,公正廉洁;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没有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五,没有在小区召开业主大会,第三十一条又规定,没有经业主选举是不能进入业主委员会、你所述的“他又让物业把小区内的绿化工程承包给他、、;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七、,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要由业主选举产生才合法,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事业编制人员能否做股东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事业编制人员能否做股东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在职员工能否做其他公司的股东?
在职员工能做其他公司的股东,只要单位的公司章程没有明确规定就可以,在实际生活之中,职员是其他公司股东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但是为了避免不当竞争的发生,担任其他公司股东的职员,一般都不能是在职单位的管理者。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物业的股东进小区业主委员会合法吗?
[律师回复] ”这就是说,没有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三,物业的股东进小区业主委员会是不合法的,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员后,模范履行业主义务,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是业主、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你们可以向当地物业所在地的区,要求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员、;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四:“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你所述的“物业的一个股东在小区有房产”表明该股东是业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并符合下列条件、法规,任何人的擅自决定都是无效的、管理规约一、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你们可以在所在地的区,如果没有经业主大会授权也没有处置权)况且他不是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就更没有处置权。因为,是业主不能直接进入业主委员会、责任心强、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条的规定,责任心强;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按物业管理条例依法办事即可;,也不能直接当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二,不经过别人同意私自重建绿化”这显然也不合法: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但是、这就是说;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因为任何小区内的涉及业主共同利益(含绿化工程)的事宜。六; (四)热心公益事业,只能由业主大会决定;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以上法律法规,公正廉洁;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没有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五,没有在小区召开业主大会,第三十一条又规定,没有经业主选举是不能进入业主委员会、你所述的“他又让物业把小区内的绿化工程承包给他、、;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七、,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要由业主选举产生才合法,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6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股东能委托监事参加股东大会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是指对公司进行出资的人,股东对公司拥有一定的权利,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的权利机关,有权决定公司的重要事务,那么股东大会员工参加吗?
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又称为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由于股东大会定期大会的召开大都为法律的强制,所以世界各国一般不对该会议的召集条件做出具体规定。
年度大会内容包括:审查董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审查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审查分红方案,以及其他股东大会的常规事项,如选举董事,变更公司章程,讨论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资本等等。
我国公司法并没有规定员工不能参加股东大会,但在实践中股东大会一般是只能由公司的股东参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员工可以做另一个公司的股东么
员工可以担任其他企业的股东,但如担任董事会成员或高层管理,则不得从事与本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这符合相关法规,旨在保护公司的利益。董事会成员或高管挪用资金是禁止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东变更股东怎么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如何进行股东权利变更 一、提交资料: 1、有限责任公司权利变更 《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章程规定作出的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或董事会决议。 二、股东转让股权: (1)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提交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4)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三、变更股东名称或姓名: (1)股东会决议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 (2)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3)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 提请注意: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涉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及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修改后的章程载明内容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6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和我朋友都是一家公司的股东,但是他很多生意,经常全世界跑,所以公司的事情他也顾不上,也不能参加公司的股东会,所以他把他的权利委托给我,让我代为行使,请问股东会委托股东委托书范本?
[律师回复] 股东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制定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是指一切民事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其中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委托人:,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托人:,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事项:
1、代为单独或几种股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2、代为单独或集中股权行使股东提案权,提议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及其他议案;
3、代为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质询权和建议权;
4、代为行使表决权,对股东大会每一审议和表决事项代为投票;
5、其他与召开股东大会有关的事项。
委托期限:
委托权限:特别授权。
特别说明:本委托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按手印)受托人:(按手印)
日期:日期: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公司的股东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