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计算错误怎么半?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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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诉讼标的出现错误的话,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错误,要求对案件进行重新处理。等案件处理完毕之后,由相关法院再次对案件进行审理。但是债务人需要有一定的证据来帮助审理该案件。
诉讼标的计算错误怎么半?

一、诉讼标的计算错误怎么办?

债务诉讼的标的错误的话,债务人可以提出异议的诉求,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完善实体上的救济制度可以保障民间债务纠纷中各方利益。在债务纠纷起诉中,诉讼标的是双方争议的欠款,如果债权人起诉的标的超过欠款数额,债务人可以提出抗辩。在民事执行中,债务人以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因清偿或超过申请执行时效而丧失强制执行力提出实体抗辩的应如何处理,民事诉讼法并无相关规定。因此,有必要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完善实体上的救济制度。债务人异议之诉,其诉讼标的是债务人向执行法院提出的要求确认执行依据已经丧失强制执行力,其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抗辩权的请求,即确权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债务人,而义务主体是包括申请执行人在内的所有的人。该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而其内容则是债务人想获得的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抗辩权权利之确认。

二、财产保全价值高于诉讼标怎么处理?

财产保全标的物价值高于诉讼标的的,法院会按以下方式处理:

1、涉案财产是可分的,法院只需要保全与诉讼标的相当的财产,其他可分财产不予保全。

2、涉案财产是不可分的,被申请人有其他财产的,法院会保全其他价值相当的财产。

3、被申请人没有其他财产的,不论标的物价值多高,法院都可以一并实施保全措施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诉讼标的有错误只要有具体的相关证据就可以重新确定诉讼标的。如果债务人发现自己所欠金额比赔偿更多的话,那么法院就必须对案件进行审理。所以在进行起诉的时候将诉讼标表的看清楚,不再次出现关于诉讼标的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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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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