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商业用地进行征收,法定流程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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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因商业用地进行征收,法定流程是由征地机构先向行政机关记性征地申请,行政机关审批之后,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然后由征地机构组织进行征地补偿,最后由被征地人向征地机构交付征地,即转移占有即可,至此征地程序完结。
因商业用地进行征收,法定流程是什么?

一、因商业用地进行征收,法定流程是什么?

法定流程:申请、批准、实施。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二、非法征地占地如何处罚?

1、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2、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28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例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政府机关在进行征地公告之后,被征地人需要到当地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征地登记,由征地机构发放征地补偿,如果征地涉及房屋或者是其他建筑物拆迁的,征地机构还应当进行房屋拆迁补偿,拆迁安置补偿,但是如果征收机构多征土地的,应当将多征的土地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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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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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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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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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有哪些征地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发商有哪些征地流程
一、建设用地预审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7号令,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对征地项目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审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是否符合用地标准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等情况,自受理预审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预审意见。
二、发布征地通告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要求,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征地项目预审通过的,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征地通告,将预征收土地用途、面积、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村和村民,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通告后,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列入补偿范围。
三、开展征地调查
开展征地调查是征地前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征地拆迁工作机构)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有关部门深入被征地村、被征地地块,对拟征收土地的四至边界、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和被征地村的农业人口、劳动力、耕地面积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被征地拆迂户用地面积逐户勘测核实,对房屋面积、结构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认真搞好登记。将调查资料、数据整理成册,掌握
第一手资料,做好拟定征地报批 “一书两方案”的准备工作。
四、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征地调查结果与被征地村、村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组织征地听证
2004 年1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22号令,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要求各地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被征地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庄当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六、征地组卷报批
市国土资源局按省、市有关报件要求,组织申报材料,上报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在14个工作日内办结,下达经省政府批准的《实施规划用地批复》。
七、两公告一登记
1999 年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对建设用地审批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在征地程序中确立了“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为了规范征地公告工作,保护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没用地,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10号令《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在征地过程中,市国土资源局始终认真履行两公告一登记,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1、征收土地公告
在收到用地批复文件之日起10个二作日内,市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告知征地事宜及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2、征地拆迁补偿登记
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巾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征地拆迂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3、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地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拆迂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征地拆迂补偿安置协议》,发布征地
第二次公告,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告知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听让的,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l 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市国土资源局。为落实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现场实地评估,对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做市场价格讦估,评估结果出来后,逐户下发征妯.拆迂补尝告知,将补偿结论连同分户评估表发至被征地拆迁户手中。而后,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商补偿事宜。在下发的征地拆迁补偿告知中还明确被征地拆迁户的权利,如对各项补偿单价和补偿金额持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重新评估的书面申请,由该户自行选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市国土资源局与该户共同委托该评估机构另行评估。
八、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按法律规定的时限(3个月内)向被征地村和村民及时支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九、交付土地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按规定到位后,被征地村和村民及时交付土地。在规定的期限内,不领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市国土资源局可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提存至市公证处,办理提存后,即视为对当事人予以了依法补偿安置。当事人拒不交付土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下达《限期交付土地决定书》,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市国土资源局将依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向人民提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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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有权利进行商业拆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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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包含哪些征地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发商有哪些征地流程
一、建设用地预审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7号令,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对征地项目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审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是否符合用地标准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等情况,自受理预审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预审意见。
二、发布征地通告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要求,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征地项目预审通过的,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征地通告,将预征收土地用途、面积、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村和村民,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通告后,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列入补偿范围。
三、开展征地调查
开展征地调查是征地前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征地拆迁工作机构)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有关部门深入被征地村、被征地地块,对拟征收土地的四至边界、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和被征地村的农业人口、劳动力、耕地面积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被征地拆迂户用地面积逐户勘测核实,对房屋面积、结构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认真搞好登记。将调查资料、数据整理成册,掌握
第一手资料,做好拟定征地报批 “一书两方案”的准备工作。
四、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征地调查结果与被征地村、村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组织征地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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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征地组卷报批
市国土资源局按省、市有关报件要求,组织申报材料,上报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在14个工作日内办结,下达经省政府批准的《实施规划用地批复》。
七、两公告一登记
1999 年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对建设用地审批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在征地程序中确立了“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为了规范征地公告工作,保护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没用地,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10号令《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在征地过程中,市国土资源局始终认真履行两公告一登记,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1、征收土地公告
在收到用地批复文件之日起10个二作日内,市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告知征地事宜及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2、征地拆迁补偿登记
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巾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征地拆迂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3、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地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拆迂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征地拆迂补偿安置协议》,发布征地
第二次公告,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告知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听让的,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 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市国土资源局。为落实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现场实地评估,对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做市场价格讦估,评估结果出来后,逐户下发征妯.拆迂补尝告知,将补偿结论连同分户评估表发至被征地拆迁户手中。而后,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商补偿事宜。在下发的征地拆迁补偿告知中还明确被征地拆迁户的权利,如对各项补偿单价和补偿金额持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重新评估的书面申请,由该户自行选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市国土资源局与该户共同委托该评估机构另行评估。
八、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按法律规定的时限(3个月内)向被征地村和村民及时支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九、交付土地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按规定到位后,被征地村和村民及时交付土地。在规定的期限内,不领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市国土资源局可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提存至市公证处,办理提存后,即视为对当事人予以了依法补偿安置。当事人拒不交付土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下达《限期交付土地决定书》,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市国土资源局将依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向人民提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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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包括什么征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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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用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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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征地调查
开展征地调查是征地前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征地拆迁工作机构)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有关部门深入被征地村、被征地地块,对拟征收土地的四至边界、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和被征地村的农业人口、劳动力、耕地面积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被征地拆迂户用地面积逐户勘测核实,对房屋面积、结构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认真搞好登记。将调查资料、数据整理成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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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征地调查结果与被征地村、村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组织征地听证
2004 年1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22号令,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要求各地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被征地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庄当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六、征地组卷报批
市国土资源局按省、市有关报件要求,组织申报材料,上报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在14个工作日内办结,下达经省政府批准的《实施规划用地批复》。
七、两公告一登记
1999 年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对建设用地审批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在征地程序中确立了“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为了规范征地公告工作,保护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没用地,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10号令《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在征地过程中,市国土资源局始终认真履行两公告一登记,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1、征收土地公告
在收到用地批复文件之日起10个二作日内,市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告知征地事宜及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2、征地拆迁补偿登记
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巾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征地拆迂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3、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地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拆迂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征地拆迂补偿安置协议》,发布征地
第二次公告,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告知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听让的,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 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市国土资源局。为落实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现场实地评估,对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做市场价格讦估,评估结果出来后,逐户下发征妯.拆迂补尝告知,将补偿结论连同分户评估表发至被征地拆迁户手中。而后,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商补偿事宜。在下发的征地拆迁补偿告知中还明确被征地拆迁户的权利,如对各项补偿单价和补偿金额持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重新评估的书面申请,由该户自行选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市国土资源局与该户共同委托该评估机构另行评估。
八、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按法律规定的时限(3个月内)向被征地村和村民及时支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九、交付土地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按规定到位后,被征地村和村民及时交付土地。在规定的期限内,不领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市国土资源局可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提存至市公证处,办理提存后,即视为对当事人予以了依法补偿安置。当事人拒不交付土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下达《限期交付土地决定书》,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市国土资源局将依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向人民提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商业用地征收的具体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商业用地征地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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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商有权利进行商业拆迁吗?
开发商当然有权利进行商业拆迁,但开发商在组织商业拆迁之前,当然也需要办理一系列的手续证件,比如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许可证,以及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等,在手续证件齐全了的情况下,开发商还要进一步去和被拆迁户协商,不然拆迁工作也无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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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征用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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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征收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撤销商标注册流程怎么进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申请是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的,具体流程如下:
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1、注册准备
一种注册方式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注册方式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
2、准备资料
准备商标图样5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5张,黑白墨稿1张),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如果是个人提出申请,需出示身份证并递交复印件另加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且经营范围与注册的商标一致若是企业申请,则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商标注册申请书。
3、开始申请
4、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5、申请日的确定
6、领取商标注册证
7、商标注册申请须知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商业用地征地流程是要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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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商业秘密诉讼
根据《刑法》、《民法通则》、《技术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流程: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3、排期开庭。4、开庭审理。5、宣判同意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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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企业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征地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征地的流程是如何的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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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征地流程是应该如何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商业住宅用地征收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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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未能及时还款进入征信吗
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不会影响征信记录。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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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撤销商标注册流程应该怎么进行
[律师回复] 对于撤销商标注册流程应该怎么进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申请是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的,具体流程如下:
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1、注册准备
一种注册方式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注册方式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
2、准备资料
准备商标图样5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5张,黑白墨稿1张),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如果是个人提出申请,需出示身份证并递交复印件另加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且经营范围与注册的商标一致若是企业申请,则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商标注册申请书。
3、开始申请
4、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5、申请日的确定
6、领取商标注册证
7、商标注册申请须知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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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五证查询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发商五证查询流程是怎么进行的
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那么,购房时如何查询开发商的五证呢?一般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其实也不必记住这么多。
购房时只需看一下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 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当然,有些城市已经开通了查询了五证的网站,购房者也可以登录当地的网站查询开发商的五证。根据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的《预售契约》。在此提醒一下购房者,签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只有购买属于预售证范围内的房屋才能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
购房者可在售楼中心抄录开发商的五证编号,登陆当地的查询网站并输入编号便可验明“正身”,进而判断该楼盘有无销售资格。一旦您发现有证件编号与该楼盘存在不符,那么你就要提高警惕了。因为,开发商五证不齐,直接影响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
1,五证:
第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
第二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第三个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第四个是《建设工程施工证》(建设局),
第五个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管局)。
征地手续流程,征地征收的内容和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征地流程的内容是如何的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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