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押金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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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买卖不破租赁交易中押金一般都应该直接交给新产权人,因为租赁物的产权发生变更之后等于是承租人和新产权人之间继续建立房屋租赁关系这种情况下,新产权人就是房东,押金当然应该交给新房东。等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不租房的话,房东会退还押金。

买卖不破租赁押金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押金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买卖不破租赁押金一般都是在过户之后交给新产权人的,因为《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适用若于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山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二、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一)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时退还租客。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二)租房期间财务损失可从押金中扣除

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三)押金退还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

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总之,押金并不会因为租赁物产权的变更就可以不退还给承租人了,而且以后承租人是要继续和新房东打交道的,所以说押金也不可能让旧房东随意拿走,这些问题买方当初在签买卖不破租赁合同的时候就一定要提前商量清楚的,把押金交给新房东也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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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情形应该是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必须进行登记。因为根据民法原理,物权的变动必须符合公示原则,也就是应该以可被外部所查知的方式表现出来,只有这样,才能使权利具有公信力,具有对抗的效力。租赁权作为一种物权化了债权,必须经过登记公示才能具有公信力,才能对抗
第三人。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经过登记后,承租权具有对抗效力,所以,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无权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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