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拆迁补偿的方法有哪些?
1、进行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应该是拆迁中最常见的一种补偿方法了,也就是根据农村房屋在拆迁中所产生的价值损失多少,直接折算成现金来进行补偿。
这项补偿方法是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在政府规划的范围内,对拆迁的房主进行安置房补偿,补偿农民朋友在土地征收中的利益损失。
3、进行宅基地迁建安置
这项补偿方法是在具备有宅基地条件的前提下,会优先考虑分配宅基地,重新进行迁建以及安置,并且会给予一定的补偿金用于农村房屋的重新建设。
二、农村的无证房屋拆迁有补偿吗?
一般来说,农村的无证房屋也是分很多类型的,在农村有可能有一些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建设的老房、传承下来的祖宅、虽然没有证件但是符合当地建房政策规定的房屋等。如果是属于这几种类型的无证房屋,虽然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没有获得相关的证件,但是在合法范围内,并且能够证明房屋是属于自己的。那么这些无证房屋在拆迁的时候,也是可以申领到拆迁补偿金的。
三、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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