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8-22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在我国相关的农民工工伤者在赔偿时,应按照相关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伤保险条例,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办理时还应积极地进行工伤鉴定,我国的劳动部门按照相关的工伤案件进行办理。保护这类案件受害者的实际受害者。

{ArticleTitle}

一、江苏省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农民工工伤也是劳动工伤的一种,按照《劳工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处理。

1.工伤赔偿不分农民工还是正式工,只要可以证明劳动关系,赔偿数额同一地区同一伤残等级一视同仁!

2.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4.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二、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起诉与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界定的劳动争议的范畴,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l)民办学校、医院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停薪留职、下岗、内退职工被其他用人单位聘用,该职工与聘用单位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发生的纠纷;

(3)用人单位以提供住房、汽车等特殊待遇为条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因住房、汽车等返还问题发生的纠纷;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虽然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但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劳动报酬欠款、垫资等问题发生的纠纷;如果双方已结清账目、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一方依欠条还款协议等起诉的,可以按照一般民事案件受理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下列纠纷,当事人以劳动争议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无论其是否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会仲裁,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1)因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而引起的职工下岗、买断工龄、内退、整体拖欠工资等纠纷;但用人单位未进行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或改制结束后以下岗、买断工龄等名义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房改房买卖住房补贴给付等执行国家房改政策问题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发生的纠纷。

3、涉及城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争议,如用人单位已经整体参加社会统筹保险的,无论劳动者起诉用人单位还是社会保险机构,人民法院均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降低职工工资标准,导致职工退休以后不能足额领取保险金,退休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因追索不足部分的养老金医疗费等引起的争议;

(2)用人单位未纳入社会统筹保险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后又被其他用人单位聘用,与实际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应作为雇佣合同纠纷予以受理。

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漏裁当事人的申请裁决事项,或者裁决了当事人在申请中未请求的事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以未经过仲裁裁决或者超出仲裁申请范围而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对用人单位被人民法院撤销原决定后再次作出的决定,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7、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劳动者受到工伤伤害后,应积极的进行治疗。治疗后,相关的工伤受害者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鉴定自身的实际伤残,进行相关的工伤鉴定办理。办理后,可以向劳动监管部门进行举证,要求这类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对自身进行赔偿。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1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江苏省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4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8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3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1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0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8****06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2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4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4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8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2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6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3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5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8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江苏省农村拆迁赔偿标准
附属物补偿。各类附属物补偿的具体标准由各镇(区)自行合理确定。特殊附属物补偿,由各镇(区)委托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补偿价格鉴证。房屋区位补偿。720元/㎡×房屋安置基准面积。按时签协搬迁奖励。签协及时、按时搬迁的原则上给予不大于18000元的奖励。具体标准由各镇(区)按拆迁项目自行确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江苏省农村医保怎么报销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江苏省农村医保怎么报销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医疗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1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江苏省农村医保怎么报销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江苏省农村医保怎么报销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医疗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江苏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江苏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江苏省江苏省上小学要不要迁户口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原则上来说,是需要的: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父母户口迁入当地,是办理转学籍就读的必要条件之一。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准予转学:  
(一)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区县内跨学区、乡(镇)迁移的;  
(二)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不含省辖市内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  
(三)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第十四条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  第十五条对符合转学条件、确有转学需求的学生,转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转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予以及时办理。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51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2015年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不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了吗
[律师回复] 你好,交通事故律师为你解答:依据《无锡市中级人民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七条【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登记为农业户口的当事人举证证明其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受害人事发时为农业户口,一审前因正常的原因和正当的途径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当事人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可以认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无锡地区居住一年以上:

1)事发前至事故发生时已满一年的暂住证;

2)无锡市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

3)无锡市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书面证明且有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书面证明;

4)受害人为产权人(包括共有人)的无锡市城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款证明及在事发前实际入住此房的居住地居民委员会证明材料;

5)事发前在无锡工作满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工资等其他原始证据;

6)事发前在无锡工作满一年的雇佣证明及工资领取流水账目等原始证据;

7)事发前在无锡学习满一年的学籍证明或入学通知书及学费缴纳凭证、学校证明。前款(
3)、(
6)中证明的证据类型为书面证言,当事人对真实性有异议的,人民应当予以核实。因网络交流条件所限,我们无法准确、全面的了解您的案情,为了您的利益,我们建议您带上相关材料到律所咨询律师。
2015年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不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了吗
[律师回复] 你好,交通事故律师为你解答:依据《无锡市中级人民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七条【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登记为农业户口的当事人举证证明其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受害人事发时为农业户口,一审前因正常的原因和正当的途径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当事人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可以认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无锡地区居住一年以上:

1)事发前至事故发生时已满一年的暂住证;

2)无锡市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

3)无锡市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书面证明且有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书面证明;

4)受害人为产权人(包括共有人)的无锡市城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款证明及在事发前实际入住此房的居住地居民委员会证明材料;

5)事发前在无锡工作满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工资等其他原始证据;

6)事发前在无锡工作满一年的雇佣证明及工资领取流水账目等原始证据;

7)事发前在无锡学习满一年的学籍证明或入学通知书及学费缴纳凭证、学校证明。前款(
3)、(
6)中证明的证据类型为书面证言,当事人对真实性有异议的,人民应当予以核实。因网络交流条件所限,我们无法准确、全面的了解您的案情,为了您的利益,我们建议您带上相关材料到律所咨询律师。
我有个同学,大学毕业出来工作有几年了,之前是在一家单位工作,现在是回家乡发展,那江苏省农民宅基地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江苏省对于农村宅基地规定如下: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在农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百分之七十。宅基地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下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不同地区宅基地面积的标准,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可以作出具体规定。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鼓励建造公寓式住宅,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经批准后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宅基地,应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 第三十五条 农村村民新建、翻建住宅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农村村民建住宅占用农用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年度分批次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购买农村村民房屋的农户应当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以上就是对江苏省农民宅基地是怎么样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1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江苏省最低工资规定
从年8月1日起江苏将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标准。方案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2020元/月,二类地区1830元/月,三类地区16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小时,二类地区16.5元/小时,三类地区14.5元/小时。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江苏省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