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待遇有期限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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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请工伤待遇有期限的,这样的一种工伤进行认定的时候,他的期限是必须30天之内来提出,当然有些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是会进行这个期限方面的拖延的,这个时候劳动者本人的话是可以向有关部门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有就是关于工商保险方面的赔偿时间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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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工伤待遇有期限吗?

申请工伤待遇有期限的,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

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有关工伤赔偿的期限:

1、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2、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3、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一定的时间是:48小时内。

4、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5、工伤争议仲裁裁决期限:受理仲裁申请的45日内,案情复杂的为60日内。

6、劳动者不服工伤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在当代社会,发生工伤之后是需要进行一个具体的当事人的申请,没有这些申请的事项的话是不会进行处理的,一般情况下首先进行的,最初是工伤的认定是在30天之内需要完成,最后的工伤保险方面的赔偿的索赔时间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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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工作受伤,但是到现在公司都没有表示,想问问工伤医疗待遇期限有什么相关规定吗?
[律师回复]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该规定第4条规定了如何累计计算医疗期: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1条关于医疗期计算问题第2款规定,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第2条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第1款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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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待遇期限有多久
申请工伤待遇期限一般情况下是30天,特殊的情况就是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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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待遇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待遇是多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近期,公司有员工合同即将到期,且部分已经满足可以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
在原合同即将到期,公司需要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无论员工是否明确续签合同的性质,员工只要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公司就应依法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公司应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却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公司将面临“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风险。
公司应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原合同到期后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则面临“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的不利法律后果。
公司在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时,不得与员工对劳动合同期限进行约定,其他合同内容可与固定期限合同一致。
公司在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前,不能采用签署《员工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的方式规避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

一,“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应提供给员工三项选择:
(1)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在意向书中设定员工拒签合同原因一栏)
(2)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
而不应是“
(1)续签(续签----年)
(2)不续签”这两种选择。
注意:要留存该证据,尤其是员工选择不续订劳动合同或是选择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相关书面证据,避免事后被员工恶意诉求。

二,要在原合同到期前,向员工发出续签意向书,避免合同到期后再谈续签问题时,造成实际用工却未签订合同的情形。
第三、公司在平时要注意关注在职员工的工作年限、合同签订情况等,以便在合同到期前做出合理合法的决定。
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并不意味着就端上了铁饭碗,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然可以变更或解除。
员工有以下情形的,公司都可以单方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更要看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保持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岗位的人员的稳定性,避免因频繁更换关键人员带来的风险。另外,如果公司有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也能督促员工钻研业务,有效地降低了公司的用工管理成本。
农业户口在国家的待遇有什么限制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招工、失业待遇好。
1、招工:农民要想致富,企业上班是出路。可是企业在招工时原则上只考虑非农业户口,即使没有户口限制,也在主观上优先考虑非农业户口。
2、失业保险:非农业职工失业后,其享受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最长不超过2年;而农民工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40,根据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一次性支付本人,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1年。此外,非农业职工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间,可以享受国家和政府部门的多项优惠政策。比如:非农业职工办理失业手续后,如个人选择自谋职业的,持相关证明资料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免收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手续费用等相关优惠政策。非农业户口有什么待遇非农业户口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群体,选择自谋职业后,还可以享受国家社会保险政策补贴。相对于非农业户口失业人员,农业户口职工失业后,这些相关优惠政策都不能享受。
二、同样当兵待遇好。
1、参军:非农业户口的优待金比农业户口的多一倍,城镇户口入伍的义务兵每年1万元,农村户口入伍的义务兵每年5000元,当兵两年就相差1万元。
2、退役:非农业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政府给安置工作,有些地方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承担安置任务,政府安置工作后,还可以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加一次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
3、退役后自谋职业:非农业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自谋职业的,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费。退役士兵每人补助35000元,转业士官每人补助55000元;农业户口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费每人1万元。
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待遇高。
1、养老保险:非农业职工退休时,可以按月领养老金;而农业户口职工按现行政策,无论交多少养老保险费,退休时,只能一次性退保。按现行标准缴费20年测算,企业非农业职工和农民工同样缴费5万元,到退休时,农民工只能一次性领取2万元左右的退休费,而非农业职工每月将领取1100元退休费,且随国家政策每年进行定期调整。按照北京市人均期望寿命80岁计算,在政策不调整的情况下,非农业职工每年领13200元,退休20年就能领到26.4万元。
2、医疗保险:非农业职工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不但住院可以报销,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退休后,还可以享受退休后的各项医疗费报销待遇;而农民工在职期间只有住院了才能报销,一旦退休了,就不给报销了。
四、低保标准高。非农业户口有什么待遇按照民政部门现行的低保标准,非农业户籍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的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每年3600元;而农业户籍低保人员为1700元年,每月142元。非农业户籍人员的低保待遇是由市、区两级共同负担,农业户籍人员的低保待遇是由区、镇两级共同负担。以上就是非农业户口有什么待遇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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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待遇申请期限有多久
工伤伤残待遇申请期限有30天,但是希望自己的可以按照有关环节进行资料的准备,因为一般情况就是自己的认定期限,所以在有关问题的处理上自己需要注意实际的要求,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错误,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需要自己合理的应对不同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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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各位律师好,我一姐姐因为导致工伤事故发生了,所以对于个人因工伤待遇报销时限是多少天?
[律师回复] 工伤认定后,国家对报销时间并没有限制的规定。
报销具体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你确定伤残级别(达到最低级别10级就有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一起是11个月工资)
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
6、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有医疗费用除极少数非保险内药品、医疗产生的交通、住宿、营养费等等均可以报销)营养费和交通费有具体标准
报销所需材料:
1、 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
2、 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
3、 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
4、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 个人书面报告
6、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7、 单位书面申请(非定点医院就医)
8、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9、 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10、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1
1、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1
2、 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如果你不是伤残用不上就不要了)
1
3、 单位书面报告(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我们单位的一个同事受了工伤,现在已经半年了待遇还没下来,上海工伤待遇申领期限是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申请工伤认定最长期限为一年,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我朋友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已经向申报局报了工伤了,工伤待遇期限内如何赔偿工伤的呢?
[律师回复] 工伤职工受伤后,怎样才能使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有效的保障呢?在工伤赔偿中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要把握好工伤认定、鉴定、赔偿过程中的三个重要期限。
一、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期限
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可以分为三种。
一是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说是在海门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南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二是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待遇赔偿,所以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把握好初鉴和复鉴的期限。
三、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
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
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其他有关工伤赔偿的期限:
1、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2、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3、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一定的时间是:48小时内。
4、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5、工伤争议仲裁裁决期限:受理仲裁申请的45日内,案情复杂的为60日内。
6、劳动者不服工伤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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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是多久?
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鉴定完成后的30日内,由伤员向劳动管理部门提出工商鉴定,并依据工伤鉴定的结果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工伤的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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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同事的叔叔在一家装修公司上班,工作时发生了意外受了伤,现申请了工伤,想了解一下工伤待遇审批时限?
[律师回复]
1、在通常情况下,工伤事故发生后,伤害结果也随即发生,伤害结果发生之日也就是 事故发生之日,故对于 “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 的理解不会产生歧义。但在工伤事故发生 后,伤害结果并未马上发生,而是潜伏一段时间后才实际发生,即伤害结果发生之日 与事故发生之日不一致的特殊情况下, “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 应当理解为伤害结果发生 之日,并以之作为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
2、文义解释是正确理解法律条文的首选方法。《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的 “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 ,从字面含义上看, “ 事故 ” 是对于 “ 伤害 ” 的修饰和限制,即这里 的 “ 伤害 ” 是基于工伤事故而发生的,伤害结果与工伤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据此理 解, “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 就是指伤害结果发生之日,而不是事故发生之日。
3、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前提,是工伤事故伤害结 果已经实际发生。工伤事故发生后,如果伤害后果尚未发生,上述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无法预知是否会产生伤害后果、会产生什么样的伤害后果,也无法预知伤害后果会引 发什么样的损失,当然也就无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正确理解《工伤保险条 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 “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 ,应当认定 “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 即为工 伤事故伤害结果实际发生之日,而不是工伤事故发生之日。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以下简称民法通则 ) 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 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gt;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 ) 》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 人身损害赔 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 ; 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 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 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虽然与民事诉 讼时效不同,但在判断时效起算时间时,应当参照上述关于民事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的 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在确定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时,应当以工伤事故伤害结 果实际发生的时间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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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给我们公司的员工买工伤保险,但是不知道是否有什么限制,工伤待遇年龄限制有吗
[律师回复]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
(一)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个月 等级
年龄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20周岁以下 36 30 24 18 12 6
20-30周岁 30 25 20 15 10 5
工伤待遇年龄限制30-40周岁 24 20 16 12 8 4
40-50周岁 18 15 12 9 6 3
50-55周岁 12 10 8 6 4 2
55-60周岁 6 5 4 3 2 1
注: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
(三)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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