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想让主动离职可以获得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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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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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主动离职是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待遇,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想让主动离职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未签劳动合同想让主动离职可以获得赔偿吗?

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待遇,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与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没有任何联系。无论什么原因劳动者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都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关于解除劳动关系不会获得任何补偿金

如果单位因劳动者未上班,以旷工名义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要证明规章制度合法性的同时,也要证明存在旷工的事实。单位因此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一般都会面临支付劳动者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双倍赔偿的风险。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和入职时间及劳动关系解除期间,那么这段期间获得双倍工资的胜诉率达到90%以上。

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就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并就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要素进行认定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存在异议的,那么必须导致了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起诉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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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辞职即辞去职务:  
1,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2,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三,辞退:  
1,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2,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  
3,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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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辞职即辞去职务:  
1,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2,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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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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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而且在其他的经济组织不享有土地相关权利,也就是说出嫁女出嫁之后,户口还在娘家,并且在婆家也没有分配到土地,因此在娘家享有的土地权益就不能被剥夺,如果娘家有征地补偿,那出嫁女也应该享有征地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女方出嫁之后,户口迁到婆家,也享有土地相关的权利,但是后来离婚了,户口没有迁出,那这户籍所在地的土地权利不能被剥夺,也应该享有征地补偿的权利。不能够因为离婚就剥夺了这些权利。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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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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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获得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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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能怎么获得应有补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先申请认定,然后根据认定结果进行相应赔偿。申请认定工伤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
3.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最高人民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2006)行他字第12号文。即:《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根据该司法解释意见,可以认定本案工伤职工即谢明锋(死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致死,其近亲属除了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外,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根据伤残级别计算工伤赔偿数额协商解决多发生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者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往往不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是选择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者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会采取迎合态度。但这里需要劳动者注意的是,协商不符合工伤赔偿标准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不同意补足的,建议劳动者采用劳动仲裁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选择协商解决问题,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条件允许的,最好有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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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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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获得专利,一般可以得到减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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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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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是受用人单位逼迫,不得已“主动”辞职,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2、但如果员工是因为自身原因,比如要回老家工作、考上了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等,这些理由辞职的话,则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和和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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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协商解决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2、不满两周岁的孩子
考虑到小孩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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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等。
4、十周岁以上的孩子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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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要如何获得赔偿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死亡要如何获得赔偿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三项待遇: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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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葬补助金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从业人员生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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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企业倒闭,员工怎么获得赔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1、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3、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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