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工资怎么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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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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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疫情期间的工资实际上是可以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但这样的计算标准建立在企业停产的时间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基础上。对于一个月之内就已经开工的企业,则应该按照职工原本的工资待遇计算工资,对未到岗的职工,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发工资。
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工资怎么计算

一、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工资怎么计算?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二、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吗?

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业应注意告知员工延迟发放事宜。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因此企业因疫情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在履行相应的程序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

目前普通老百姓最为关注的问题就是疫情期间的个人收入,因为劳动关系不仅是关乎于企业和职工个人的发展的,稳定劳动关系跟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为了稳定劳动关系,企业有实际困难的可以调整工资待遇,但应该尽量少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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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产假期间提前上班工资怎么算?产假期间提前上班工资是按照平时正常工资支付的,但是不建议提前上班,休产假是法律赋予与你的权利。《计划生育法》第26条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因此,女职工休产假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无权要求职工产假期间提前上班,当然,如果职工同意提前上班则另当别论了。产假未休完提前上班不仅应该拿到社保机构发放的生育津贴,还应该拿到一份企业发放的正常工资。因为生育津贴是基于员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和员工合法生育这两个事实而应该享受的产假待遇,而且员工享受生育津贴不需要提供正常劳动。而工资只是基于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后企业应当支付的报酬。另外,支付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资的主体是企业,因而二者是不可以相互代替的。
二、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1、保胎假,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但是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
2、产前15天休假,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由你本在所在公司向社保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如果你得到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高出的部分不扣除,若低于生育津贴,则由公司自行补足差额。
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的八成发,如果还有延长,则按实际工资的七成发。
三、国家规定产假标准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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