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头辞退离职手续签字的时候可以拒签吗?
如果不符合实际情况就可以拒签,法律规定单位口头辞退职员无效,用人单位用工时,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用工时,也要提前告之职工解除理由,依程序书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也是违法行为。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二、单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即便是依法辞退职工的,用人单位也有义务出具书面通知书,在书面通知书当中告知员工被辞退的真实原因,口头辞退的法律风险本身就非常的。至于说在签离职手续的这个问题上,符合实际情况的员工应该签字,如果情况属实,不签字也不影响辞退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