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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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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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注意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一定要先做出审查,双方充分协商确认之后再签字。2、注意租赁的房屋的性质,本身用于办公,那就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3、注意出租人对租赁房屋享有的权利,尽量避免从二房东手上租赁。4、注意装修问题,主要是房屋的装修物归属以及补偿问题。
租赁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

一、租赁办公用房的注意事项

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至于租赁期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2、注意所租赁的房屋的用途

就办公房租赁而言,承租人首先要明确,欲承租房屋的性质为办公用途。如果租用住宅类房屋,不仅无法申办营业执照,还会带来诸多问题。房屋用途房产证上有明确注记。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仔细看清楚,以免发生纠纷

3、注意出租人具有出租的权利

办公房的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人。若是所有权人,应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若是使用权人,应有合法的租赁凭证及允许转租的书面证明。另外,如办公房有共有人的,还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不然可能会导致租赁无效。

4、注意转租问题

由于公司经营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如在经营状况不佳时,可能会涉及到转租的问题。对此,公司和房东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否允许转租,因为根据现行规定,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5、注意装修问题

另外,租了办公房后,一般都会按照办公要求进行装修。为此,公司和房东首先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房屋能否进行装修;其次,应对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解除租赁合同后,装修部分如何处理作出约定,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6、注意备案

办公房租赁合同应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租赁双方可将合同送至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虽然是有效合同,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二、租赁合同最长年限是多少?

《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如果租赁合同20年到期时,双方当事人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并不终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当事人形式了不定期租赁关系,这种状况称之为合同的“法定更新”;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租赁合同,当事人可再订租期为20年的合同,此称“约定更新”。

根据土地的性质不同,修建房屋对应的用途也不一样。如果是租赁办公用房,那至少不得租赁一般的民用住宅,不然即使当事人有签订租赁合同,该合同可能也会被认定无效。而作为出租人,也要对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用途作出了解,避免出现租赁房屋从事非法活动,从而影响到自身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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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
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2、注意所租赁的房屋的用途。3、注意出租人具有出租的权利。4、注意转租问题。5、注意装修问题。6.注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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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确定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
首先,需要确定当事人是个人还是公司。若以公司身份作为出租人或承租人,租赁合同必须体现该租赁行为是公司行为,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就很难向个人追究原本应由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
其次,承租人应当依据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或与该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合法承租人,来确定与其签订租赁合同的相对人是否确有出租该房屋的权利。若承租人与实际上并无出租权的人签订租赁合同,则该合同须经有权出租人的认可,在此之前该租赁合同的效力尚未确定。若未经认可,承租人则可能面临缺乏有效合同的不利处境。
二、确定房屋类型房屋类型基本分为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两种。承租人应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类型的房屋承租。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该承租房屋需用于办公,则必须选择非居住用房。因为如果涉及办理营业执照,只有房屋类型为非居住用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会核发营业执照。具体房屋类型需根据产权证上的记载确定。另外,确定房屋类型并选择相适应类型房屋租赁后,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否则将视作违约行为。例如,居住用房不得擅自改变为非居住,除双方同意外还需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租金的支付时间及方式通常大多数人认为,就租金数额达成一致后就万事大吉了。其实租金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出现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形时,事先约定有支付时间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样,出租人就有权自该支付时间起向承租人加收滞纳金。(对于滞纳金数额若有约定,则依据双方约定。
四、租赁保证金为确保承租人能够合理、善意地使用房屋,并按时支付租赁期间应承担的各项费用,双方可于租金之外另行约定租赁保证金,即俗称的押金。押金通常为一到三个月的租金。租赁关系终止时,租赁保证金可用于抵冲依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剩余部分应返还承租人。在出现承租人提前退租、拖欠相关费用等情形时,允许出租人先行以租赁保证金抵冲相关费用,这对于出租人较为公平。
五、租赁登记的重要性租赁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但承租人应于之后要求将该租赁合同至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做备案登记,至此该租赁关系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签订租赁合同后,该合同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固然有效,但如果此前于该房屋上已实际存在租赁关系或此后房东另行与他人设定租赁关系,且若该租赁关系经过备案登记,则承租人无法对抗已经过备案登记的租赁关系承租人,即实际由经过备案登记的承租人取得承租权。
六、转租关系中承租人应注意的问题房屋的合法承租人在一定条件下有权全部或部分出租该房屋,此种出租行为即为转租。但转租在租赁范围、时间等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所有之前租赁合同的限制,即转租的租赁条件不得大于作为本次出租人即上手承租人于上手租赁合同中取得的租赁条件,主要指租赁范围、时间等,超出部分无效。另外在转租房屋时,需要取得所有上手同意本次转租关系的证明,该同意证明可以采用两种形式:上手租赁合同中已约定承租人有转租权或者所有上手直接对本次转租提供同意证明。若未取得所有上手对此次转租的上述任何一种同意证明,未同意转租的上手随时有权解除与其存在租赁关系的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则此后所有转租关系均将被相应解除。
最后,对于租赁期限内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房屋的维修责任及相关费用的承担,承租人是否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及待租期届满时增添的设施、设备的归属、补偿问题等,双方也应有明确约定,以防在出现争议后相互扯皮的现象。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致电律图。
租赁房屋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租赁房屋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一、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租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承租人的权益得不到很好保障。因为,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若出现产权纠纷,承租人随时都可能会因为出租人没有拥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书,受到纠纷影响而不能得到权益的保障。
二、 被、公安机关等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原所有权人的房屋其他权利如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在一定程度将受到限制。租赁该类房屋,承租人会因为房屋权利的瑕疵,使得承租权利得不到合法保护。
三、 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
属于共有产权的房屋,在未征得共有人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是不能出租的。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租赁这种房屋,会侵犯对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权益。
四、 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不能租
房屋的产权处于不明状态时即权属有争议的,这时,租赁房屋的合法性将难以得到保障。
五、 违章建筑
未取得规划部门的合法建设手续建造房屋,之后也没有补领规划许可证。这类房屋,属于建设规划手续不齐的建筑,规划部门随时对其实施规划执法监督。租赁这类房屋的承租人,其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护。
六、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
租赁建造质量、生活设施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房屋,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将会受到影响。
七、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屋
目前,有不少房屋是采取抵押方式取得贷款购买的。这类房屋的抵押权人对该类房屋具有他项权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租赁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对抵押权人权益的侵犯。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融资租赁中承租方应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融资租赁中承租方应注意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法律咨询:融资租赁中承租方应注意什么律师解答:承租方应注意:
1、融资租赁合同何时开始起租,每月什么时候付租赁和相关款项(比如管理费,首付款等等),不要逾期支付了,会扣利息的不过放心,一般出租方会提前五个工作日左右发付款通知书的
2、融资租赁合同中付款的利率是如何规定的,是基准还是基准上浮等等,如果贷款利率调整了,又是如何调息的
3、租金是按什么方式计算的,是等额本金还是等额本息等等
4、何时应该验收设备,验收后出问题和没出问题这些,承租方需要做什么手续等等相关法律知识: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其法律特征是:
1.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2.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3.根据约定以及支付的价金数额,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或返还租赁物的选择权,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赁物的对价,就可以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如果支付的仅是租金,则须于合同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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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子注意哪些 租房要注意什么细节
1、先搞清楚出租人是否属于房屋所有者,避免从二房东手上租赁房屋,减少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性。2、对房屋的相关设施作出检查,注意安全问题,不能一味只图租金便宜,为日后安全埋下隐患。3、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需要对合同内容作出全面了解,明确彼此的责任。4、若需要交付押金,则需要先讲清楚,押金的退还条件、扣除条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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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的需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确定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
首先,需要确定当事人是个人还是公司。若以公司身份作为出租人或承租人,租赁合同必须体现该租赁行为是公司行为,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就很难向个人追究原本应由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
其次,承租人应当依据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或与该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合法承租人,来确定与其签订租赁合同的相对人是否确有出租该房屋的权利。若承租人与实际上并无出租权的人签订租赁合同,则该合同须经有权出租人的认可,在此之前该租赁合同的效力尚未确定。若未经认可,承租人则可能面临缺乏有效合同的不利处境。
二、确定房屋类型房屋类型基本分为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两种。承租人应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类型的房屋承租。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该承租房屋需用于办公,则必须选择非居住用房。因为如果涉及办理营业执照,只有房屋类型为非居住用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会核发营业执照。具体房屋类型需根据产权证上的记载确定。另外,确定房屋类型并选择相适应类型房屋租赁后,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否则将视作违约行为。例如,居住用房不得擅自改变为非居住,除双方同意外还需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租金的支付时间及方式通常大多数人认为,就租金数额达成一致后就万事大吉了。其实租金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出现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形时,事先约定有支付时间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样,出租人就有权自该支付时间起向承租人加收滞纳金。(对于滞纳金数额若有约定,则依据双方约定。
四、租赁保证金为确保承租人能够合理、善意地使用房屋,并按时支付租赁期间应承担的各项费用,双方可于租金之外另行约定租赁保证金,即俗称的押金。押金通常为一到三个月的租金。租赁关系终止时,租赁保证金可用于抵冲依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剩余部分应返还承租人。在出现承租人提前退租、拖欠相关费用等情形时,允许出租人先行以租赁保证金抵冲相关费用,这对于出租人较为公平。
五、租赁登记的重要性租赁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但承租人应于之后要求将该租赁合同至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做备案登记,至此该租赁关系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签订租赁合同后,该合同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固然有效,但如果此前于该房屋上已实际存在租赁关系或此后房东另行与他人设定租赁关系,且若该租赁关系经过备案登记,则承租人无法对抗已经过备案登记的租赁关系承租人,即实际由经过备案登记的承租人取得承租权。
六、转租关系中承租人应注意的问题房屋的合法承租人在一定条件下有权全部或部分出租该房屋,此种出租行为即为转租。但转租在租赁范围、时间等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所有之前租赁合同的限制,即转租的租赁条件不得大于作为本次出租人即上手承租人于上手租赁合同中取得的租赁条件,主要指租赁范围、时间等,超出部分无效。另外在转租房屋时,需要取得所有上手同意本次转租关系的证明,该同意证明可以采用两种形式:上手租赁合同中已约定承租人有转租权或者所有上手直接对本次转租提供同意证明。若未取得所有上手对此次转租的上述任何一种同意证明,未同意转租的上手随时有权解除与其存在租赁关系的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则此后所有转租关系均将被相应解除。
最后,对于租赁期限内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房屋的维修责任及相关费用的承担,承租人是否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及待租期届满时增添的设施、设备的归属、补偿问题等,双方也应有明确约定,以防在出现争议后相互扯皮的现象。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致电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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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房屋用途;房屋交付日期;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房屋返还时的状态;转租的约定;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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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租赁房屋的需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租赁合同纠纷】租赁房屋应注意些什么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一、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若出现产权纠纷,承租人随时都可能会因为出租人没有拥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书,受到纠纷影响而不能得到权益的保障。
二、 被、公安机关等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原所有权人的房屋其他权利如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在一定程度将受到限制。租赁该类房屋,承租人会因为房屋权利的瑕疵,使得承租权利得不到合法保护。
三、 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
属于共有产权的房屋,在未征得共有人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是不能出租的。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租赁这种房屋,会侵犯对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权益。
四、 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不能租
房屋的产权处于不明状态时即权属有争议的,这时,租赁房屋的合法性将难以得到保障。
五、 违章建筑
未取得规划部门的合法建设手续建造房屋,之后也没有补领规划许可证。这类房屋,属于建设规划手续不齐的建筑,规划部门随时对其实施规划执法监督。租赁这类房屋的承租人,其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护。
六、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
租赁建造质量、生活设施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房屋,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将会受到影响。
七、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屋
目前,有不少房屋是采取抵押方式取得贷款购买的。这类房屋的抵押权人对该类房屋具有他项权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租赁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对抵押权人权益的侵犯。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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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土地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现在土地租赁活动越来越多,为了保障权益土地租赁合同是很重要的,不过有些人不清楚的就不知道这土地租赁合同怎么写,该注意什么,小编找到了土地租赁合同范本的标准版,以及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一些注意事项分享给大家:  什么是土地租赁合同  土地租赁合同,指约定出租方在一定时期内提供土地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向其支付租金的合同。  土地租赁合同需注意什么  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  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  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积平方米,用以。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甲方无条件延长租期;租赁费按年计算。  
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  本协议租金实行(五年)支付制,租金总额(大写)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2、协议签订后一天内提供场地。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5、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6、甲方应提供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乙方验证后复印其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保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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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期限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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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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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等内容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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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
1、先搞清楚出租人是否属于房屋所有者,避免从二房东手上租赁房屋,减少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性。2、对房屋的相关设施作出检查,注意安全问题,不能一味只图租金便宜,为日后安全埋下隐患。3、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需要对合同内容作出全面了解,明确彼此的责任。4、若需要交付押金,则需要先讲清楚,押金的退还条件、扣除条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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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厂房租赁合同要注意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订立租赁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厂房,库房出租租赁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二、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  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所开立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
三、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制订应尽量详尽明确。在订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应注意如下事项:  
.合同条款应当尽量全面,尤其是主要条款不能遗漏,否则易出现纠纷。  
b.对合同字句应当认真斟酌,字句表述应清晰具体,避免模棱两可,易产生多种解释的语句出现。  
c.在租赁合同中,对于租赁物的使用、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当予以明确规定,以避免出现纠纷。  
d.在租赁合同中制订明确的违约条款及赔偿数额。  e.为避免合同欺诈,当事人可以附加一些条款,如,担保条款、附期限条款、附条件条款等,以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f.订立租赁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四、对租赁合同履行中欺诈行为的防范。  .对出租人不按期交付租赁物致使承租人无法实现合同预期的目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b.对技术要求较高的出租物,出租人应交付有关使用说明、装配图纸、操作规程等,这些在制订租赁合同时就应加以明确约定。  c.租赁物上存在权利瑕疵,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免交租金。  d.厂房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逾期不交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厂房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现状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如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因此增加了租赁物的价值,返还租赁物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定开支。  f.承租人未经厂库房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他人的,厂房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对利用押金进行合同欺诈的防范。  在厂房出租,库房出租,土地出租,等租赁合同订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而主要工作都应在合同订立前进行。出租厂房人一般希望承租厂房的人能提供押金或担保并希望金额能与租赁物价值相当,以防止合同欺诈的发生。承租人则希望不交押金或少交押金。对出租人来说除要求承租人提供一定数额押金外,还应对承租人的身份情况、资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以免损失。对承租人来讲,则应对租赁物的价值有清楚了解,根据不同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多少。
融资租赁公司该如何注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融资租赁公司怎么注册
与普通公司注册方式是相同的,但是条件更为苛刻。
1、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为严苛,核心条件如下: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三)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
(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六)建立了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
(七)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八)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2、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亦较为严苛,核心条件如下:

一,低注册资本金较高;

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三,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登记时不需要履行前置审批程序,也无须实缴注册资本。对于未办理试点企业资格的企业能否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我们认为,既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需要办理前置许可,在企业办理了工商登记之后即可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但是,商务部曾在其官方答复中认为,未在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名单内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虽包含融资租赁,但不能够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依据即是前述商建发[2020]560号文。
3、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相对较为宽松,核心条件如下: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二,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三,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所需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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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注意哪些事项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括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了解租房者的工作、租房后居住人数等情况,最好到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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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融资租赁公司怎么样注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融资租赁公司怎么注册
与普通公司注册方式是相同的,但是条件更为苛刻。
1、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为严苛,核心条件如下: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三)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
(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六)建立了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
(七)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八)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2、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亦较为严苛,核心条件如下:

一,低注册资本金较高;

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三,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登记时不需要履行前置审批程序,也无须实缴注册资本。对于未办理试点企业资格的企业能否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我们认为,既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需要办理前置许可,在企业办理了工商登记之后即可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但是,商务部曾在其官方答复中认为,未在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名单内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虽包含融资租赁,但不能够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依据即是前述商建发[2020]560号文。
3、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相对较为宽松,核心条件如下: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二,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三,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所需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商业房屋租赁应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商业房产租赁商业房产租赁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租赁,其形式与普通的租赁有一定的区别,但是其内涵与普通租赁完全一样。商业房产租赁是指用在不转移作商业目的的不动产产权的情况下,承租人以固定时间段位单位交付租金的方式,获得该房产某段时间的使用权的交易方式。
二、商业房产租赁要注意哪些问题在一般情况下,商业房产的租赁需要注意以下相关问题。
(一)注意签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至于租赁期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注意所租赁的房屋的用途。就办公房租赁而言,承租人
首先要明确欲承租房屋的性质为办公用途。如果租用住宅类房屋,不仅无法申办营业执照,还会带来诸多问题。房屋用途在房产证上有明确注记。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仔细看清楚,以为发生纠纷。
(三)注意出租人具有出租的权利。办公房的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人。若是所有权人,应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若是使用权人,应有合法的租赁凭证及允许转租的书面证明。另外,如办公房有共有人的,还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不然可能会导致租赁无效。
(四)注意转租问题。由于公司经营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如在经营状况不佳时,可能会涉及到转租的问题。对此,公司和房东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否允许转租,因为根据现行规定,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五)注意装修问题。另外,租了办公房后,一般都会按照办公要求进行装修。为此,你公司和房东
首先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房屋能否进行装修;
其次,应对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解除租赁合同后,装修部分如何处理作出约定,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六)注意备案。办公房租赁合同应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租赁双方可将合同送至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虽然是有效合同,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上文主要介绍什么是商业房产租赁,以及商业房产租赁要注意哪些问题。商业房产的租赁是房地产投资的新热点,但是由于是新兴市场,不少人对于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并不是很了解,从而引发了不少的纠纷。若您在租赁过程中,因合同引发了纠纷,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处理这些问题或许是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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