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员工的补贴有哪些内容?
①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比如井下津贴、野外工作津贴、高温津贴、海岛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等;
②保健性津贴,比如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的特殊保健津贴等;
③技术性津贴,比如特级教师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④年龄性津贴,比如工龄津贴、教龄津贴等;
⑤其他津贴,比如伙食津贴。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⑴计时工资;
⑵计件工资;
⑶奖金;
⑷津贴和补贴;
⑸加班加点工资;
⑹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所以,津贴和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
工资总额不包括: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等。
二、奖金、津贴、补贴有什么区别?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津贴和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补贴是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有关补贴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对于员工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动工作的,是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领取补贴的,但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应当基于实际的补贴标准来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或者用人单位的财产部门咨询相关补贴的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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