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起诉谁

最新修订 | 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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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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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和分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争议只能起诉总公司,因为分公司在法律上没有法人资格,不管是劳动合同还是其他的民商合同争议,其法律风险都一定是由总公司承担的。作为分公司来讲,既没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也没有法人代表,一般分公司只有负责人。
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起诉谁

一、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起诉谁?

应该起诉总公司,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机构,不能作为法律主体

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三、注册分公司必须材料清单: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关于劳动合同争议在起诉总公司之前,绝大多数的劳动争议都是以劳动仲裁作为前置性条件的。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是有问题的,这样才能进一步向法院起诉。不管是判定让分公司赔偿还是其他的责任,实际上也都是总公司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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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做建筑工程的,上个星期刚和政府签了一项房地产工程项目,想咨询一下,谁有与政府签订合同的范本,麻烦给我一份,谢谢!
[律师回复] 项 目 合 同 书
甲 方:××县政府
乙 方:
为壮大地区经济,促进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 利,实现双赢的原则,就乙方在县境内投资兴建塑胶日用制品 项目,经过认真考察和多次磋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亿元人民币,其
中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人民币。
三、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
四、项目选址及占地:项目拟建在产业集聚区,计划征 用土地约 亩 (土地面积以国土部门测核为准 ) 。
五、甲方承诺
1、甲方保证乙方按要求享受有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报批等一切手续,土地价格
为上蔡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的用地价格,土地属性为国有 工业用地,出让期限为 50年。
3、甲方负责协调用电,帮助争取有关用电优惠政策。
4、甲方协调水利部门,允许乙方在项目区打深水井一
眼,作为乙方项目的生产和生活用水, 。
5、在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前提下,甲方指定专人协助乙方办理 新建企业的相关手续,包括立项、工商、税务、生产许可、环评、 消防、规划、城建等,部分手续可以边建边办,相关费用由乙方 支付。
6、甲方保证乙方的生产自主权,并负责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期 间外部环境工作,将乙方作为重点保护单位实行挂牌保护。建设 期间,明确一名区班子领导负责协调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 出现的问题。正常生产期间,未经县政府许可,其它管理部门不 得擅自检查,妨碍乙方正常生产。
六、乙方承诺:
1、乙方依法享受全部土地权益,但该土地仅限于本项目产品及 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不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改变土地用途。
2、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按章纳税,且环保达到当地环保部门验 收标准。
3、依照约定,按时将资金和各项费用兑现到位。
4、企业用工,按《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5、土地、建设等部门的测绘、评估费用,由乙方据实支付。
七、组织实施
1合同生效后,由甲方协调土地部门提供土地红线图和测绘图, 项目建设于年 月正式启动,建设期 个
月,于年 月试生产。
2、根据本合同书,双方各指定一人具体负责合同书的落实。
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 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
代表人:
年月 日
以上是关于与政府签订合同范本的详细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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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盖的是谁的章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盖的是谁的章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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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公司和其他公司借了点钱,我想问问借款担保合同是谁与谁签订的,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借款合同属于主合同
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主合同无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于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失去了前提,因此担保合同也归于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是否会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呢?不会的,因为主合同的存在并不以担保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因此,担保合同无效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相关规定
申办抵押合同时,公证处对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和抵押物上要求较严。根据规定,抵押物是公民个人财产的,如设定抵押的财产有共有人时,应先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由所有共有人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外商投资企业、个人合伙成立的私营企业等设有董事会的企业,按公司章程规定,担保须有董事会决议的,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国有控股公司、国有企业以其生产、经营关键的国有财产设定抵押的,应事先得到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批准,申办公证时,还须提交批准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80条的规定,以下财产允许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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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建筑用地使用权;
⒊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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⒌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⒍交通运输工具;
⒎法律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借款担保合同是谁与谁签订的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上面请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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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爸爸要再婚了,所以要让朋友写一份赡养协议,请问大家,再婚与子女签订协议怎么写,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再婚与子女签订协议怎么写,以下内容你可以看看
各自有子女再婚协议书,各自老人赡养协议书方:__性别(男)生于年月日__身份证:
乙方:__性别(女)生于年月日__身份证:__
男、女双方均系独身,现年龄较大。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双方自愿结婚。同时为了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和谐,双方及子女特定此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目的是老年了有个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顾。__
二、男女双方的各自婚前财产不因此次再婚,导致男方财产转归女方及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财产转归男方及男方子女。
1、婚前甲方拥有带产权的、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住房(见产权证复印件)为甲方婚前财产;
2、婚前乙方拥有带产权的、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住房(见产权证复印件)为乙方婚前财产。
3、婚前各自储蓄,为婚前财产。婚后,各自婚前的储蓄本金和储蓄利息仍归个人所有。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甲乙双方的婚前财产由各自原来的子女继承。
4、婚前各自的债权债务在婚后仍归个人承担,对方不负有其受益及偿还的权利及义务。
三、甲乙双方在此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来源收入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使用。
四、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生病,双方子女均负护理、照顾之责。
五、甲乙双方若一方去世,对方子女不再负有对另一方老人的赡养照料义务。婚姻关系也将自动解除,其身故后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各自子女所得,丧事由各自子女负责,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须在七日内回到自己子女身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对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须在七日内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六、婚后共同财产的继承权按照法律依据执行。__如果 本协议的文字理解与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于符合协议目的的方式理解。__甲乙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甲乙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如果甲乙双方再婚后,无论何 时所从事的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的目的,则行为无效。__(末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__以上协议自签字时生效
男方:男方子女:
女方:女方子女:__
甲方见证人:身份证: 乙方见证人:身份证: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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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代表应该与谁签订劳动合同?没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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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面临着以下法律后果:
(1)双倍工资的惩罚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面临一个信用风险,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原达成口头协议,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最终没有满足劳动者的一定的需求,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部门举报,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所以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和风险也应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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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概念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曾经有人将不定期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混淆,认为既然是无固定期限,则可以随时通知终止合同,这是错误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在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钱可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长期合同,因此其也是有期限的,只是不便于统一而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时间上是不双方再约定,其他问题也是需要双方约定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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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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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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