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付定金注意事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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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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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在交付定金的时候,一定要与对方签订相应的协议,而不能只是在口头上承诺。2、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后者并非是法律概念,在适用的时候也存在问题,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3、关于退还定金的相关内容,注意一并写入协议书中。4、交付定金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是否要给定金。

买房付定金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买房付定金注意事项有哪些

1、交定金一定要签协议

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没有签订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

2、分清订金与定金

订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因此并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购房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签订认购书时,要看清认购书上写的是哪种金,以免自己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3、将退定金写进协议书

在购买新房时,交的定金能不能退,成为大多数购房者关心的问题。如果不能保证之后买房交易顺利进行,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将退定金的相关条款写入协议书中。到时按协议书中的规定解决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交定金并不是必经的程序

在购房的过程中不要轻易交定金。因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交定金并不是必须要做的。其实如果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样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也不会有太多的损失。

二、开发商收取定金违反规定如何处理?

如果有不按照规定收取定金的情况会如何,收取多少定金属于违反规定呢?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相当于说超过的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部分,与定金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这部分钱也没有法律效力。

定金的给付在购房过程中是十分常见的,这就让一部分人认为,购房就必须要给付定金,这是必经程序。其实,我国目前并未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购房必须要给付定金。如果当事人协商达成了一致,那么不给付购房定金也是可行的。另外,在约定的时候,千万不能将定金写成订金,二者不是一回事。误写为订金的话,可能会对当事人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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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付定金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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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付定金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买房交付定金需要注意事项:1、买房交订金不能口头协议。2、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具有指导性的,消费者是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3、定金条款。4、明白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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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信用卡付首付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用信用卡支付买房首付款,由于买房首付款一般金额较大,因此会需要多张信用卡累积刷卡才能满足支付需求那么,想用信用卡支付买房首付款就需要手中持有多张信用卡
二、信用卡本身额度不够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调整临时额度,各行信用卡临时额度调整的范围不同,有的银行可以按100%的标准进行调额,有的则只可以调高80%申请临时额度后刷卡付首付,需要持卡人在当期还款日前将临时额度一次性还清,不可分期
三、用信用卡支付买房首付款一旦发生退款,退款的时间会比较长因此要注意信用卡刷卡日与到期还款日之间的距离,不要因为退款时间长而发生逾期,影响个人信用
四、信用卡刷卡要及时足额还款,持卡人依据自身的还款能力还信用卡,不要过度提前消费,以免不能及时还款,造成信用卡逾期,要承担利息、滞纳金,甚至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五、用信用卡支付买房首付款没有积分该类消费交易不可累积信用卡积分
六、房产类刷卡POS机一般是走银联通道,因此只能使用银联卡,单币种外币卡不能刷通过以上知识,我们可以了解到,使用信用卡付首付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使用得当,不然最后会让自己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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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定金时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支付定金时的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支付定金时的注意事项 购房定金少则一万,多则数万,对购房者而言也非小数目。在实践中由于当事人对定金的认识模糊,加之人们对其不同的理解与释义,造成定金的概念被滥用,如:与订金、违约金的概念混淆。有些购房者在付了定金后也不清楚自己有何权利与义务。 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都对定金作了规定。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授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有不少人认为,购房者在支付了定金之后,便处于了不利的被动地位,即非与该房产商签定预售合同不可,否则定金将不予退回,似乎此时房产商只须坐享其成,购房者违约,房产商就可赚进一万或几万元定金。其实他们只看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是对应的,没有义务支持的权利是不可能存在的。在购房者允诺在一定期限内,与房产商签定合同的同时,房产商也承担了在该期限内不能将此房屋转售他人的义务,否则将双倍返还定金数额,并且房产商时常处于对购房者利益的考虑,即使超过了他们约定的签定合同的期限,对该房屋在一定期限内仍然予以保留。当楼盘处于热销阶段时,房产商也会因此失去很多有利的商机。另外,购房者订购后又后悔也会对其他购房者造成房商欺诈的假象,因为他们原先看到该房已售出,后来该房屋怎么又在销售此时开发商再如何解释也已经处在被动地位。 既然定金在商品房预售中扮演了如此重要的角色,那么,您在购房时应当注意些什么呢我们提醒您,在交付定金之前您最好要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包括房产开发商的资信、您的购买能力、房屋的状况及对您的适合度等情况,“谋定而动”。在正式决定购买该房屋之后再付定金,以免由于摇摆不定给自己或房产商造成经济损失。
买房付首付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我就是认定售楼书中所描绘的物业的美妙环境。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售楼书通常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这两种要核发,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看准确了,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怎么保证售楼书的内容具有法律效率,决定是否购买,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其次,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核对这家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名副其实的,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它只是起担保作用。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建议、房型,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
首先必须了解开发商的售楼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签定合同之前,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特别要提醒的是,否则的话不给退还、小区整体布局图,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我看到售楼书之后确实非常感兴趣、核对、地段,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售楼书写到商品购销合同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价格,特别是预售许可证,就把售楼书的内容向开发商提出写到合同中,如果是现房,这是法律规定要有的。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根据法律的规定,一个是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查询,但是又怕
最后买了房子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审核售楼书的外观图怎么办,一个是预售许可证,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这样的话,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要从法律上确保售楼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所以,在阅读售楼书的时候,这么好的户型,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配套,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约束开发商一定要按照售楼书中说的履行它的义务,
首先要注意售楼书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提醒购房人要注意,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他就要承担责任、这么好的地段,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是不是有预售许可证。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五证,简称叫“五证”。所以,要交定金、优惠条件以及投资者等信息,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不象售楼书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就一定要把售楼书的内容明确的写到后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为了确认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想确保,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这是对开发商资质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买房交首付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购买时需要注意所购楼号在预售范围内。
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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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首付注意什么事项
买房首付注意事项如下:1、核实开发商五证,购房者买房交首付时,一定要核实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2、看清楚合同条款权利与义务是否平等。3、明确交房时间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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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房交付定金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购房交付定金有哪些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购房交付定金有什么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如何合理约定购房定金
一般来说,如果买方违约了,那就不能要求返还定金,如果卖方违约了,那就需要支付双倍定金,所以,在双方约定购房定金时,较好不要过高也不能过低,否则双方都有可能承担较大数额的损失。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双方所约定的定金数额较好是房款的20%,这样既可以不用冒着损失重大的风险,个人权益也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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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交付定金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购房交付定金有哪些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购房交付定金有什么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如何合理约定购房定金
一般来说,如果买方违约了,那就不能要求返还定金,如果卖方违约了,那就需要支付双倍定金,所以,在双方约定购房定金时,较好不要过高也不能过低,否则双方都有可能承担较大数额的损失。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双方所约定的定金数额较好是房款的20%,这样既可以不用冒着损失重大的风险,个人权益也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次性付清房款应注意的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一次性付清房款应注意的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在购房时需要重点关注问题:
1、基本的“五证”齐全。
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3、相关证明文件有效。
如果是买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取得,即由期房变现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4、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对于期房,由于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规范的《文本》,则开发商在合同上务必会大做文章,对买房者极为不利。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无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5、明确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
所谓交房有两个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6、检查房屋质量。
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是否有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的责任。
7、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一个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定让你永远觉得不舒畅。所以要多看看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如何,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8、重点约定违约责任。
对于期房,甚至现房,都有可能与开发商的描述不一样,此时应该明确合同违约或与描述不一致时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可参考: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别漏了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分期付款买房包括什么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分期付款买房包括什么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借款者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会归零,那么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意味着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按照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要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借款者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
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或者遇到困难时,可以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银行经过调查属实,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就会受理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4、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
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应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5、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还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带上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到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核心撤销抵押。
6、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借款者要妥善保管合同和借据,它们是很重要的法律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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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付首付注意事项有哪些
1、买房要量力而行。2、先选地段再定户型。3、测面积是否适宜。4、注意楼间距大小。5、不可不问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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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买房子可以分期付款吗,分期付款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买房付款方式的内容。对于“买房子可以分期付款吗”这个问题,许多人也不太清楚。其实,答案是肯定的,买房当然可以分期付款。所谓分期付款一般是在付清首期房款后随工程进度分若干期付款,直至交房后全部付清,有免息付款和低息分期付款两种方式。分期付款方式虽然可以减轻筹资压力及资金风险,但费时费力,也不能享受优惠。既然买房可以分期付款,那么分期付款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下面我来给您讲讲。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因此,购房人如果选择分期付款,应当注意此规定。因为只有消费者支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才能先于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成为最优先受偿的主体。如果纠纷产生时,按分期付款的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款项或大部分款项,则不能按司法解释享受最优先的受偿权。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总之,买房子就是一个花钱的过程,因此购房者事先对买房子的付款方式以及购房付款注意事项有所了解,将有助于买房过程更加顺利。如果您对买房还有其他疑问,不妨直接联系我,我会为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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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买房注意事项
一次性付款买房,其实指的就是一次性付清所有的费用,包括房产价格、物业管理费以及一系列手续费等。通常情况下,一次性付款买房是可以得到房价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八的优惠的,而且还可以减少一定的利息支出,也是比较省时省事的。除了以上的优势以外,一次性付款买房有可能会增加购房的风险,如果说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定期限交房,或是发生了工程烂尾的情况,购房者可能会损失更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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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签定合同时,买房交首付注意事项有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定合同时,买房交首付的注意事项
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购买时需要注意所购楼号在预售范围内。
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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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一般多长时间交首付,买房交首付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付首付的时间
一手房:提供你个人资料,房产资料,由开发商作为担保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然后就需要付首付了,首付是以成交价格的2成或者3或者更高。
二手房:你必需找由银行认可的担保公司对你作为担保,你也要提供你个人资料还有原来产权人的个人资料及产权资料。签订按揭合同,银行会对房屋进行评估,是按照评估价格的2成或者3或者更高进行贷款。审批通过之后才可以过户,过户后一般3个工作日钱就可以到卖方账户。
买房交首付的注意事项
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购买时需要注意所购楼号在预售范围内。
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有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定金应该交多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定金的数额凭当事人约定,但不允许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商品房交易中的所说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房交订金 不能口头协议
买房私下交易,交订金时只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采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认购交定金要慎重
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可因考虑不周等原因,不想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在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签定合同时,买房交首付注意事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签定合同时,买房交首付的注意事项
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购买时需要注意所购楼号在预售范围内。
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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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首付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我们大家都知道现在的房子的价格都是非常的高的,我们很多人都有想买房子的想法,有的人甚至为了买房子奋斗了几十年甚至一辈子,由此可见房子方面的问题是多么的重要。现在我们一般买房子都是交首付的。那么买房首付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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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委托他人办事需预付费用吗,委托人支付费用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一、委托他人办事需预付费用吗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往往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事先提供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和补偿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的必要的费用。由于委托合同的特点是受托人用委托人的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因此,受托人对于费用没有垫付的义务,预付费用可以说是委托人的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如委托律师向提讼,就应当先预付诉讼费。因为费用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支出的,它与合同约定的报酬不是一个概念。对于委托人支付的预付款,如果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尚有剩余,受托人应当返还给委托人。由于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应当由委托人事先预付费用,受托人没有垫付费用的义务,但如果垫付了,则有请求偿还的权利,即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应当把委托人支付报酬与偿还处理委托事务所应负担的费用相区别。偿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不是对价关系。所谓必要费用,比如差旅费用、有关财产的运输费、仓储费、交通费、邮费等等。受托人处理事务所支出的费用,不仅会有金钱支出,有时也会有物的消耗。至于判断费用的支出是否必需,应当依据所委托事物的性质及处理时的具体情况来定。何为“必要”,其标准是什么,我们认为,支出费用的合理原则应从三个方面考虑,其
一,直接性原则。受托人支出的费用应与所处理的事务有直接联系;其
二,有益性原则。受托人支出的必要费用应有利于委托人,目的是使委托人受益;其
三,经济性原则。受托人在直接支出费用时,应尽善良人的行为,采用尽量节约、适当的方法处理事务。也就是说,必须是客观上确有必要,才可以请求偿还,以防其滥用。不能以受托人主观上是否认为支出为必要为标准。而应以受托人实施行为时的客观状态作为标准。
二、委托人支付费用的注意事项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委托人预付费用的义务。委托人应预付多少费用以及预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应依照委托事务的性质和处理的具体情况而定。预付费用系为委托人利益使用的,与委托事务的处理并不成立对价关系,因此两者之间不存在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问题。非经约定,受托人无垫付费用的义务。但在委托合同为有偿合同的场合,若因委托人拒付费用以致影响受托人基于该合同的收益或者给其造成损失时,受托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委托人偿还受托人支出必要费用的义务。如果受托人垫付了费用,则有请求委托人偿还的权利。委托人偿还的费用一般应限于受托人为处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所谓“必要费用,是指处理受托事务不可缺少的费用,例如交通费、食宿费、手续费等。当事人就必要费用的范围发生争议时,委托人应对其认为不必要的部分举证。在确定必要费用的范围时,应充分考虑委托事务的性质、受托人的注意义务以及支出费用的当时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费用。在支付当时为必要的,其后即使是无必要的,也为必要费用。相反,在支付当时为不必要的,即使其后为必要的也不是必要费用。另外,委托人偿还费用时应加付利息。利息应从垫付之日起计算。委托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利息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应以当时的法定存款利率计算。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受托事务时所支付的有益费用,若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应根据情况按照无因管理或者不当得利的规定处理。
买房一般什么时候交首付,买房交首付注意事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付首付的时间
一手房:提供你个人资料,房产资料,由开发商作为担保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然后就需要付首付了,首付是以成交价格的2成或者3或者更高。
二手房:你必需找由银行认可的担保公司对你作为担保,你也要提供你个人资料还有原来产权人的个人资料及产权资料。签订按揭合同,银行会对房屋进行评估,是按照评估价格的2成或者3或者更高进行贷款。审批通过之后才可以过户,过户后一般3个工作日钱就可以到卖方账户。
买房交首付的注意事项
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购买时需要注意所购楼号在预售范围内。
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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