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辞退的员工就是不走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21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9人
专家导读 单位合法辞退劳动者时,如劳动者赖着不走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派出所报案处理。这类劳动用人单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相应的劳动者,按照这类辞退情形补偿劳动者的合法损失,要求相应的用人单位进行补偿办理。
单位辞退的员工就是不走怎么办

一、单位辞退的员工就是不走怎么办

首先,公司在与他们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也好让他们有一个心理上的缓冲期,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应该给员工以代通知金

其次,如果员工拒不接受企业的方案,可以要求员工向劳动站投诉,直至向人民法起诉,公司应清楚地告知他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式和途径。

再次,如果员工还不能接受你们的建议,并且,派出所拒绝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那么,公司完全可以在向派出所备案的同时,要求保安人员在合理范围内,把员工"请出去",当然,必须注意采取的措施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能造成人员伤害,以免扩大事态,激化矛盾。

如果该员工确实是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被公司辞退,那公司方面就没有任何的过错,对方不走的原因如果是工资发放不到位,领导可以处理一下,如果继续不离开公司,那么公司可以选择报警,就说扰乱秩序,相信他不走,也没有工资,实在耗不下去。

二、辞退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辞退和正常辞退。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三、辞退职工条件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相应的辞退应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劳动用人单位在合法情况下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劳动补偿金。劳动者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办理,维护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8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单位辞退的员工就是不走怎么办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1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4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5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5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2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1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1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8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4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6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8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0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7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3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3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员工辞职可以说走就走吗
员工辞职是否能立即离开,取决于与用人单位的协商结果。若双方协商一致,可即时解除合同,员工完成当前任务后便可离职。若协商无果,员工应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提交书面申请即可解除合同。因此,员工辞职并不能直接立即离开,需遵循相关规定和流程。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员工开走公司车辆不归还员工被辞退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驾驶无证车辆上路被查处的,如果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员工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造成事故的,由员工与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32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员工开走公司车辆不归还员工被辞退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驾驶无证车辆上路被查处的,如果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员工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造成事故的,由员工与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单位合同到期就可以辞退员工吗?
单位合同到期也是不能辞退员工的,除非员工是做了违反公司的条款就可以进行办理,对于违法的辞退员工一般就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一般劳动者满一年就需要多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额。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公司辞退员工。没有走正常的辞退流程而是让员工自己写辞职书。请问这违反了劳动法第几条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公司应是违反了以上劳动法条款。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公司辞退员工。没有走正常的辞退流程而是让员工自己写辞职书。请问这违反了劳动法第几条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公司应是违反了以上劳动法条款。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公司辞退员工。没有走正常的辞退流程而是让员工自己写辞职书。请问这违反了劳动法第几条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公司应是违反了以上劳动法条款。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或者公司辞退员工走仲裁吗
单位或者公司辞退员工可以走仲裁,单位辞退员工,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委,如果对劳动仲裁委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辞退员工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员工辞职把辞职报告交接完之后不到三十天就走这样能拿到工资嘛
[律师回复] 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履行30天辞职的,是可以拿到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员工辞职把辞职报告交接完之后不到三十天就走这样能拿到工资嘛
[律师回复] 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履行30天辞职的,是可以拿到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员工不辞职直接走单位如何处理
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擅自离职,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迁移手续。若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可从其应得工资中扣除相应赔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只是打电话口头叫我走,没有以书面形式
[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口头无效。《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扩展资料: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辞退员工要求立马走人合法吗
单位辞退员工要求立马走人是不合法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就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在员工无违反规定辞退的情况下还应当赔偿按照工作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仍然按照一个月的工资进行补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辞职交了辞职信如果还不批我走我是不是可以直接走人?
[律师回复] 不辞职直接走人属于离职手续中的自动离职,简称自离。自离是违法的,劳动者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如果劳动者是普通员工且处于试用期内自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招聘费用、培训费用;如果你是正式员工自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经济损失。如果签了保密协议,自离后劳动者不能在与原工作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也不能将在原单位知道的信息外传,否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泄露的秘密价值很大,给对方造成了重大损失,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签订竞业协议的,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在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或同类企业中工作,否者,原来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张赔偿。
2、自离就没有离职证明,还会影响社保手续转移,影响入职新单位,因为有的单位需要劳动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书。
3、自离也会影响劳动者本人的声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32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老板辞退员工和员工主动辞职的工资怎么算
[律师回复] 对于老板辞退员工和员工主动辞职的工资怎么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情况的,公司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构成违法解除的,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自己辞职,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的,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单位辞退的员工就是不走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