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开发商需要向业主提供什么文件

最新修订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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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国有土地使用证》。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简称。6.《商品房质量保证书》。7.《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向业主提供什么文件

一、交房时开发商需要向业主提供什么文件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的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简称;

6.《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7.《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二、新房交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看交房日期是否逾期

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建议大家不要在交房时间头两天去收房,因为在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会很多,而陪同验收房子的人不会有太多时间仔细的陪同你去看房子,建议往后推几天比较好。

2、物业费不能乱

目前新建小区的物业都是有开发商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来承管的,而且双方之间会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买房者签署购房合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协议,并且在购房合同中写上约定的物业费相关事项。这样即使收房时物业费上涨,买房人也可以凭借此条款向开发商讨 说法。

3、缴纳契税签协议

契税的缴纳问题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容易产生分歧的地方,开发商会要求业主是按揭业主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否则就不给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原因是开发商在房产证没下来之前要为按揭业主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

而业主不愿缴纳此项费用的原因多是怕开发商没有上交挪用了。对此问题,解决办法很简单,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好双方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约束对方即可。

4、先验房再办理手续

现在很多开发商都会先让业主交完费、办完手续再去验房,这是一种违规的做法。业主有权要求先验房再收房,验房发现任何问题都可以写在验房单上,要求开发商签收并予以解决。这样就不怕开发商逃避责任了,也就不会产生以后因房屋质量不过关而产生纠纷

5、建议业主集体收楼

购买商品房的业主可以和其他购买此楼盘房屋的业主一起收房,以免自己什么都不懂被开发商忽悠。而且在人数足够多的时候,大家还可以凑钱请个律师指导收房,不但掩去自身专业知识不足的缺陷,还能让开发商重视起来。

6、遇配套问题先收房

房屋质量问题分轻重,开发商承担的责任也不同。若是房子主题质量有问题,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若是房子只是掉灰、有细微的裂缝,那么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补;若是房子的配套设施或是空气质量不过关,那么业主可以与开发商签订协议,先收房,然后开发商予以解决这些问题。

7、买房尽快收房

有些业主买房并不是为了自己住,而是要租出去赚租金。在这种情况下,若是买到房子有一些小小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先算一下,是损失的租金多还是损失的修补费用多,若是租金损失远大于后者,那么可以先收房租出去,再找开发商追究其违约责任。

开发商向业主交付商品房的时候,按照规定所交付的商品房必须要达到国家的统一标准,同时还应当向业主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而对于业主来讲,了解一些关于收房的事项也很重要。要是在收房的过程中,发现交付的商品房并不符合国家标准,此时可以拒绝收房,要求开发商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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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所在的公司要改制,他让我帮他问一下那个关于企业改制向工商提供的材料方面的内容
[律师回复] 一、改革改制企业资产价值确认中存在的问题
无论企业采取何种改制形式,对企业资产的确认、计量是至关重要的环节,资产价值能否正确、合理的体现,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企业改制向工商提供的材料从目前改制企业的情况看,在资产评估确认上存在的问题应引起注意。
(一)部分资产评估价值与市场价值存在一定差异。资产评估是企业改制必经程序,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定资产评估机构依据一整套方法和不同的评估出发点,所得出的评估结论在某种程度上背离了资产在市场上的实际价值。其原因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为因素,资产置换方、主管部门等方面的干涉;二是一般情况下,边远、偏僻地方的资产利用率低,地处集镇闹市中心、城镇街面的资产使用效益高,但在评估时对地理环境这一重要影响并没有给予足够的考虑;三是评估时,对具有专营性质或特定用途的网点设施,发展潜力明显,产业结构调整中处于优势位置或趋于淘汰的资产没有区别对待;四是对改制企业的优惠政策,及为加快推进改制而采取的激励措施重视不够;五是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对房地产取得时形成的前期投入成本,如石砌堤坝、添土平整、架桥铺路支付的配套设施费用,设施设备、交通工具的采购、安装、保险、调试等相关成本费用考虑的不够,也是造成评估价值与市场价值差异较大的一个原因。
(二)在改制的过程中,除土地使用权外,对无形资产一般不列入评估;改制时对资产的提留、剥离、核销也不尽合理。如,依据会计一般原则中的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作相应的估计、调整,而对可能发生的收益则不予以考虑;待摊、递延费用一般均予以核销,而忽略其包含的实有资产价值;涉及到社会保障、职工福利及其他原因的资产剥离,会计处理方法也各不相同,不尽合理。这些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资产价值的正确、合理体现。
(三)在最终确定、计量企业净资产时,缺乏和忽略对负债真实性与合理性的分析论证。如对负债中实际存在的坏账、呆账问题,对于历年累积的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等项目的余额处置(这里主要是指数额大的贷方余额,因借方余额一般均予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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