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案件算工伤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遇到刑事案件一般是不会算工伤的,此伤情应该是由违法的一方来进行承担全部的责任;包括对于自己伤情所要产生的费用,而对于工伤一般是必须要与工作有关才能得到工伤部门的认定。
遇到刑事案件算工伤吗?

一、遇到刑事案件算工伤吗?

此种情况不属于工伤,是由犯罪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刑事案件就是属于已经构成了犯罪的行为,如果员工受到了伤不管是工作期间还是工作以外这种情形一般是不会得到工伤部门的认可,从而也不属于在工伤范围之内,所以,工伤的认定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这样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遇到刑事案件算工伤吗?
一键咨询
  • 164****28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2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0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8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3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7****23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7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3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0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0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6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8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0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1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3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出差遇到抢劫算不算工伤
出差过程当中遇到抢劫的这种状况一般情况下不是工伤,但建议当事人最好还是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为了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伤害的可以按照工伤事故处理,可是,即便是出差也有休息时间,休息时间遇到抢劫的可能不算工伤。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我的一个好哥们上周在工地搬砖的时候,砸坏了一条胳膊,现在已经手术完了,却陷入了和资方的工伤纠纷,想咨询一下律师,有没有什么成功的工伤待遇案件代理词?
[律师回复] ????尊敬的主审法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白某的委托,指派本人作为其与原告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一审诉讼代理人。通过阅卷和参加庭审,了解了案情,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法庭给予充分考虑并予以采纳:
????
一、被告因交通事故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畴,且已经法定程序予以认定,该工伤认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原告的该项诉求已经超过了民事案件受案范围,应当依法裁定驳回其该项起诉。
????被告白某在2013年某月某日晚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对方肇事车辆逃逸。该交通事故某自治县公安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责任认定,白某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该责任认定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2014年某月某日,被告白某作为申请人向某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于2014年某月某日作出了某人社伤险认决(某)字【2014】03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白某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原告方作为用人单位如果对该工伤认定不服,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原告方未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故该工伤认定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工伤的认定属于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职责和权限,其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的性质属于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如对工伤认定不服,应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而不应提起民事诉讼。即原告的该项诉求超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案件受案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的规定,原告的该项诉求不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如受理后发现不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
二、原告应当支付被告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各项费用。
????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原告应当赔偿被告医药费,总计5120
2.41元。
????其中:某县人民医院:单据4张,总金额为102
9.19元;
????某大学附属医院(第一次):单据1张,总金额4237
1.64元;
????某大学附属医院(第二次):单据4张,总金额7070.64元;
????民寿堂某光片费用:单据1张,总金额90元;
????某大学附属某医院:单据3张,金额640.94元
????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及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lt;工伤保险条例gt;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原告应当赔偿被告住院伙食补助费,总计52
5.00元。
????被告两次住院共计15天,伙食补助标准为35元/天/人,计应赔偿52
5.00元。
????
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及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lt;工伤保险条例gt;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原告应当赔偿被告交通费,总计37
3.00元。
????被告两次住院共计15天,统筹地区外就医交通费用为市内交通补贴15元/天/人,计22
5.00元,长途公共汽车为实报实销,车票金额14
8.00元,总计373元.00。
????
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及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lt;工伤保险条例gt;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原告应当支付被告食宿费,总计2250.00元。
????被告共计住院15天,根据省外150元/天/人,计应支付2250.00元。
????
5、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原告应支付给被告护理费1500.00元。
????被告共计住院15天,按照护工标准150元/天/人,计应支付1500.00元。
????
6、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原告应支付给被告停工留薪期工资854
3.80元。
????经过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被告劳动能力的鉴定,停工留薪期为十个月。被告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40
5.76元,故十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应为1450
7.60元,期间原告支付了被告工资551
3.80元,应予扣除,即原告还应支付被告停工留薪期工资845
3.80元。
????
7、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告应支付给被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10
2.20元(4903元×60%×9个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原告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730
2.00元(4093元×14个月);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455
8.00元(4093元×6个月)。
????
8、原告作为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被告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依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告预交的初次鉴定费用600.00元,应当由原告支付。
????被告的上述主张有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相关证据已在法庭出示并经对方质证,望贵院依法予以采信!原告在庭审中一再强调,被告从某县人民医院转院到某大学附属医院救治属于私自转院,不予认可相关费用。本代理人在法庭上已有理有据地充分给予了反驳,现特别强调:被告方已在庭上提交了某县人民医院于2013年某月某日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上面的“处理意见”中明确写明了“去上级医院继续诊疗”。因此,被告去某大学附属医院救治并非私自转院,而是因伤情危重,并且是经原治疗医院准许转院,我方现也已将费用清单提交法院,故对治疗发生相关费用,原告应予支付。
????
三、庭审过程中,法院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双方均表示同意。在此,本代理人代表被告白某及其家人对主审法官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白某刚满十九周岁,因工伤已造成残疾,现在所有的治疗费用全是自己垫付的,而用人单位没有支付一分钱的费用,连最起码的关心、问候都没有,其对员工的冷漠、轻视令人难以接受,也于法难容。我方作为弱势群体,恳请法庭依法公正、高效办理本案。为防止对方借调解之名,无故拖延诉讼,导致久调不决现象发生,我方当事人在此明确表明观点:无论调解或判决,望贵院在简易程序三个月审限予以结案。
????综上所述,被告因交通事故所受伤害经法定程序认定,属于工伤,该工伤认定决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原告要求“确认被告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且已经超过起诉期限,应当依法裁定驳回其该项起诉。原告对其各项主张均未能提供任何证据加以证明,属于主观臆断和猜测,不应得到支持。被告要求原告支付各项损失的主张,证据充分且符合法律规定,望贵院依法予以支持!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59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遇到刑事案件不立案怎么办
1、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2、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加以说明;3、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工伤待遇争议诉讼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待遇争议诉讼的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的规定,工伤待遇争议的当事人要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人是工伤待遇争议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工伤职工如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行使诉讼权利时,可由其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2)必须是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后,不服裁决的。因为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一种,法律规定其必须先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提起民事诉讼。当然,如果具备特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讼。
(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虽然当事人是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但争议还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所以被告方仍为用人单位或者职工。需要再一次指出的是,当事人不能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4)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当事人要明确通过民事诉讼,希望达到哪些目的。当事人必须把自己的诉讼请求—一地列明,对没有提出的诉讼请求,不会予以判决。另外,当事人还必须就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据的提交一定要符合法律的有关现定。。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讼。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59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家里遇到刑事案件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的审理期限都有明确的规定,人民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审结。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有特殊情形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刑诉解释对于延期申请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有权决定的人民不同意延长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五日前作出决定。人民向上级人民申请,上级人民批准延长审理期限,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层报因特殊情况申请最高人民批准延长审理期限,最高人民经审查,予以批准的,可以延长审理期限一至三个月。期限届满案件仍然不能审结的,可以再次提出申请。检察院补充侦查情形与有中止情形的,不计入审理期限内。在审理过程中,人民在审理期限内不能够审结的,需要向相关部门提起延期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丧失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丧失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
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例如工伤痊愈的或者工伤职工死亡、失踪、定残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此外,特别要注意的是,工亡职工的亲属在某些情形下也可能丧失享受有关待遇,如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的子女达到了一定的年龄或就业后,丧失享受抚恤待遇的条件等。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同的。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确定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活动来确定。如果工伤职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则会使工伤保险待遇无法确定,同时反映了工伤职工并不愿意接受工伤保险制度提供的帮助。基于此,既然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就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拒绝治疗的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治疗,有悖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条“促进职业康复”的宗旨。规定拒绝治疗的工伤职工不得再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就是为了促使工伤职工积极接受治疗,尽可能地恢复劳动能力,以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而不是一味地消极依靠社会救助。但是,如果确有事实和证据证明这种治疗有害于工伤职工、而不是促进职业康复的,不应排除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但这种权利是与其具备相应的条件、履行相应的义务相联系的。当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或不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其也就失去了享有权利的资格,因而也就应停止其继续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须停止工亡职工直系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六)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遇到债务案件要坐牢吗?
民间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中的一种,一般情况下不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除非是借款人一开始就具有诈骗的故意,或者在出借人胜诉之后恶意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那么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些情况下才有可能坐牢。
10w+浏览
计件工工伤能享受哪些待遇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事件经过】吴某从技校毕业后,被一家机械厂招为车床操作工人。该厂实行计件工资,按件计算劳动报酬。一次工作中,吴某不慎伤了手,要求厂方予以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可厂方说计件工不属于工伤保险对象,并没给职工缴工伤保险。但吴某认为自己是在工作时受伤,单位应该负有责任。【法律解读】
首先,工伤保险以建立劳动关系为前提,职工在机械厂务工,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一旦形成就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吴某自被该厂招为工人之日起,就成为了工厂工人,为工厂提供有酬劳动,接受工厂的管理,不管实行何种计酬方式,吴某与工厂的关系是劳动关系。
其次,吴某在工作中遭受工伤事故伤害,依法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29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的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待遇。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吴某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吴某可以要求该厂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报销医药费并支付有关费用。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遇到刑事案件怎么举报?
遇到刑事案件可以通过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方案的方式来举报,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已经明确的规定了任何的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是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遇到刑事案件怎么举报,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学生遭遇校园暴力事件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及时逃离、报警、求救、防护和化解。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全国妇联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对于中小学生来说,平时要认真学习和落实《中小学生守则》,积极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做到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要提高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中小学生在遇到遇到校园暴力事件,最重要的是要做到以下几点:
1、及时逃离(脱离)。中小学生在暴力面前是弱者,因此,遇到暴力行为时,不提倡直接的反抗、对抗,要机动灵活处置,及时逃离(脱离)现场以防止危害。一定要记住,及时逃离不丢人;
2、及时报警。在不施暴方情况下,及时报警,通过社会法律力量解决问题;
3、及时求救。尽量向人群多的地方跑,向有成年人的地方跑,向办公场所跑,并要做到边跑边喊,以引起人们的注意;
4、及时防护自己身体的要害处。在暴力面前要时刻注意防护,尽量减少身体头部等要害处的伤害。
5、及时化解矛盾。与他人发生矛盾或冲突时,尽量用和缓的语言和手段加以处理等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出差遇到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员工出差途中因为工作的原因遭遇交通事故的,可以被认定成工伤,如果遭遇交通事故和工作无关,比如下班以后去逛街或者处理个人私事遇到交通事故的,不能被认定成工伤,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标准,都要求受伤的原因是和工作有关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纠纷 > 遇到刑事案件算工伤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