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辞退补偿津贴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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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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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哺乳假辞退补偿津贴规定是按照劳动者本人在用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进行津贴赔偿的。具体点来说,比如说女性员工已经在这个用单位工作满10年了就会赔偿劳动者20个月本人工资,时间越长,赔偿的数量越多。
哺乳假辞退补偿津贴规定是什么?

一、哺乳假辞退补偿津贴规定是什么?

哺乳假辞退补偿津贴规定是按照劳动者本人在用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进行津贴赔偿的。劳动者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受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劳动者因产前检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在休假完毕,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是需要按找法定情形给予补偿的。如果有法定事由辞退的应该延长到哺乳期结束,如果没有,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双倍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该条中指到“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具体是指:

1、最基本的条件要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而非劳动者,而且双方没有达成协商一致辞(就是劳动者并不愿意解除)。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用人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3、以上两点具备,就够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劳动合同法所做出的规定是非常的明确的,比如说对于女性员工他们在哺乳期是享受到合法的假日的,如果在这段时间当中,因为劳动者没有去用单位上班而遭到运往单位的辞退的话属于非法辞退,必须要补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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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哺乳期辞退怎么补偿?
如果说哺乳期的劳动者被辞退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那么经济补偿金也是会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和工资来确定的,因为在劳动法中也是规定了所有的用人单位都是不可以随意的与孕期、哺乳期以及产期的女性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说用人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关系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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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一个河北的朋友他老婆生了,想要领取津贴,所以想要请问2018年河北省哺乳假可申请津贴吗?
[律师回复]
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2、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2017哺乳假工资标准2017哺乳假工资标准。
  
3、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4、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2017哺乳假工资标准文章2017哺乳假工资标准。
  
5、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6、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7、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8、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9、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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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哺乳期病假工资怎么发?
如果女员工是请的保胎假那么工资是按照原工资发放的。如果当事人请的是产前假,那么当事人的工资是按照他原工资的80%发放的。女员工原则上是享受至少98天的产假的,女员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是不能够加班和上夜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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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被辞退还能拿到生育津贴吗,除津贴外,还能拿到赔偿吗
[律师回复]
1、休完产假就辞职不能拿到生育津贴。
2、领生育津贴,必须是在保状态。如果生育津贴还没下来,而用户刚申请,就可能拿不到生育津贴吗,因为申请生育津贴周期需要2个月。
3、生育津贴是发到公司账户上的,并不是发给你个人的。 如果休完产假就辞职,公司可能会将津贴扣留。
4、一般公司会在员工休产假的时候,会发给员工基本工资,维持员工的正常生活。
5、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后,公司扣除员工休产假期间所发的工资,剩余部分应该全部给员工。
6、如果员工休产假没发工资,那生育津贴就应该全部给员工了,不能扣。扩展资料: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中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其他规定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低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的实际支付,若职工本人平均工资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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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员工可以辞退吗?
哺乳假员工是不可以辞退的,这在我国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哺乳假期的员工是受到保护的,用人单位不仅不可以辞退还需要支付规定标准的工资,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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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堂姐才刚刚生羊宝宝没多久,就找机会去申请休哺乳假了,已经成功找领导签字了,目前已经休完哺乳假了,多次出去开车去办事了,希望能有补贴的,休哺乳假交通补贴要停发吗?
[律师回复] 在职女职工产假期间公司所交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是不需要个人支付的。  
一、一般在职女职工休产假期间,是有薪假期,公司所缴纳部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仍然是公司承担,个人仍然是缴纳个人承担部分。  
二、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晚婚晚育的,具体延长多少天,需要查看你所在城市的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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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病假可以辞退吗?
哺乳期病假不可以辞退,主要就是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妇女如果是在怀孕期或者是哺乳期的话,当然是不能够解除劳动关系的,而且在这段时期内仍然是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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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怀孕了,向公司申请了产假,公司给了一份放假说明,那个是公司自己的规矩,上面写着说怀孕假的工资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的。我想问问产假后休哺乳假,休完哺乳假可以直接辞职吗?
[律师回复] 可以辞职的,员工辞职是根据员工本人意愿执行的,和是否休产假是没有关系的。所以在休完产假结束之前就可以申请辞职,在产假到期之前离职即可。如果员工在休完产假之后在申请辞职,那么需要根据单位要求,可能会要求员工在单位再工作一个月进行工作交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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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是几个小时哺乳假
哺乳假每日宽裕一小时,多生一婴增一小时假期。禁止要求哺乳期女员工加班或夜间工作。女工比例高的单位应设立妇幼卫生、孕妇休息及哺乳设施,保障女职工生理健康及哺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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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今年刚刚生孩子,本来都不想那么早升了但是没想到这么快就怀上了就只能生下来了,我刚刚休完产假,我现在想请哺乳假被辞退了,哺乳假是否可以辞退?
[律师回复] 哺乳期也不是完全不能辞退,但是只要不触碰下面这几条,都是没什么问题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依据第四十条,不得进行无过失辞退或者经济型裁员,但是可以进行过失性辞退,包括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哺乳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我的小姑刚结婚不久,并且有了四个月的身孕,她现在还在公司上班,因为刚到公司不久对产假的具体安排是什么也不知道,所以想知道哺乳假有没有生育津贴呢
[律师回复] 享受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对于少数社保代理的个人或者小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的,需提前报备代理公司,并提交相应资料给代理公司由其协同申报,对于好易保这样的网上社保服务平台,便可网上直接上传资料、网上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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