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合同也是就应该要退还押金的;租赁期间超过6个月的,没有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二条。押金应视为承租人妥善保管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解除且承租人履行上述义务后,应当退还。
二、租房押金不退怎么办?
(一)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二)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四)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五)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六)如投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七)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三、二房东转租合法吗?
房屋转租行为要征得原出租方的同意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由此可以得知,房屋转租分为合法转租和非法转租,二者界定的标准就是是否征得出租方的同意,转租方(现实中习惯称为“二房东”)未征得房主的同意就擅自转租的行为是不可能得到法律的认可的,除非双方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允许转租行为的出现。
综合上面所说的,二房东是可以转租但一定要慎得原房东的同意才可以实施,而对于第三人在租赁时没有签订合同,这种情形只要双方默认就可以视为有租赁关系,对于双方所产生的押金也可以依法的要回,但如果出现了纠纷,就需要找到相应的证据才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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