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住宅产权到期怎么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二、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流程
(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少有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三、投资者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根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理论,城市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则可依法有偿、有限期地通过市场出让、转让。
总的来说,开发商可以通过行政划拨和市场两种途径获取土地使用权。在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时,又有协议、招标和拍卖几种方式。对于原先已划拨的土地,开发商还可以通过补地价的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途径与方式分述如下:
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各种资源均由国家计划控制、调拨。土地资源的使用和分配亦不例外,主要由政府无偿拨给。’
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以后,有些类别的用地仍需政府行政划拨。鉴于我国目前土地使用双轨并存的局面和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行政划拨作为政府配置土地资源的一种手段还将长期存在,但其使用的范围和行政划拨土地的数量,将逐步减小。具体的运作方式也会逐步有所改变。
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所说的房屋产权到期主要是指该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因为房屋本身的产权是永久属于个人的,所以是不存在到期的问题,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应当严格基于土地使用类型来确定,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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