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怎么办理

最新修订 |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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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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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房屋预告登记证的办理流程是拿着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及其它有效材料到房管局申请备案,房管局会向当事人下发房屋登记申请表,然后买房人需要在该表格上签字,关键还要加盖开发商的公章,等这些事情全部都办理完毕之后等待房管局的通知即可。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怎么办理

一、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怎么办理?

1、备案

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准备资料到房管局备案。(这一步都是由开发商必做的,具体没必要了解)

2、准备办理预告资料

由房开盖章,客户签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备案后的备案表一份,房屋登记申请表(客户签字 房开盖章)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婚姻状况证明一份, 首期款和维修基 收据复印件一份,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房开公章。

3、送件取件

将准备好的办理预告资料带到房管局,交予经办人,3-4个工作日后,向之前交予的经办人取回资料,此时多了四份资料分别是《房屋预告登记审批表》《收费通知单》《询问笔录》《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4、签字盖章

客户本人在《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询问笔录》签名按手印,开发商加盖公章。

5、审批发证

将签好字,盖好章的《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询问笔录》交予经办人审批,3-4个工作日后,客户持身份证原件,到房管局的缮证窗口,领取《收费通知单》,到缴费窗口,缴纳80元的预告登记费和20元的档案管理费,然后交予缮证窗口经办人,经办人打证,发证。

二、房屋预告登记的概念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所谓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它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

三、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一定要签好购房合同,把违约责任写清楚,最好买现房,要有律师的陪同。

商品房是百姓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维护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减少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在购置商品房时要注意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

1、证照齐全

消费者在购房前必须注意开发商的“五证”、“两书”、“一照”是否齐全。“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证、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房屋产权

拥有产权才真正拥有对房屋的支配权。凡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购置时要谨慎,切不可贪小利,最好要求公司提供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以做到有备无患。

3、房屋质量

消费者购房时必须在不同时段、不同气候下对房屋质量做严格的调查,甚至对房地产商的信誉也做到心中有数,以确保自己购买的房屋万无一失。

4、配套设施

不要只注意房屋的外观而忽视配套设施,消费者在购房时还必须了解房屋的供水、供电、供气及排污等情况。

5、周围环境

房屋所处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房屋的升值潜力和生活便利程度,有些目前较为偏僻之处,但若在政府计划大力开发范围之内,则具有很大的升值潜力。若是马上搬迁居住,则要选择开发程度高、交通便利、光照充分、绿化好、污染小及生活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

6、售后服务

要向开发商了解有关售后服务的范围、条件、费用等,尤其要把房屋的维修,水、电、气等的供应,保安、保洁等情况问清楚,并要求地产商把在这些方面的承诺写进购房合同。

7、积极维权

购买房屋后一旦发生问题,要及时与开发商交涉。交涉不成的,可持有效证据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工商、建设、房产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申诉或向人民法起诉

购买房产时涉及到的税共有8种,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个人购买住宅要缴纳的税是印花税和契税。印花税由税务局按房价的0。05%收取;契税一般为房价的0。75%。欲了解税种详细信息请参看置业手册纳税部分。

房屋预告登记的这件事情根本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因为国家现在要求开发商每卖出一套房子就必须要到房管局进行备案,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开发商对同样一套房子多次进行销售。所以,业主要知道开发商不到房管局进行备案的,这种操作是不正常、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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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有什么用?
预告登记的首要效力在于担保功能,即防止不动产权利人违反义务对不动产进行处分。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房屋登记办法》第68条相应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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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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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准备资料到房管局备案。(这一步都是由开发商必做的,具体没必要了解)
准备办理预告资料
由房开盖章,客户签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备案后的备案表一份,房屋登记申请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婚姻状况证明一份, 首期款和维修基 收据复印件一份,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房开公章。
送件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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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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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发证
将签好字,盖好章的《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询问笔录》交予经办人审批,3-4个工作日后,客户持身份证原件,到房管局的缮证窗口,缴纳80元的预告登记费和20元的档案管理费,然后交予缮证窗口经办人,经办人打证,发证。你就可以领到自己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了。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作用是什么?
证明的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的机构申请预告的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的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证明的作用:预告登记后,债权的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的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进行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知,房屋的预告登记证明是指当事人签订房屋的买卖协议时,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约定的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并由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审查后并予以登记而颁发的证明。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要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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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作用是什么?
证明的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的机构申请预告的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的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证明的作用:预告登记后,债权的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的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进行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知,房屋的预告登记证明是指当事人签订房屋的买卖协议时,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约定的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并由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审查后并予以登记而颁发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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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本质上是为了在为开发商售卖期房、提高资产周转率提供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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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怎么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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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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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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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的作用:预告登记后,债权的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的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进行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知,房屋的预告登记证明是指当事人签订房屋的买卖协议时,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约定的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并由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审查后并予以登记而颁发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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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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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告登记证是什么?
房屋预告登记证是买到商品房后办理的一个手续,用来证实房屋的产权归属,防止开发商将其再去销售。通过办理房屋预告登记,可以防止出现一房两卖的情况发生,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办理预告登记应该到房管局,带上购房合同及身份证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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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没有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怎么办
没有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并不会影响房屋的正常过户,如果开发商一房二卖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撤销其违约行为。
房屋预告登记的作用是什么:
《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发自于当事人申请的意思表示,且将请求权通过公示手段对外展示,反映了物权要求的公示原则。预告登记既是承认并保障权利人对房产将来的法律支配关系的制度,也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延伸。 预告登记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预告登记所产生的应当是物权化了的请求权。预告登记时物权变动尚未实现,因此登记对象不是物权本身,而是将来房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因此请求权本身虽是一种债权,但预告登记使该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
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债权转化为准物权,债权的义务主体成为了不特定的,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处分(不仅仅出售,还包括设定抵押等负担行为)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还具有追及效力,即将来的房产无论转让人转让给谁,或者房产被谁占有,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人只要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后,都有权向房产实际占有人追及房屋所有权或者通过处分房产获得收益优先偿还债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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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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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并不会影响房屋的正常过户,如果开发商一房二卖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撤销其违约行为。
房屋预告登记的作用是什么:
《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发自于当事人申请的意思表示,且将请求权通过公示手段对外展示,反映了物权要求的公示原则。预告登记既是承认并保障权利人对房产将来的法律支配关系的制度,也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延伸。 预告登记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预告登记所产生的应当是物权化了的请求权。预告登记时物权变动尚未实现,因此登记对象不是物权本身,而是将来房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因此请求权本身虽是一种债权,但预告登记使该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
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债权转化为准物权,债权的义务主体成为了不特定的,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处分(不仅仅出售,还包括设定抵押等负担行为)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还具有追及效力,即将来的房产无论转让人转让给谁,或者房产被谁占有,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人只要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后,都有权向房产实际占有人追及房屋所有权或者通过处分房产获得收益优先偿还债务的权利。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后可以买卖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后可以买卖吗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后可以买卖吗
房屋预告登记是有准物权行为效力的,在预告登记有效期间,是不能处分该不动产的,不能进行买卖。
房屋预告登记的作用是什么:
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所期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缺失或尚未成就时,也就是说权利取得人只能对未来的物权享有请求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由请求权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而进行的预先登记。《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发自于当事人申请的意思表示,且将请求权通过公示手段对外展示,反映了物权要求的公示原则。预告登记既是承认并保障权利人对房产将来的法律支配关系的制度,也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延伸。 预告登记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预告登记所产生的应当是物权化了的请求权。预告登记时物权变动尚未实现,因此登记对象不是物权本身,而是将来房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因此请求权本身虽是一种债权,但预告登记使该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
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债权转化为准物权,债权的义务主体成为了不特定的,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处分(不仅仅出售,还包括设定抵押等负担行为)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还具有追及效力,即将来的房产无论转让人转让给谁,或者房产被谁占有,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人只要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后,都有权向房产实际占有人追及房屋所有权或者通过处分房产获得收益优先偿还债务的权利。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及时补办。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登记办法释义:预告登记权利人:签写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购房人或者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人。);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证明遗失补证应由其权利人(银行或公积金)申请。所以,该客户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应由其抵押权人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来申请遗失、补办。
1、房权证丢失,马上带着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档案室查取档案;
2、带着身份证明和复印的档案材料到当地报社发丢失声明,并保留登载声明的材料。
3、三个月后带着登载丢失声明的材料和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填写房权证申请审批表,申请补发。
4、房管部门受理后依法公示,若无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的话则进入审批程序。
5、7个工作日后,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缴纳工本费后,就可以领取补发的房权证了。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作用是什么?
证明的依据: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的机构申请预告的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的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证明的作用:预告登记后,债权的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的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进行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知,房屋的预告登记证明是指当事人签订房屋的买卖协议时,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约定的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并由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审查后并予以登记而颁发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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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告登记证是什么
房屋预告登记是只指买房人到房地产公司看房确认购买后,在支付定金之后,房地产开发商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预先登记。登记之后的房屋不能再出售给别人,否则,视为房地产商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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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应该怎么样办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怎么办理?
备案
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准备资料到房管局备案。(这一步都是由开发商必做的,具体没必要了解)
准备办理预告资料
由房开盖章,客户签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备案后的备案表一份,房屋登记申请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婚姻状况证明一份, 首期款和维修基 收据复印件一份,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房开公章。
送件取件
将准备好的办理预告资料带到房管局,交予经办人,3-4个工作日后,向之前交予的经办人取回资料,此时多了四份资料分别是《房屋预告登记审批表》《收费通知单》《询问笔录》《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签字盖章
客户本人在《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询问笔录》签名按手印,开发商加盖公章。
审批发证
将签好字,盖好章的《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询问笔录》交予经办人审批,3-4个工作日后,客户持身份证原件,到房管局的缮证窗口,缴纳80元的预告登记费和20元的档案管理费,然后交予缮证窗口经办人,经办人打证,发证。你就可以领到自己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了。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作用是什么?
证明的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的机构申请预告的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的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证明的作用:预告登记后,债权的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的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进行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知,房屋的预告登记证明是指当事人签订房屋的买卖协议时,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约定的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并由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审查后并予以登记而颁发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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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丢失了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及时补办。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登记办法释义:预告登记权利人:签写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购房人或者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人。);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证明遗失补证应由其权利人(银行或公积金)申请。所以,该客户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应由其抵押权人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来申请遗失、补办。
1、房权证丢失,马上带着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档案室查取档案;
2、带着身份证明和复印的档案材料到当地报社发丢失声明,并保留登载声明的材料。
3、三个月后带着登载丢失声明的材料和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填写房权证申请审批表,申请补发。
4、房管部门受理后依法公示,若无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的话则进入审批程序。
5、7个工作日后,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缴纳工本费后,就可以领取补发的房权证了。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作用是什么?
证明的依据: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的机构申请预告的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的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证明的作用:预告登记后,债权的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的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进行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知,房屋的预告登记证明是指当事人签订房屋的买卖协议时,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约定的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并由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审查后并予以登记而颁发的证明。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丢失了要怎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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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登记办法释义:预告登记权利人:签写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购房人或者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人。);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证明遗失补证应由其权利人(银行或公积金)申请。所以,该客户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应由其抵押权人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来申请遗失、补办。
1、房权证丢失,马上带着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档案室查取档案;
2、带着身份证明和复印的档案材料到当地报社发丢失声明,并保留登载声明的材料。
3、三个月后带着登载丢失声明的材料和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填写房权证申请审批表,申请补发。
4、房管部门受理后依法公示,若无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的话则进入审批程序。
5、7个工作日后,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缴纳工本费后,就可以领取补发的房权证了。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作用是什么?
证明的依据: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的机构申请预告的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的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证明的作用:预告登记后,债权的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的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进行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知,房屋的预告登记证明是指当事人签订房屋的买卖协议时,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约定的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并由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审查后并予以登记而颁发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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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费用是多少?如何预告登记?
标准。1、住宅:预告,它项权登记各80元(套。非住宅抵押按抵押金额0.4%。2、业主办理房屋按揭抵押标准为每套80元。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已登记预售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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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丢失了应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及时补办。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登记办法释义:预告登记权利人:签写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购房人或者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人。);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证明遗失补证应由其权利人(银行或公积金)申请。所以,该客户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应由其抵押权人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来申请遗失、补办。
1、房权证丢失,马上带着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档案室查取档案;
2、带着身份证明和复印的档案材料到当地报社发丢失声明,并保留登载声明的材料。
3、三个月后带着登载丢失声明的材料和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填写房权证申请审批表,申请补发。
4、房管部门受理后依法公示,若无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的话则进入审批程序。
5、7个工作日后,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缴纳工本费后,就可以领取补发的房权证了。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作用是什么?
证明的依据: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的机构申请预告的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的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证明的作用:预告登记后,债权的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的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进行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知,房屋的预告登记证明是指当事人签订房屋的买卖协议时,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约定的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并由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审查后并予以登记而颁发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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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应该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没有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应该怎么样办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怎么办
没有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并不会影响房屋的正常过户,如果开发商一房二卖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撤销其违约行为。
房屋预告登记的作用是什么:
《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发自于当事人申请的意思表示,且将请求权通过公示手段对外展示,反映了物权要求的公示原则。预告登记既是承认并保障权利人对房产将来的法律支配关系的制度,也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延伸。 预告登记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预告登记所产生的应当是物权化了的请求权。预告登记时物权变动尚未实现,因此登记对象不是物权本身,而是将来房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因此请求权本身虽是一种债权,但预告登记使该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
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债权转化为准物权,债权的义务主体成为了不特定的,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处分(不仅仅出售,还包括设定抵押等负担行为)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还具有追及效力,即将来的房产无论转让人转让给谁,或者房产被谁占有,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人只要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后,都有权向房产实际占有人追及房屋所有权或者通过处分房产获得收益优先偿还债务的权利。
如何办理房屋预告登记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2、办理的流程
(1)确定开放商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保证开发商在预售后有履行的能力,具体说来需要具备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四个条件后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
(2)与开放商约定房屋预告登记。在确定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房屋预告登记,也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外另行书面约定房屋预告登记。无论如何,双方约定是进行预告登记的前提。
(3)申请预告登记。在已完成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后,买房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如开发商未按约定与买房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买房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4)申请成功后,去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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