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法律规定工厂停工期最多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工厂停工期最多多久并没有法律方面的限制。非因劳动者原因,工厂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即一个月内非因劳动者原因,工厂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即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按正常工资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若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各地区对此规定不一。
如《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正常工资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若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各地区对此规定不一。
如《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在企业公司的生产经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但没有规定企业停产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由各个单位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裁减人员时需要优先留用哪些人员?
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以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和继续工作的权利。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不是因为劳动者本人的原因所导致的,停工时间内产生的工资待遇需要正常发放。这主要还是因为我们国家考虑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毕竟是非劳动者本人原因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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