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核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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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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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做好结算审核的准备工作;2、发挥造价咨询单位作用,对造价咨询单位有所要求;3、提高出图深度和质量设计图纸须尺寸清晰、准确,有详细的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标准,装修工程,需有明确的装修标准,须明确产品档次、规格、型号。
工程结算审核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工程结算审核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做好结算审核的准备工作;

2、发挥造价咨询单位作用,对造价咨询单位有所要求;

3、提高出图深度和质量设计图纸须尺寸清晰、准确,有详细的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标准,装修工程,需有明确的装修标准,须明确产品档次、规格、型号;

4、结算过程其他注意事项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规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未规定的则参照定额和市场合理低价进行确定。

二、工程结算审核应提供并审核的资料

1、完整的施工图、竣工图;

2、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充文件;

3、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

4、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

5、业主指定或自供的设备、材料型号、品牌;

6、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及现场签证单;

7、地基验槽记录、工程隐蔽记录、施工日志;

8、桩基检测报告与验收记录;

9、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所有资料。

三、工程结算审核争议的解决

工程结算是建议单位、施工单位及咨询公司三方谈判的过程,因为各方站的立场不一样,有时会对合同文件、相关法规等的理解产生歧义,因此产生争议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可以采取三方沟通协调会、向权威部门如定额站咨询、协调不成还可以采取仲裁或是起诉。在审核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施工方少报、漏报的情况,此时会在送审价的基础上增加造价,当出现增加造价时,业主很难接受,此时就要主动与业主沟通,用有力的法律、法规说服业主,以取得业主的支持与理解,使结算审核的结果做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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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合同主体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审查主体要注意什么事项在这个方面,审查者一般要注意如下事项: 1、注意合同主体的合法和真实。市场经济强调缔约自由,为了追求利润,许多组织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法,制造主体合法、真实的假相,达到签约(欺诈)的目的,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虽然,从法律上讲,因该种动机签订的合同无效,而且可以依照相关救济条款进行责任追究。但是同样会给组织带来人力、物力、财力上的重大损失。所以合同主体的合法真实是合同审查的重要项目之一,是关系合同目的能否实现的前提之一。另外,还要注意审核或确认负责签订合同的单λ或个人是否已取得相应的合法授权,以防止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的情形存在。当然,自已一方的主体是否适格(例如不是法人、法人名称不对、印章和名称不一致等),也要进行审查,防止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2、注意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或许可。对某些业务领域,按照相关的法律或法规规定,需要合同一方或双方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或经营许可才可从事。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需要国家建设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建设施工合同要求业主有“报建”的整套资料、物业服务管理合同需要物业管理资质、部分外ó或进出口合同需要的行业特殊代理权资质或经营许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需要开发资质、从事药品生产或经营需要药品批号、生产或卫生许可等。对实行资质管理或特殊许可的业务,若签约一方不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或经营许可,由此所订立的合同一般属于Υ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合同。一旦纠纷产生,容易被确认为无效合同。另外采用假的资质进行欺诈也是很常见的。审查相关资质和许可要求审查者深入了解相关专业知识。 3、注意对资信能力、业绩、人员等进行审查。一个组织的资信能力是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要因素,一个规模较大、信誉良好、业绩出色的组织同样有可能因为资金周转的问题而影响其具体项目的操作,从而可能造成缔约方的损失,轻则延误履行期限,重则Υ约不能履行。因此,一般重大工程项目、重要项目或者较大额度的采购等合同,一般要求对方出具履约保证金函,这样才能从资信上促进对方积极履约。另外在后期质量保证期内,要求对方出具质保金保函也是可行的方法之一,但一般只适用于较大工程项目,涉及金额较多。另外,过往业绩和人员素质也是缔约目的实现的保障之一,对业绩和人员的资料审查应该列入合同关键审查项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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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各位,就是审核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啊?能不能给我解释一下呢。我还不太明白。麻烦给我讲一下谢谢了。
[律师回复]
1、出租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
出租人是否具备出租房屋的主体资格,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效力问题,所以应予以充分重视。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来审查:
(1)出租人为自然人的,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审查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出租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是否依法成立,审查其营业执照,看其是否年检并进行必要的工商查询。
(2)出租人是否享有出租房屋的实体权利
1)房屋转租的:是否经出租人同意,是否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实材料。
2)共有房屋出租的:是否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实材料。
3)委托或代办代理出租的: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租的书面证实材料。
4)房屋的所有权人:出租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治理部分查询。
2、承租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
审查承租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身份,如暂住人口承租房屋的,必经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经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能租用或变相租用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租用,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二、房屋是否存在禁止出租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能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的租赁用途与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是否一致
这点主要是看房屋的产权证,审查其用途是住宅用房还是经营性用房。如果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与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不一致,须报规划部门批准。
四、房屋的坐落地点、面积、结构、装修状况、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1、房屋结构;
2、租赁面积的计算方法(使用面积仍是建筑面积);
3、必需写明租赁房屋实际所处的切当位置;
注:上述1-3的审查,主要是查看与房屋产权证所做的登记是否一致。
4、假如有新装修或添设附属举措措施、设备,应审查合同是否明确租赁期满时如何处理,若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时又应做何处理;
5、审查房屋交付时附属举措措施和设备的状况(最好以制作附件的形成加以明确),对附属举措措施、设备能否拆除、改建或者添设,租赁期满交还时的详细要求;
6、审查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假犹如意那么装修或改造的前提及装修或改造的尺度是什么;
7、合同中最好应明确现有的房屋装修状况,以免发生纠纷无据可依,同时应尽量明确房屋交还时对装修的要求。
五、租赁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租赁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应严格仔细审查合同的起租日,同时注意有无在一定期限内免租的约定及是否有表明装修期内免租的约定。
应严格仔细审查合同的起租日,同时注意有无在一定期限内免租的约定及是否有表明装修期内免租的约定。
六、关于其他条款的审查
1、修缮条款:审查修缮责任是否明确;
2、转租条款:审查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及转租的条件;
3、保险条款:审查是否投保公众责任险或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用负担;
4、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审查是否对己方当事人较为有利;
5、违约责任条款:审查是否显失公平,对已方会不会有较大的不利影响;
6、免责条款:审查免责的范围;
7、争议解决条款:审查管辖约定是否正确、有效,选择诉讼的,有无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的规定,选择仲裁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是否准确无误;
8、备案条款:审查由谁向房屋管理部门履行备案的义务及备案费用的负担。
七、租金、租赁保证金和有关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监理审核意见怎么写
[律师回复]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的 工程项目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在签订主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结束。
三、协议内容:
1、乙方在签订承包主合同及本合同后,应自觉根据有关规定到区(县)各级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2、甲乙双方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超出合同范围施工须及时补签补充协议,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
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海市劳动局颁发的,关于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消防等操作规程条款的规定。
4、乙方必须建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体制,以及各种工种专职或者的?安全专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5、乙方在施工前应组织召开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法制观念教育,加强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6、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现场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条文规定,并接受甲方指派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7、乙方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配电箱、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检测标准。未经检验合格,违章操作使用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造成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8、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攀登,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未经许可擅自违反规定操作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和乙方负责。
9、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严禁违章、无证操作。由于乙方工作人员不按规范操作,或者乙方私自任用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操作者和乙方负责。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拖接电缆、电线、拖线板、配电箱等电器设施时应制定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特别是使用井架电梯时,须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有专人负责开启。
1
1、乙方施工中离地登高作业须系好安全带,戴有安全帽,按规范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做到六不准:不准高空抛物,不准随便大小便,不准抽烟,不准偷盗财物,不准乱倒垃圾,不准私自带外人进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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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1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安全协议书作为合同正本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各持一份,一份留作备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地址:乙方住所地: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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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证审核什么意思?
他项权证审核的意思是受理他项权登记的房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在收到他项权的登记请求之后,按照规定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判断是否满足他想权的登记请求,通常只有符合规定的情形,受理登记请求的部门才有可能下发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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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类
我有朋友犯了偷窃罪,后来坐立难安决定去公安局自首,最后公安局给了他一张取保候审的通知单,请问公安审批取保候审走什么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公安审批取保候审走什么流程,我有以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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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侦查终结后,认为不构成犯罪或不需要刑罚处罚的,也可以不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认为虽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不需要刑罚处罚的,也可以不移送法院。
2、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就有关案情进行讯问。
按正常程序,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起诉意见书以及卷宗材料后,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就有关案情进行讯问。同时应当告知在审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
3、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警方采取的强制措施之一,并不是最终的刑罚。
取保候审其中有一条规定,就是必须随传随到,二次无故不到的,属于情节严重,依法是可以取消取保候审的,如果取消取保候审,那就是逮捕了。另外,取保期间,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外出时,按规定必须事先报告,得到批准后才可以。有关规定最好能认真遵守,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案子立案后,正常情况下,最终都是要被起诉到法院审判的。
当然在检察机关这一环节,如果涉案的情节轻微,检方也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过,这种可能性不大,正常的案件,最终都会移送到法院审判的。或者当事人可以跟案件的承办人电话联系一下,证实一下案情的进展情况。
按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侦查终结时,侦查机关在把案子移送到检察机关时,是应当告知当事人案件已经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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