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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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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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仲裁不受理,对仲裁不受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一、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劳动仲裁不受理,对仲裁不受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二、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三、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6、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7、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超过举证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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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当事人认为仲裁的裁决存在明显错误或瑕疵,可考虑向法院申请撤销此裁决,甚至请求法院不予承认和采纳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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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方当事人故意隐瞒可能对公正裁判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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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会在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确认裁决满足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后,作出撤销裁决的决定。
此外,若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偏离了社会公共利益,也有权依法做出撤销裁决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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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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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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