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方式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8-1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3、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等等。
继承方式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一、继承方式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所有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宣告死亡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二、继承房产过户如何办理

1、房屋评估:首先继承人需要通过由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房产评估依据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楼层、楼龄等,评估公司会按照以上评估依据进行专业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通常来说,通过公证的继承是最有效的,所以建议继承人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继承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4、继承登记:继承人到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在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并填写《不动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房屋产权证书、国有土地证书、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然后窗口办理人员会进行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5、其他情况: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来证明房子的归属问题。

一般子女都是父母资产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免缴3%的契税,如此就比直接赠予的方式省了9万块!但继承成本最低但手续繁多,按照法律规定,房产继承分为两种,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意味房屋产权人只有一个子女,那么产权人去世后房产自然继承给下一代。但如果房屋产权人有两个或以上子女,那就需要立遗嘱明确房产由哪个子女来继承,或者其他兄弟姐妹放弃自己的继承权,才能由其中一个子女单独享有继承权。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5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继承方式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3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2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1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1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8****51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2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8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0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7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5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3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8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1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4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7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房产继承过户需哪些材料?
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承权公证材料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一、申请人办理继承公证应该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注销户口;
3、已故继承人的注销户口。
(二)死亡证明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由死者死亡时的医院或疾病防治中心〈原卫生防疫站〉出具);
2、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遗产证明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凭证,1995年6月30日之前购买的另需提供“本户人员情况表”、“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或“购房授权书”。该“表”、“书”到当地物业公司索取,复印后盖物业公司业务章);
(四)婚姻证明
1、被继承人生前的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2、已故继承人生前的婚姻状况证明。
(五)其他证明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2、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1)申办继承权公证必须所有的继承人共同到户籍所在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公证的应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或声明书,在境外持中国护照的,应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已经持有外国护照的,应提供经当地公证人公证的委托书或声明书并经其所在国的外交机构和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在或澳门的,应提供由司法部认可的律师办理的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或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的《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3)被继承人、已故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的必须提供该材料的原件;
(4)提供的各类证明均应真实、完整,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45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法定继承人证明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法定继承人证明材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定继承人需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有本市户口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原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3.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材料。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在国内死亡的,应提交医院、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及户籍注销证明;在境外死亡的,庆提交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应提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要提交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遗嘱继承人需什么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有本市户口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原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3.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材料。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在国内死亡的,应提交医院、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及户籍注销证明;在境外死亡的,庆提交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应提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要提交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
7.被继承人的遗嘱。
8.提交域外被继承人遗嘱书的,该遗嘱书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9.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遗嘱执行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10.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中,如有来自国外的,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和我国驻外使馆认证。
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
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判决的需提交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遗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遗产继承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证明和死者生前单位或者是社区所出具的证明亲属之间关系的。遗产证明具体指的包括有房产证,还有土地的使用证以及存折股票、基金等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承权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一、申请人办理继承公证应该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注销户口;
3、已故继承人的注销户口。
(二)死亡证明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由死者死亡时的医院或疾病防治中心〈原卫生防疫站〉出具);
2、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遗产证明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凭证,1995年6月30日之前购买的另需提供“本户人员情况表”、“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或“购房授权书”。该“表”、“书”到当地物业公司索取,复印后盖物业公司业务章);
(四)婚姻证明
1、被继承人生前的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2、已故继承人生前的婚姻状况证明。
(五)其他证明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2、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1)申办继承权公证必须所有的继承人共同到户籍所在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公证的应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或声明书,在境外持中国护照的,应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已经持有外国护照的,应提供经当地公证人公证的委托书或声明书并经其所在国的外交机构和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在或澳门的,应提供由司法部认可的律师办理的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或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的《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3)被继承人、已故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的必须提供该材料的原件;
(4)提供的各类证明均应真实、完整,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3、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等等。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继承过户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3、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等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办理继承权公证都需要哪些材料材料不全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申请人办理继承公证应该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注销户口;
3、已故继承人的注销户口。
(二)死亡证明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由死者死亡时的医院或疾病防治中心〈原卫生防疫站〉出具);
2、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遗产证明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凭证,1995年6月30日之前购买的另需提供“本户人员情况表”、“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或“购房授权书”。该“表”、“书”到当地物业公司索取,复印后盖物业公司业务章);
(四)婚姻证明
1、被继承人生前的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2、已故继承人生前的婚姻状况证明。
(五)其他证明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2、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1)申办继承权公证必须所有的继承人共同到户籍所在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公证的应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或声明书,在境外持中国护照的,应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已经持有外国护照的,应提供经当地公证人公证的委托书或声明书并经其所在国的外交机构和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在或澳门的,应提供由司法部认可的律师办理的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或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的《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3)被继承人、已故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的必须提供该材料的原件;
(4)提供的各类证明均应真实、完整,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办理继承权公证都需要哪些材料材料不全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申请人办理继承公证应该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注销户口;
3、已故继承人的注销户口。
(二)死亡证明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由死者死亡时的医院或疾病防治中心〈原卫生防疫站〉出具);
2、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遗产证明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凭证,1995年6月30日之前购买的另需提供“本户人员情况表”、“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或“购房授权书”。该“表”、“书”到当地物业公司索取,复印后盖物业公司业务章);
(四)婚姻证明
1、被继承人生前的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2、已故继承人生前的婚姻状况证明。
(五)其他证明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2、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1)申办继承权公证必须所有的继承人共同到户籍所在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公证的应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或声明书,在境外持中国护照的,应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已经持有外国护照的,应提供经当地公证人公证的委托书或声明书并经其所在国的外交机构和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在或澳门的,应提供由司法部认可的律师办理的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或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的《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3)被继承人、已故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的必须提供该材料的原件;
(4)提供的各类证明均应真实、完整,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继承过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3、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等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股权继承程序需要材料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权继承程序需要材料有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1、根据《公司法》第76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首先需要查看下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是否有作出约定,如果没有作出规定,则继承人对股东资格享有法定继承权。
2、继承公证 除了提交一般财产继承的材料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5)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
3、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2005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条款第76条对股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
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军发〔2010〕21号,以下简称《内务条令》)第127条规定:军人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有偿中介活动,不得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文艺演出、商业广告、企业形象代言和教学活动,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和办公设备从事证券交易、购买彩票,不得擅自提供军人肖像用于制作商品。
因此,公务员、现役军人等特定身份的继承人不得依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继承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但可依据《继承法》继承原自然人股东所拥有的股权所对应的财产权益,即股权的价值。
但股权的价值的确定方式没有任何规定,因此值得在章程中约定。大多数地区不允许股权未经继承而直接转让给第三人。所以,当只有一个继承人,而此继承人由于特定身份而不能继承时,如何处理被继承的股权?这确实需要章程中事先做好安排。部分地区的实务是只能进行减资,并把撤回的实缴资本还给继承人,但此种方法将对股权甚至公司的价值均产生不利影响。
实务中已经出现过“因身份而不得继承”的风险,规避的方式之一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方式将该项股权指定由特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股权继承手续需要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权继承手续需要材料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1、根据《公司法》第76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首先需要查看下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是否有作出约定,如果没有作出规定,则继承人对股东资格享有法定继承权。
2、继承公证 除了提交一般财产继承的材料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5)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
3、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2005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条款第76条对股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
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军发〔2010〕21号,以下简称《内务条令》)第127条规定:军人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有偿中介活动,不得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文艺演出、商业广告、企业形象代言和教学活动,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和办公设备从事证券交易、购买彩票,不得擅自提供军人肖像用于制作商品。
因此,公务员、现役军人等特定身份的继承人不得依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继承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但可依据《继承法》继承原自然人股东所拥有的股权所对应的财产权益,即股权的价值。
但股权的价值的确定方式没有任何规定,因此值得在章程中约定。大多数地区不允许股权未经继承而直接转让给第三人。所以,当只有一个继承人,而此继承人由于特定身份而不能继承时,如何处理被继承的股权?这确实需要章程中事先做好安排。部分地区的实务是只能进行减资,并把撤回的实缴资本还给继承人,但此种方法将对股权甚至公司的价值均产生不利影响。
实务中已经出现过“因身份而不得继承”的风险,规避的方式之一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方式将该项股权指定由特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继承方式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