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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签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 【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 【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总而言之,签合同的时候肯定不能只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在为自己争取合法利益的同时也不能以损害他人或国家利益作为代价。像是贩毒集团之间签订的毒品买卖合同,就不可能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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