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最多可以压多少天工资

最新修订 |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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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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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法没有规定工资可以压多少天。工资至少一月一发,发工资的时间必须要提前约定,且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和克扣员工工资。涉及工资的具体发放日期,主要是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具体到不同地方,可能规定有差异。
劳动法最多可以压多少天工资

劳动法没有规定工资可以压多少天。

工资至少一月一发,发工资的时间必须要提前约定,且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克扣员工工资。涉及工资的具体发放日期,主要是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具体到不同地方,可能规定有差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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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最多可以压多少天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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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压工资最多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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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法规定工资最多能压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劳动法规定工资最多能压多久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法规定工资最多可以压多久
压工资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压工资的,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哪些扣工资的行为违法
一、请假扣3倍工资违法
劳动者如果请事假,则工资的计算公式为:(2
1.75天-请假天数)×日工资。例如:假设甲每月的工资为2020元,则日工资为2020÷2
1.75=100元,假若10月份甲请事假4天,则10月份甲实际工作了
17.75天。因此10月份的工资是
17.75×100=1775元。
二、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违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就产前检查曾进一步解释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三、用人单位为捐赠 强扣工资违法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4条的规定,职工有权自行决定捐款的数额,是否捐款以及如何捐款都必须出于职工的自愿,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强行扣除职工的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四、员工辞职单位扣工资违法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单位;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保障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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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工资不能超过多少天
企业延迟发放薪资不应超30日,应每月固定日期发放,不得削减待遇。具体日期按劳动合同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工资应逐月以现金形式支付,不得扣留或拖欠。雇主可代扣税、社保等法定费用及经法律确认的抚养费、赡养费等,其他扣除需符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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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你好律师,请问规范化的液压油购销合同怎么写?最好有范本。希望相关法律人士解答,谢谢了。
[律师回复]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作的基础上,就甲方果品销售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区域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自治州) 县(自治县)。
  第三条 品质规格
  按照乙方根据国家规定的规格标准提出的要求及双方协商,甲方应将质量合格的水果提供给乙方。
  第四条 价格定位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各类水果按质论价;
确定价格方式:
①由乙方派员面议,以当地的平均收购价为准;
②或通过网络发送图片方式,经乙方确认报价,甲方发货必须以实际图片效果为标准。逾期交货的,无论价格上调与下降,均按协商价执行。
  第五条 交货办法
  在合同规定日期内,乙方在下订单后具体商定交货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计划采收。
  第六条 验收办法
  按国家规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验收办法,在收购点过秤前或运输至乙方卸货时抽样验收。
  第七条 价款结付
  乙方按实收数量、等级在3日内全部付清。
  第八条 费用负担
  交货前由甲方自理。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地点收货,其超里程运费,由乙方负担(或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九条 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根据水果市场的行情和对水果品种的需求量及时把信息提供给甲方。
  
二、甲方必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保质保量满足乙方对水果品种的需求量。
  
三、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十条 违约责任与处理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努力提高供货量、质量,按采购订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如未按合同规定品名、数量的,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总价值 50% 的违约金;
  
(2)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每逾期 1 天,应向乙方偿付迟交部分总价值20%的滞纳金;如甲方提供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导致商品损失,乙方可以降价处理当批次货物,且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已符合合同规定的情况下,不得少收或不收,否则向甲方偿付少收或不收部分总价值50% 的违约金;
  
(2)乙方在甲方交货后,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款,如未按时交纳,每逾期 1 天,应向甲方偿付为付款部分总价值50%滞纳金;
  
(3)乙方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等级和价格标准,压级压价收购,除还足压价部分货款外,应向甲方偿付压价部分总价值50%的违约金。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转让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条件。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
  
一、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二、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30天通知乙方。
  
三、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在代理区域内实行变更,并及时将实施的情况报告甲方。
  
四、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理销售商。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合作社终止营业。
  
二、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三、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一、甲乙双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个体经营组织,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乙双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甲乙双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以采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合同的期限
  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签章: 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劳动法规定工资最多可以压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法规定工资最多可以压多久
压工资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压工资的,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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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5天。因此10月份的工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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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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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人单位为捐赠 强扣工资违法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4条的规定,职工有权自行决定捐款的数额,是否捐款以及如何捐款都必须出于职工的自愿,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强行扣除职工的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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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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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单位;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保障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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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多可以压多久工资
压减员工薪资违反法律,不存在“押工资”天数。雇主应按时支付薪资,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前需完成支付,且每月至少发放一次。薪资发放日期应遵循劳动合同规定。企业无权拖欠或扣减员工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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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你好律师,我国法律上规定低压电缆采购合同怎么写?最好有范本。希望相关法律人士解答,谢谢了。
[律师回复] 编号:
卖方:
买方:
签订地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序号使用单位品名品牌型号规格产地保修期单价(元)数量(套)采购金额(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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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二.供应设备:
三. 质量与检验
1、卖方须准时提供全新的、包装完美无破损的、备件齐全的、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2、设备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备件备品、装箱单、技术参数资料(中文)、设备安装调试运行良好。
3、设备应钉有铭牌(包括:制造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四.交货及验收
1、合同签订后,卖方免费送货至买方的使用单位(名称:????地址:?????电话:???)。
2、在货到后3天内,卖方免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3、设备验收:使用单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或厂方出厂标准验收,使用确认设备运行良好,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4、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免费“三包”,7天包退、15天包换和不少于1年的保修。如果每件设备一年内出现三次质量故障,同类设备总货量一年内出现质量故障超过15%的,应包换。
五、付款方式
1、卖方提交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和拨款凭证复印件给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采购中心。
2、 广州市海珠区国库支付中心15天内用转帐方式支付货款。
六、售后服务
1、卖方提供的免费上门保修服务,自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维修,不再收取费用;属于人为造成的,卖方提供服务,但须收取材料费。
3、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工作时间8:00~18:00期间为4小时,非工作时间为16小时(保修电话:?地址:?)。
4、设备故障在检修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卖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使用,直至故障修复。
5、保修服务方式,即由卖方免费派员到使用单位现场维修。
七、培训
1、卖方免费向使用单位提供设备的基本使用的培训。
2、培训时间由使用单位安排进行1—2次集中的培训。
八、违约责任
1、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设备款的,向卖方赔付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买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的,向卖方赔付欠款百分之五。
3、卖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设备,卖方赔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4、卖方不能交付设备的,向买方赔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5、卖方逾期交付设备,向买方赔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交付超过十天,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及仲裁
1、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买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卖方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和海珠区政府采购中心各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
买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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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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