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流程如下:
其一、发布征地告知书;
其二、发布征地公告;
其三、补偿登记;
其四、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其五、补偿安置方案;
其六、听证;
其七、审批通过补偿安置方案;
其八、支付补偿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