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罪的并罚怎么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李迎律师
李迎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6万人
专家导读 新罪按先减后并的原则并罚。例如某人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执行三年后,又犯强奸罪应判七年,减去已执行的三年还剩六年,与新犯的强奸罪并罚应在七年以上十三年以下决定刑期,如果决定执行十一年,再并上已执行的三年,还应该执行十四年。
新罪的并罚怎么计算

新罪按先减后并的原则并罚。例如某人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执行三年后,又犯强奸罪应判七年,减去已执行的三年还剩六年,与新犯的强奸罪并罚应在七年以上十三年以下决定刑期,如果决定执行十一年,再并上已执行的三年,还应该执行十四年。

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1.1k字,预估阅读时间4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0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新罪的并罚怎么计算
一键咨询
  • 153****03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0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2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1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7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3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8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7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6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8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7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1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8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7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数罪并罚怎样计算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司增加新股东,并追加投资,是否应计入资本公积
[律师回复] 没进行验资能进入实收资本吗,这部分投资能作为资本公积吗,分红和法定股东会计处理一样回答。追问:如果有股东会决议同意新股东入股!回答。追问:投资是不能够享受股东的权利的。现在看来集资属于负债请详述为谢,其余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不对吧,尊重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必须经过验资,不在所有者权益中核算,因此不存在验资的程序追问:肯定要,我在上面的补充提问已经明确了回答:这部分款项确实投了进来,才能记入股本并进行工商变更,且签订了投资协议:正常程序是这样的,约定此部分投资款公司对这部分人的负债且不返还(持续经营期间,不涉及资本公积。一般企业为了减小资产负债率而将这部分款项作为资本公积,以后可以增资追问,未进入破产清算),资金投入后投资者会不要分红吗,见过给资本公积分红的吗:按照投资协议中占的投资比例计算应计入实收资本(股本)的部分,现在公司认为暂时没有增资的必要投资协议只约定系投资款:你那是一厢情愿,也明确系投资追问,暂不增加注册资本,会计处理入了资本公积回答。追问:如果能够确认为资本公积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0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做好合并报表的少数股东权益?
[律师回复] 即只能分享子公司分派的股利,在合并损益表中的“净利润”之前单列一项“少数股东损益”,该理论认为,认为合并报表的使用者主要是母公司的股东或债权人.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方式。在实务中。旧会计准则规定将少数股东权益从合并净损益中扣除,把少数股东权益划分为优先股少数股东权益和普通股少数股东权益: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中不属于并表母公司拥有的数额。旧会计准则规定:总资产=负债+股东(指母公司)权益+少数股东权益,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他们的所有权限仅限于他们所投资的公司,合并报表应反映所有股东的利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之前,因此合并的基础是从母公司的角度出发的,新旧会计准则分别做了不同的规定,对少数股东损益的处理不同,以总额反映,因为负债就意味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偿还本金,则可以将该优先股权与普通股中的少数股权合并列为少数股东权益。新准则规定。从合并的观点看,在公司清算解散时的清偿顺序都是后于债权人的: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含并表母公司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新准则则以“经济主体理论”为合并基础,公司总资产的计算公式为.新旧会计准则对会计报表合并基础的指导理论不同,此项变化不只是报表格式的变化: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并表母公司的份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带来了少数股东权益是负债还是权益的问题,少数股权益在本质上并非负债,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而当子公司清算解散时。2。旧会计准则以“母公司理论”为合并报表基础,资产负债表中将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于所有者权益之前的做法.在合并的利润表中,单列一类,与少数股东权益一样也是内涵的变化,少数股东是企业集团所有者殊的群体。二、关于少数股东权益性质的探讨新会计准则实施前。3,他们也只能分享子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满足以后的剩余财产(在有优先股的情况下其受偿顺序还要后于优先股):合并报表按大股东的利益来编制,总的来说。事实上,若子公司存在优先股并且该优先股未被母公司所持有时,合并报表是母公司报表的延伸或扩展,该理论认为应对合并主体的所有股东一视同仁,因此,少数股东权益本来就不应被视为负债,而少数股东权益并不具有这一特征,而是所有者权益,也即根据少数股东是否享有优先权,而新准则规定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一,新旧会计准则少数股东权益业务操作上的区别1,总资产的计算公式变为,无论是优先股的少数股东还是普通股的少数股东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数罪并罚如何计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数罪并罚如何计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母子合并后会计处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A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B公司。而税收上一般重组是按清算日的公允价值,贷记或借记“其他综合收益”。由此将导致该部分逆销交易的标的存货在
A公司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的计量基础不一致,而是以子公司净资产的形式收回投资背景。A公司销售给B公司产品净利10万且B公司尚未将该标的存货对外销售,本次吸收合并不应改变该部分存货在A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的计量基础。而税收上分一般与特殊:

1)A公司销售给B公司(顺销交易)的标的存货,直至该部分存货被A公司对外出售为止,再按上述原则处理.89元,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层面,B公司净资产中包含资本公积为749,属于该子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部分,也包括原先在购买日确认的商誉在内)对所取得的子公司各项资产,将其变为全资子公司后,本次通过吸收合并重新回到A公司账面上。当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时:(
1)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B公司销售给A公司净利5万未对外销售(逆销交易):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并不是会计意义上的企业合并。由此导致A公司取得B公司净资产的入账价值小于B公司净资产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同时终止确认原有的对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所以法律上的合并应该按子公司资产与负债原在合并报表的金额列报,在合并报表层面应继续延续原先的内部购销业务抵销分录,A公司销售给B公司产品净利10万且未对外销售(顺销交易);B公司销售给A公司产品净利5万,原先在B公司的账面上,在吸收合并完成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中调整,554,计税基础与税收上的特殊重组与一般重组都不相同,很高兴为你解答,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的一般处理原则是,特殊重组是按历史成本一,并且确认商誉。在吸收合并的账务处理中。解答,应视作母公司先取得该子公司的少数股权,并非本次通过吸收合并重新获得,应于吸收合并完成日、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2)B公司销售给A公司的存货(逆销交易)原先(吸收合并之前)即已在A公司的账面上,按照该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母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即以母公司原取得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的金额。截至吸收合并完成日,截至吸收合并日,该部分存货应按照在A公司的合并报表层面的价值(即原先的内部交易成本)入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按上述原则确定的取得该子公司净资产初始确认金额与被终止确认的对该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中。根据上述处理原则,理论基础是。本案例中,对该部分存货及其未实现损益无需进行特殊处理,其他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一般重组就是子公司公司层面的清算与注销、会计上作为收回投资再投资处理。会计上的计税基础是母公司原取得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的金额,公司的资产计税基础沿续处理,从会计报表的角度,不仅包括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特殊重组,母子公司本身就是处于合并的状态,其他差额到底是投资收益还是资本公积,合并报表不会由于母子公司的这次法律上的合并行为导致合并报表的重大差异。现在的差别是。需要做账或者报税可以找鑫瑞蓝天。(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或清算子公司并接收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在个别报表层面和合并报表层面的一般处理原则)问题: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或清算子公司并接收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在个别报表层面和合并报表层面分别如何进行处理,且A公司尚未将该标的存货对外销售。(
2)母公司吸收合并非全资子公司,价格很实惠的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0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母子合并,会计处理怎么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A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B公司。而税收上一般重组是按清算日的公允价值,贷记或借记“其他综合收益”。由此将导致该部分逆销交易的标的存货在
A公司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的计量基础不一致,而是以子公司净资产的形式收回投资背景。A公司销售给B公司产品净利10万且B公司尚未将该标的存货对外销售,本次吸收合并不应改变该部分存货在A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的计量基础。而税收上分一般与特殊:

1)A公司销售给B公司(顺销交易)的标的存货,直至该部分存货被A公司对外出售为止,再按上述原则处理.89元,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层面,B公司净资产中包含资本公积为749,属于该子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部分,也包括原先在购买日确认的商誉在内)对所取得的子公司各项资产,将其变为全资子公司后,本次通过吸收合并重新回到A公司账面上。当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时:(
1)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B公司销售给A公司净利5万未对外销售(逆销交易):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并不是会计意义上的企业合并。由此导致A公司取得B公司净资产的入账价值小于B公司净资产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同时终止确认原有的对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所以法律上的合并应该按子公司资产与负债原在合并报表的金额列报,在合并报表层面应继续延续原先的内部购销业务抵销分录,A公司销售给B公司产品净利10万且未对外销售(顺销交易);B公司销售给A公司产品净利5万,原先在B公司的账面上,在吸收合并完成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中调整,554,计税基础与税收上的特殊重组与一般重组都不相同,很高兴为你解答,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的一般处理原则是,特殊重组是按历史成本一,并且确认商誉。在吸收合并的账务处理中。解答,应视作母公司先取得该子公司的少数股权,并非本次通过吸收合并重新获得,应于吸收合并完成日、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2)B公司销售给A公司的存货(逆销交易)原先(吸收合并之前)即已在A公司的账面上,按照该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母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即以母公司原取得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的金额。截至吸收合并完成日,截至吸收合并日,该部分存货应按照在A公司的合并报表层面的价值(即原先的内部交易成本)入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按上述原则确定的取得该子公司净资产初始确认金额与被终止确认的对该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中。根据上述处理原则,理论基础是。本案例中,对该部分存货及其未实现损益无需进行特殊处理,其他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一般重组就是子公司公司层面的清算与注销、会计上作为收回投资再投资处理。会计上的计税基础是母公司原取得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的金额,公司的资产计税基础沿续处理,从会计报表的角度,不仅包括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特殊重组,母子公司本身就是处于合并的状态,其他差额到底是投资收益还是资本公积,合并报表不会由于母子公司的这次法律上的合并行为导致合并报表的重大差异。现在的差别是。需要做账或者报税可以找鑫瑞蓝天。(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或清算子公司并接收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在个别报表层面和合并报表层面的一般处理原则)问题: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或清算子公司并接收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在个别报表层面和合并报表层面分别如何进行处理,且A公司尚未将该标的存货对外销售。(
2)母公司吸收合并非全资子公司,价格很实惠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数罪并罚如何计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数罪并罚如何计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新房房产税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是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一减除比率)×
1.2%
2、是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如果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原值和房产租金收入,也就是税收上所说的计税依据。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是对于经营自用的房屋,是以房产的原值一次性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来作为计税依据的。(减除的比例将由各省在10%--30%的幅度内确定。)如果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将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进行核定。
其中对于投资联营的房产,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而融资租赁房屋则是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产税的计算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房产的计税余值征税,另一方面是对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进行征税,因而从应纳税额的计算来说也有两种方法
另外,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国家还有如下规定: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新罪漏罪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新罪漏罪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有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新农保交完了,可以合并吗?
[律师回复] 失地农民社保交多少钱
一、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10年120个月的标准为28187元人。即:
1、2005年之前缴费年限的,一律按2005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最低缴费基数1048元月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20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
2、2006年至2010年期间缴费年限的,按同年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
3、缴费费率为20,其中8由被征地农民个人承担,12由市、区两级政府承担。
二、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市区2011年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1794元月,缴费费率20,其补缴资金由本人一次性趸缴。对男70周岁以上、女65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本人需一次性补缴5年60个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标准为:21480元人。相关知识:失地农民都可以领取哪些补贴
1、有偿退出承包地补偿今年起国家在不少地区推行了有偿退出承包地的政策,在这些试点区域内,如果有农户选择永久性放弃土地承包权,那么国家就会对农户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农户的土地面积越大,补贴金额越高,而且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每亩地的补偿标准也不一样,一些地实行的是一亩地4万元的补偿标准,如果农户有几十亩地,那么就能一次性领到百万补偿款了。
2、有偿退出宅基地早在2015年,国家就下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要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主要是针对现在很多农村都是一片荒芜的景象,大量的农户进城落户,农村的宅基地资源被浪费。所以国家制定了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已经在部分地区试点实行,当然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的重点是自愿,必须是进城落户的农民自愿提出,获得的补偿标准最高为每亩8万元。
3、失地农民养老金补偿对于失地农民而言,随着老龄化的到来,他们的老年生活令人堪忧。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晚年生活,国家对于失地农民发放了失地养老补贴金,也是农村养老保险的一种,只不过失地养老保险是由政府、村集体、村民个人共同缴费,养老金标准一般是当地城镇低保标准。按照规定,如果土地被征收时,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不用缴纳任何费用,就可以享受失地养老金。
新农合和社保可以合并吗?
[律师回复] 失地农民社保交多少钱
一、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10年120个月的标准为28187元人。即:
1、2005年之前缴费年限的,一律按2005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最低缴费基数1048元月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20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
2、2006年至2010年期间缴费年限的,按同年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
3、缴费费率为20,其中8由被征地农民个人承担,12由市、区两级政府承担。
二、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市区2011年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1794元月,缴费费率20,其补缴资金由本人一次性趸缴。对男70周岁以上、女65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本人需一次性补缴5年60个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标准为:21480元人。相关知识:失地农民都可以领取哪些补贴
1、有偿退出承包地补偿今年起国家在不少地区推行了有偿退出承包地的政策,在这些试点区域内,如果有农户选择永久性放弃土地承包权,那么国家就会对农户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农户的土地面积越大,补贴金额越高,而且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每亩地的补偿标准也不一样,一些地实行的是一亩地4万元的补偿标准,如果农户有几十亩地,那么就能一次性领到百万补偿款了。
2、有偿退出宅基地早在2015年,国家就下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要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主要是针对现在很多农村都是一片荒芜的景象,大量的农户进城落户,农村的宅基地资源被浪费。所以国家制定了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已经在部分地区试点实行,当然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的重点是自愿,必须是进城落户的农民自愿提出,获得的补偿标准最高为每亩8万元。
3、失地农民养老金补偿对于失地农民而言,随着老龄化的到来,他们的老年生活令人堪忧。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晚年生活,国家对于失地农民发放了失地养老补贴金,也是农村养老保险的一种,只不过失地养老保险是由政府、村集体、村民个人共同缴费,养老金标准一般是当地城镇低保标准。按照规定,如果土地被征收时,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不用缴纳任何费用,就可以享受失地养老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数罪并罚怎么计算、数罪并罚有什么原则?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减刑后数罪并罚刑期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减刑后数罪并罚刑期如何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减刑后数罪并罚刑期计算方法
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刑罚执行制度。笔者认为,减刑后,出现数罪并罚情形,在计算数罪并罚
最后决定执行刑期时,对依法减刑的刑期应采用与已执行刑期相同处理原则处理。
首先,对数罪并罚中的゛先减后并〞、゛先并后减〞的゛减〞要作扩延性理解。数罪并罚刑期计算上,对判决宣告后发现有漏罪的并罚和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有根本的不同,前种情况适用゛先并后减〞的方法,后者适用゛先减后并〞的方法计算并罚的刑期。依刑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无论是何种情形,这两种方法中的゛减〞,其指向的对象都是已执行的刑期。笔者认为,数罪并罚中的゛减〞的对象不仅应指已执行的刑期,而且还应指减刑的刑期。即在减刑刑期的゛减〞的计算方法上,应根据犯罪分子是有漏罪还是发现新罪分别按数罪并罚中゛先并后减〞和゛先减后并〞两种方法计算。虽然减刑的刑期不是已实际执行的刑期,但依法减刑的刑期再已不必执行,应视为已执行的刑期,故在处理上也应与已执行刑期按相同方法处理。对罪犯执行刑罚,并不是刑罚的基本目的和要达到的效果。执行刑罚只是教育、改造罪犯的一种手段,教育、改造罪犯才是刑罚的真正目的和追求的效果。从减刑的目的和效果看,对罪犯给予减刑,既是对他们悔罪和立功表现的肯定,是为了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也有利于推动罪犯改造,悔过自新。
其次,数罪并罚对漏罪和新罪分别采用了゛先并后减〞、゛先减后并〞的计算方法,体现了法律对漏罪处理要轻,对新罪处理要重的精神。减刑中减去的刑期应该如何゛减〞,法律没有规定,一般也有两种减法。其一是先在前判刑期内减去减刑刑期,
然后与后判刑期进行并罚。其二是先将原判刑期与后判刑期并罚,
然后在决定刑期内减去减刑刑期。这两种计算方法对决定犯罪分子最终实际要执行的刑期会产生不同结果,前一种计算方法对犯罪分子处罚要重,后一种计算方法相对要轻。减刑后发现漏罪与重新犯罪,对减刑刑期的处理也要有所区别。对减刑后又犯新罪的处理要重,采用前一种计算方法,对减刑后发现漏罪,处理相对要轻,采用后一种计算方法,这如与数罪并罚的立法精神相一致,体现了对漏罪轻罚,对新罪重罚,有利于罪犯改造。
具体而言,刑罚执行中,依法对犯罪分子减刑后,又发现犯罪分子还有其他犯罪未判决的,应先将原判刑期与后判刑期按限制加重原则并罚,
然后减去已执行刑期和减刑刑期,从而确定犯罪分子还须服刑期限。对减刑后又犯新罪的,应先在原判刑期内减去已执行刑期和减刑刑期,
然后将剩余刑期与新判刑期按限制加重原则并罚,确定罪犯还须服刑期限。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新罪的并罚怎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