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禁止跳单
《民法典》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所以,无论是买卖或租赁,在委托前,一定要慎重,且要做好心理建设,因为将来这中介费是一定要付的。
2、关于“居住权”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求。”需注意:居住权须由房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同时向登记机构进行登记设立,房屋所有权人对此拥有决定权。此外,未来房产交易,还要看是否存在“居住权”!
3、关于“70年产权”
《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70年,到期将自动的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需注意:目前关于续费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此外,该条款适用的是住宅,而非非住宅类。
《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5、关于租房
《民法典》规定: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厨房、阳台、储藏室、卫生间这些,都属于非居住空间);不能单方面提高租金,不能驱赶承租人;租客征得房东同意才可改造装修房屋;不符合标准的房子不得出租;房屋所有权变更。
中介合同的制定大大保障了承租方的合法权益。不管是买卖还是租赁,一定要认真认真再认真,还要有心理准备。没有居住权就不能进行房产交易。70年产权这项条款是住宅制定的,不是为非住宅类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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