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委托吗,具体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9-20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行政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是不可以进行委托的,具体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包括,其一,具体行政行为应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二,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发生效用而且存在可以执行的内容;其三,申请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委托吗,具体是怎样的?

一、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委托,具体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

依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是指依法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法律没有授予行政机关以强制执行权,或者法律虽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同时又规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邮政部门由于法律、法规没有授予其强制执行权,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相对人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范围。

(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可见,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是具有法律依据,依照法定程序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还包括行政主体资格合法,依法已经穷尽了行政程序(如履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程序已经完结),并已经依法送达当事人等。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以执行的内容,即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被执行人具有给付的内容。对于邮政执法而言,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物品即具有可以执行的内容;警告、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就不具有可执行性。

(三)申请人是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对于邮政部门来说,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是其行政执法权的来源,如《湖南省邮政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省、市、州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市场管理工作。因而,市、州邮政局可以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人。

在邮政执法活动中,被申请人应当是邮政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相对人,而不是与之关联的他人(如上级主管部门、所属分支机构等)。

(五)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的。

(六)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七)被申请执行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行政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是不允许进行委托的。除此之外,就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而言,具体的行政行为应该为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人、申请人在规定的法定期限内应该提出相关的申请。被申请人执行的相关案件应该归属申请人民法院管辖。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8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委托吗,具体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67****75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8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8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2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8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2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0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1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6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3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7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8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2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4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4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被委托人转委托有哪些具体规定?
被委托人转委托,首先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被委托人、转委托人和委托人三方共同签订书面转委托协议,成立生效后方具备法律效力,如果被委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作出转委托的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并且对于造成的转委托的第三人行为承担责任。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行政强制执行是否可以委托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或者申请人民,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可以自己实施强制执行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除以下情形外,行政强制执行不能委托: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行政强制执行词语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或者申请人民,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特征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为执行主体
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
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
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的职权与职责,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行政强制执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受委托人: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受委托人: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单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案中,作为我单位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代为陈述事实、提交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材料等与本次申请强制执行有关的事宜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5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行政强制执行权是否可以委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或申请人民,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行政强制执行权能否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
依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法由人民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是指依法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又不履行,法律没有授予以强制执行权,或者法律虽授予强制执行权,同时又规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授予强制执行权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将不予受理。邮政部门由于法律、法规没有授予其强制执行权,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相对人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范围。
(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可见,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是具有法律依据,依照法定程序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还包括行政主体资格合法,依法已经穷尽了行政程序(如履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程序已经完结),并已经依法送达当事人等。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以执行的内容,即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被执行人具有给付的内容。对于邮政执法而言,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物品即具有可以执行的内容;警告、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就不具有可执行性。
(三)申请人是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对于邮政部门来说,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是其行政执法权的来源,如《湖南省邮政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省、市、州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市场管理工作。因而,市、州邮政局可以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人。
在邮政执法活动中,被申请人应当是邮政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相对人,而不是与之关联的他人(如上级主管部门、所属分支机构等)。
(五)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的。
(六)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七)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人民管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委托合同和行纪区别具体是什么
委托合同和行纪区别具体是适用的范围不一样,行纪合同适用的仅限于购销的和寄售的,委托合同适用的范围是只要不是特定当事人进行处理以外的活动;行纪合同是有偿的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如何委托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处罚如何委托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行政处罚怎样委托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行政处罚怎样委托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法委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行政处罚委托必须具备受托组织是依法成立并且工作人员对法律熟悉。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10w+浏览
行政类
强制执行委托书如何写
[律师回复] 对于强制执行委托书如何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授权委托书范本
人民:
兹委托下列人员 在我方与 因 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1)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
(2)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案件委托执行后,受托应当依法立案,委托应当在收到受托的立案通知书后作委托结案处理。 委托异地协助查询、冻结、查封、调查或者送达法律文书等有关事项的,受托委托执行案件立案办理,但应当积极予以协助。
第三条委托执行应当以执行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执行行为实施地的同级人民为受托执行。有两处以上财产在异地的,可以委托主要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执行。 被执行人是现役军人或者军事单位的,可以委托对其有管辖权的军事执行。 执行标的物是船舶的,可以委托有管辖权的海事执行。
第四条委托执行案件应当由委托直接向受托办理委托手续,并层报各自所在的高级人民备案。 事项委托应当以机要形式送达委托事项的相关手续,不需报高级人民备案。
第五条案件委托执行时,委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委托执行函;
(二)申请执行书和委托执行案件审批表;
(三)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四)有关案件情况的材料或者说明,包括本辖区无财产的调查材料、财产保全情况、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情况等;
(五)申请执行人地址、联系电话;
(六)被执行人身份证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地址、联系电话;
(七)委托执行员和联系电话;
(八)其他必要的案件材料等。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5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怎样写强制执行委托书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授权委托书范本 人民: 兹委托下列人员 在我方与 因 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1)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 (2)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案件委托执行后,受托应当依法立案,委托应当在收到受托的立案通知书后作委托结案处理。 委托异地协助查询、冻结、查封、调查或者送达法律文书等有关事项的,受托委托执行案件立案办理,但应当积极予以协助。 第三条委托执行应当以执行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执行行为实施地的同级人民为受托执行。有两处以上财产在异地的,可以委托主要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执行。 被执行人是现役军人或者军事单位的,可以委托对其有管辖权的军事执行。 执行标的物是船舶的,可以委托有管辖权的海事执行。 第四条委托执行案件应当由委托直接向受托办理委托手续,并层报各自所在的高级人民备案。 事项委托应当以机要形式送达委托事项的相关手续,不需报高级人民备案。 第五条案件委托执行时,委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委托执行函; (二)申请执行书和委托执行案件审批表; (三)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四)有关案件情况的材料或者说明,包括本辖区无财产的调查材料、财产保全情况、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情况等; (五)申请执行人地址、联系电话; (六)被执行人身份证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地址、联系电话; (七)委托执行员和联系电话; (八)其他必要的案件材料等。
强制执行委托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授权委托书范本 人民: 兹委托下列人员 在我方与 因 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1)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 (2)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案件委托执行后,受托应当依法立案,委托应当在收到受托的立案通知书后作委托结案处理。 委托异地协助查询、冻结、查封、调查或者送达法律文书等有关事项的,受托委托执行案件立案办理,但应当积极予以协助。 第三条委托执行应当以执行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执行行为实施地的同级人民为受托执行。有两处以上财产在异地的,可以委托主要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执行。 被执行人是现役军人或者军事单位的,可以委托对其有管辖权的军事执行。 执行标的物是船舶的,可以委托有管辖权的海事执行。 第四条委托执行案件应当由委托直接向受托办理委托手续,并层报各自所在的高级人民备案。 事项委托应当以机要形式送达委托事项的相关手续,不需报高级人民备案。 第五条案件委托执行时,委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委托执行函; (二)申请执行书和委托执行案件审批表; (三)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四)有关案件情况的材料或者说明,包括本辖区无财产的调查材料、财产保全情况、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情况等; (五)申请执行人地址、联系电话; (六)被执行人身份证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地址、联系电话; (七)委托执行员和联系电话; (八)其他必要的案件材料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委托吗,具体是怎样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