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协议区别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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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和劳动协议的区别为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协议的双方没有具体的协助,可以双方都为组织。同时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则还会有相应的福利待遇,而签订劳务协议的报酬只有劳动工资。
劳动合同与协议区别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与协议区别有哪些?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协议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协议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协议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协议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协议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劳务协议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劳务协议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协议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协议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二、什么情况下支付赔偿金?

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可以选择:

(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经济赔偿金一般是由于企业违约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但是它的补偿是有一定的界限的也不是无限的,经济赔偿金存在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两者的利益会有损失,因此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任务来定。

以上就是对劳动合同与协议区别有哪些的相关解释。支付经济赔偿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违约行为确实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一个是支付违约金后还不足以补偿此损失。获得经济赔偿金是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在自身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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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时间不同。2、主体不同。3、内容不同。4、目的不同。5、适用的法律不同。三方协议的制定、发生争议后的解决主要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民法典》等,而劳动合同的订立以及发生争议后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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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与应聘协议有何区别?注意不是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定义不同
实习协议书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行实践学习,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就业协议是指在校学生毕业前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协议,目的在于约束学生和用人单位在毕业后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二,用途不同
1、实习协议书
毕业前,学生有意实习,单位接纳实习,双方可签订实习协议,进入实习阶段,而实习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实践学习,仅是发挥自身才能,供双方加深了解的机会,并不代表未来会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有意建立劳动关系,则签署就业协议,除非一方毁约,否则就业协议的归宿就是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后到单位报到,签署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失效。
2、实习协议书和就业协议的适用法律
实习协议书、就业协议的本质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发生纠纷应直接诉请到,处理的依据是合同法及其他民事法律,不适用劳动法,不受劳动法的特别保护而劳动合同的签订即意味着劳动关系的建立,如发生纠纷,则应先诉至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及处理的依据是劳动法。
3、实习期的特殊规定
在实习期间学生并不能享受到工资、最低工资、工伤、社会保险等劳动法法定的保障,双方权利义务基本靠实习协议书来自行约定,受教育法规及民事法规的保护。而就业协议指向未来劳动合同,所列明的未来劳动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劳动法,但为保障劳动关系的建立则可约定违约金,如学生未到单位报到则应支付违约金并签署解约协议以便于下一次就业。
三,签订注意事项不同
1.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
应关注报到日期、未来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薪酬、岗位、福利、违约金等,这些都是未来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涉及双方根本利益。
2.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对于劳动者而言,主要确立合同期限、薪酬、岗位、试用期,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很复杂,劳动合同的约定是保护用人单位利益的主要途径。
3.实习协议的注意事项
实习协议书往往被大家认为可签可不签,事实上签订是有必要的。对于学生而言,实习协议书不仅是要向学校陈述实习体验的依据,更是证明这段时间是学习的一部分,有关纠纷可以在学校得到合理处理,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可以确定这段时间是实习,而不是劳动用工。学生应该关注的实习时间和实习补贴(如果有的话),而用人单位则须关注学生的真实身份。
保密协议与工作安全协议的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
(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
(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一、保密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保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保密协议的期限
(4)违约责任。而竞业禁止则不一定。
二、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劳动者应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企业技术秘密,非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竞业限制是保密的手段,通过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少和限制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概率。保密是竞业限制的目的,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最终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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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首先,三方就业协议由教育部统一印制,主要是为了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制定三方就业协议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律法规的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报到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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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协议与三方协议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会听到两方协议、三方协议,偶尔也会听到四方协议。对于大学生来说,由于人脉不广,所以一般都是通过三方协议的方式就业的。但是,对于优秀的大学生来说,学校一般会举荐该毕业生去往哪个单位就职,此时也会涉及到四方协议。在探讨时,我们可以把重点放在三方协议上。
一、三方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的原则,经三方协商一致,就合作经营____________项目合作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供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
一、由甲方出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实际为三人合作经营,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该店命名为________________,主要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投资及分红比例:
(1)、该店投资为____万元,投资比例三方平均出资,各方出资____万元,资金在20____年月日前到帐。
(2)、该店每月核算一次经营情况,如有利润,原则上每月分红一次;如需扩大追加投资或出现亏损,则按上述投资比例出资(即三方平均分摊)。
(3)、利润分成比例为三方平均分配。
(4)、购置的一切资产属三方共同所有,共有份额按投资比例,按实际投资数额单据凭证记帐。
二、合作期限暂定____年,从20____年____月至20____年____月有效,如到期仍想继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三、甲方委托____全权代表甲方,负责日常的各项经营管理事务。但重大经营决策应取得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后,方可付诸实施。
四、该店的投资款、经营资金均由乙方管理,以甲方的名义在银行开立帐户存取。开户行:____户名:____帐号:。甲乙丙三方均有权稽查监督帐户收支情况。
五、该店的一切收入、支出、结存等发生情况,均如实记帐。帐务至少应每月由三方共同核对一次。
六、该店由三方共同选定的采购或供应商供货。
七、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甲乙丙三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3、本合作项目连续亏损月或亏损数额达到万元,甲乙丙任何一方均可退出合作。解散或退出合作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及资产或承担债务。
八、三方合作该项目,应秉承诚信、无私的合作原则。合作经营合同期间,如遇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丙方(签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四方协议一般是指由四个签约主体共同签订的协议,四方都有法律意义上的权责。在实践中,主要是普通民事和经济合同比较常见该类合同。有的人认为,四方协议较多的常见于未毕业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协议,其实大部分情况下该类协议是三方签订的,即用人单位、学校、学生本人;也有要求四方签字确认的,就演变成四方协议,这四方分别是学生就业处,学院就业处,用人单位和本人。但最常见的是三方就业协议。小编在探讨三方协议和四方协议的区别时,将重点放在了三方协议上。三方协议,顾名思义就是三方当事人就合同的各事项达成合意后所签订的协议。在任和一方违反该合同所规定的的义务时,另外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方协议跟三方协议产不多,只是多了一个签约主体。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还是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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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协议与借款协议的区别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还款协议与借款协议的区别包含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借款合同和借条的区别:
  借款协议同借据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二者都是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据,借款协议、借据成立(存在),说明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约定成立;并且,一般来说,在诚信原则指导下,债权债务关系也将实际成立和存在。但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法律意见】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  
借据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可见,从成立方式上看,借款合同的成立不当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必然联系;但借据的成立必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联系。
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
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公司安全协议与保密协议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
(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
(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一、保密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保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保密协议的期限
(4)违约责任。而竞业禁止则不一定。
二、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劳动者应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企业技术秘密,非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竞业限制是保密的手段,通过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少和限制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概率。保密是竞业限制的目的,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最终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岗位安全协议与保密协议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
(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
(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一、保密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保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保密协议的期限
(4)违约责任。而竞业禁止则不一定。
二、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劳动者应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企业技术秘密,非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竞业限制是保密的手段,通过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少和限制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概率。保密是竞业限制的目的,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最终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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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性质的区别。离婚协议的内容看,包括三个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直接抚养小孩一方探视权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离婚协议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但离婚协议书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以口头形式及书面形式的信件、数据电文和电子邮件等,我国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这是与民商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区别离婚协议的离婚部分是不可变更、撤销这又与民商事合同,可以变更、撤销相区别。
三是效力的区别。登记离婚协议与诉讼离婚协议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涉及人身关系都不能直接执行登记离婚协议与诉讼离婚协议的债务,不能对抗第债权人,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即“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的权利。”登记离婚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子女及财产关系部分即时生效,离婚部分,经民政部门发给离婚证时生效而诉讼离婚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离婚、子女及财产关系即时生效登记离婚协议的财产关系,不能以一方不按照登记离婚协议的内容履行义务,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需要通过人民确认后,方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诉讼离婚协议的财产关系,一但履行期限一过,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登记离婚协议与诉讼离婚协议都不得上诉,不得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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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诉讼的关系上,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纠纷不经仲裁程序,不得向,否则会裁定不予受理民事争议仲裁则采取自愿原则,实行或诉或裁的规则,在仲裁协议合法有效存在之前提下,不得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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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仲裁裁决的效力方面,劳动仲裁不是一裁终局,对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民事争议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原则,故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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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协议。该协议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表示对于双方的基本情况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毕业生劳动合同则是毕业生与用入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确定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具体。由此可见,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有区别的。另外,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等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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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属于的劳动法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二)合同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 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分配性质,工资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涉。
(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等待遇,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 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八)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章程与公司设立协议的区别:
一、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文件,而公司设立协议则是任意性文件。
公司章程是我国公司法强制要求的公司必备文件。没有公司章程,公司就不能成立。
而除了外商投资企业要求有合同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有发起人协议外,我国《公司法》并没有要求公司必须具有设立协议。
所以,对中小企业最常见的形态即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设立协议是任意性文件,可有可无。但在现实生活中,投资者之间往往会先就成立公司事项签订一份公司设立协议。这是由于公司设立过程的不确定性所产生的。这种现实状况的存在,导致了投资者往往将公司设立协议视为成立公司最重要的事项,认为签好设立协议就万事大吉,剩下的只是手续问题了,这是一个极大的误区。
二、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围不同。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公司章程的作用范围包括股东、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与人员。而公司设立协议仅仅是股东之间的任意性合同,需遵守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其作用范围仅限于签约的主体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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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3、主体的待遇不同。4、报酬的性质不同。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6、适用的法律不同。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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