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资料准备?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如果丢失,可以找原单位给补办。如果超期,还需要单位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而造成超期行为。
需要的材料如下:
2、原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1、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的,给予1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应支付给相应的双倍工资。
3、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2倍,这是在单位不支付上述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下对单位的惩罚性赔偿
三、解除劳动合同要办什么手续
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进行工作、业务交接。
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工作、业务的交接。
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当公司的员工想要辞职时,虽然是能口头通知的,但好还是写一份纸质的辞职信。一定要记住提前三十天辞职,但若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条款的情况辞退劳动者是需要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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