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过年值班工资怎么算

最新修订 |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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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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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过年期间单位安排值班的工资计算标准是,初一到初三按照平时工资的300%计算,初四到初七也被安排值班的,加班工资是平时工资收入的2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春节是法定节假日,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安排职工放假。
根据规定过年值班工资怎么算

一、根据规定过年值班工资怎么算?

春节期间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四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二、用人单位拖欠过年加班费员工可以离职吗?

用人单位拖欠过年加班费的,员工可以随时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对于春节期间被安排值班的这部分员工来讲,值班也属于加班,所以用人单位是必须要给职工发加班费的,特别是初一到初三的加班费,初一到初三的加班费是不允许用调休或其他福利代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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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疫情值班工资怎么算?
疫情值班工资的计算方式是,如果是在正常的上班时间进行值班的话,那么按照平时上班的工资标准来进行就可以了,如果是在法定节假日或者是在周末来进行值班,应当按照加班工资,也就是平时工资的两倍和三倍来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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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明天周末我需要到单位值班,算不算加班呢,我想要请问一下根据相关的规定法定休息日值班算加班吗?
[律师回复] 值班一般给予补助,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2
2、下列情形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一般不予支持:
(1)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节假日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任务;
(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在上述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惯例等支付相应待遇。重庆市五中院
《关于当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实务问题座谈纪要》
第14条 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节假日需要,安排劳动者晚上值班守夜,发放了值班补贴,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不予支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沪高法民一(2006)17号
三、关于单位值班的若干问题
(一)以下情形中,劳动者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待遇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予支持:
1、因单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
2、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
(二)上述情形中,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单项集体协议、劳动合同或惯例等支付相应待遇。以上就是对于法定休息日值班算加班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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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
过年若是在农历初一、初二、初三这三天加班,那么可以获得的加班费是正常工资的三倍,对于在其余放假时间依旧加班的情形,则获得的加班费是二倍。加班职员可以结合自己的正常工资来计算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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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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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算不算加班
值班不应该支付加班工资。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体的生活或经营任务。在原岗位上具有生产、经营任务的是加班,反之是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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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姐姐是早上八点上班的,晚上下班已经八点过了,如果算作加班的话,加班如何根据下班时间计算加班时间的呢?
[律师回复]
1、加班计算方法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
每加班一天加班工资为:日工资×200%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你这三年的加班要每月分开计算,因为中间还有法定节假日,最后累计加班工资
3、既然目前通过劳动仲裁了,那就一起处理吧
4、看一下你所在省市的工伤待遇规定吧,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你应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我们单位平时还是经常加班的,加班的话都是会有记录的,我想大概算一下自己的工资,请问根据加班计录加班费该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根据加班计录加班费该怎么计算问题,我的回答如下: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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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算不算加班
值班不应该支付加班工资。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体的生活或经营任务。在原岗位上具有生产、经营任务的是加班,反之是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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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公司以值班为名变相加班但是考勤上显示的是值班可否当为加班的证据
[律师回复]
1、考勤记录不能作为加班的直接证据。
2、值班和加班的性质、内容均不同,需要举证证明。值班一般是从事简单收发、保卫等事务性工作且非本职工作,无事的时候可以休息。加班是本职工作的延续。
3、劳动者需要对加班的事实举证,如果单位规定加班必须经过审批的,那么未经批准的“加班”就不能被认定为加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计件工时劳动定额确定与报酬标准】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周休日】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工作时间延长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延长工作时间的例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禁止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九十一条【侵犯劳动者经济权益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我的朋友其实是在老家买了一块土地的,但是现在需要土地增值税清算了,那么请问下应该怎么做的呢
[律师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确认的问题: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所以应该区分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商铺的销售收入。
第二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的分配
土地成本按“占地面积法”分摊:某期项目应分摊的土地成本扣除项目金额=土地成本扣除项目总金额×某期项目占地面积/各期总占地面积
分配绿化占地面积=某期建筑占地面积比例×道路及绿化面积
某期建筑占地面积比例=某期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占地面积
分配后的某期占地面积=某期建筑占地面积+分配的绿化道路占地面积
第三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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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算不算加班
值班不应该支付加班工资。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体的生活或经营任务。在原岗位上具有生产、经营任务的是加班,反之是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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