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 3元;
3.失业保险
单位1%,(城镇)个人0.2%;(农村)个人不缴费。
4.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6.公积金
以北京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
二、社保补缴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社保只能对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社保规定的报销范围内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
综上所述,青岛市社会保险缴费包含五种不同的保险,且对于社保来说,只有医疗赔偿,并没有意外赔偿,社保是对自然人行为的一种保障,且职工缴纳的社保金额一般为上一年全市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其他自由职业者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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