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常公司怎样为员工买社保?
1、公司需要在员工入职后的三十日内为其买社保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2、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需要准备的资料:
(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3)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托收社保费的开户银行印鉴卡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
(5)首次参保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6)属新招调入员工(含复、退、转业军人或毕业分配)首次参保,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验原件);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7)首次参保员工,每人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回执,用于制作《劳动保障卡》。
二、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
1、社保局开户。
准备好开户资料,去当地社保局开户,一般找到社保局开户服务窗口办理。
2、到社保局拿员工社保申报核定表。
在确定公司缴纳社保人员人数没有变动的情况下,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在每个月的15号之后去社保局拿。
3、去地税局换税收缴款书。
4、去公司开户银行缴款。
去公司开户银行需凭税收缴款书缴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单位不仅负有为本单位的职员缴纳社保的义务,且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缴纳的义务。单位在向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提出社会保险的办理请求时,必须要提交诸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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