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利用下班时间开会算不算加班?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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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利用下班时间开会算加班,这属于延长职员工作时间的行为。根据《劳动法》等法律的规定,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单位需要向职员支付1.5倍的加班费。单位若是不支付加班费,职员可以选择投诉单位。
公司利用下班时间开会算不算加班?

一、公司利用下班时间开会算不算加班?

公司利用下班时间开会算加班。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举证加班费最有力的证据是什么?

举证加班费最有力的证据包括加班审批表、职员与单位签署的加班费支付协议等,具体可以证明职员自己加班了的证据如下:

1、劳动合同已规定存在加班的条款。有的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即明确本单位依法存在加班的情况,例如每周工作6天,这实际上是一个加班的合同条款。

2、用人单位认可。劳动者陈述其有加班事实,用人单位明确认可的,一般进行规范管理的用人单位,如果确有加班的,用人单位均会认可,因为在工资发放记录上会有加班工资

3、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劳动者提供的视听资料显示用人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者管理人员明确承认涉及劳动者存在加班事实的证据保存在该单位的。这一项涉及的是取证的问题。

4、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劳动者提供的微信、短信记录或者电子邮件显示有加班的事实存在的。电子证据取证复杂,应由专业人员帮助。

5、与公司有关的考勤记录、工资单等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加班的事实。注意这些证据必须与单位存在关联性方可作为有效的证据。

6、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例如,用人单位为证据员工的工资标准,提供了工资领取记录,但工资领取记录明确记载有加班费的存在。

7、用人单位的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等。该证据可以视为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提供该考勤记录,应承担不利后果。

8、加班审批表。不少用人单位存在加班审批制度,加班审批表足以证明存在加班的事实。在实务中远不止这八类证据,只要能证明存在加班的事实的,都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提供。

对于应该获得、但是却没有获得单位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提出加班费的支付请求。若是单位拒绝支付,那么职员可以带着证明单位应付未付加班费的证据,到相关部门投诉,或者也可以直接选择提出劳动仲裁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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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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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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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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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rnrn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rnrn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rnrn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rnrnrn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rnrnrn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追讨两年前的加班工资,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rnrn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rn  rn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rn  rn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rnrn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rnrn《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rn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rn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rn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nrn《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n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n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nrn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nrn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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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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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下班时间开会算加班吗?
我国下班时间开会只要是侵占了我国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就算是加班,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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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杜绝无效加班
华为公司的做法就可视为一个好例子。华为没有硬性的加班制度,但以前工时会计入绩效考核,工时多,领导会认为该员工更认同企业文化,劳动态度好。不过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工时问题完全不计入绩效考核,领导不提倡加班,加班都必须要有对应的各时间段工作日志说明到底干了什么,质量部门会对工作日志进行审计,特别是杜绝无效加班。
在加班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劳动监察部门加大对加班工资支付的监察力度的背景下,华为的做法值得众多公司学习。与其付出高额的加班成本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不如想办法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二,建立加班通知、申请、统计、确认制度
加班可以分为员工主动加班和单位要求加班。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两种情形,建立相应的通知加班和申请加班制度。
由单位通知员工加班的,控制的关键点在于加班安排者。相应的制度主要在于规制加班安排者的权限、加班安排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加班安排的有效性等。
由员工申请加班的,应由员工对加班的必要性做出说明,经单位批准后,员工的加班方被认可。同时,单位的制度应表明,不提倡员工自行加班,未经通知或批准,员工自行到单位工作的,不认定为加班。
无论是安排加班还是申请加班,用人单位都应该每月进行加班统计,并由劳动者签字确认,声明加班时间以该加班统计为准。如果该月劳动者没有加班,也要签字确认,声明没有加班。

三,考勤制度、劳动纪律应与加班制度相呼应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考勤制度,书面记录劳动者的出勤情况,每月与劳动者核对并由劳动者签字。用人单位保存劳动考勤记录不得少于二年。
用人单位要按时准确考勤,特别对于考勤机或电脑考勤,可要求员工下班时间必须打卡下班,然后根据加班单进行加班,不要直接以打卡时间作为上下班加班时间的计算。
另外,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还可规定,员工未被批准加班或未经通知加班的,下班时间后应及时打卡离开单位。

四,合理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班费的计算系数是法定的,有150%、200%、300%三档,但计算基数各地却有不同的规定。用人单位可充分利用这些规定,减少加班费的计算系数。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也规定:“根据本规定第十四条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根据第十九条支付劳动者休假期间工资,以及根据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支付劳动者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工资,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加班基数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自由约定工资数额。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必在合同中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因为该约定并不一定会被认可,只需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数额即可。如果该数额少于员工对工资的预期,可通过增加福利的手段来平衡,如给员工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五,正确运用特殊工时制度
除了标准工时以外,我国还有两种特殊的工时制度,即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正确运用这两种特殊工时制度,将给用人单位节省大量的加班工资成本。

六,工资单上明确加班工资
无论是采用现金发放还是转账形式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都应该将工资和加班工资明确分列在工资单上,要求员工签字确认,并发放给员工一份。同时,用人单位还可作出拒付声明,表明对工资单之外的劳动报酬事项拒绝支付,以应对关于仲裁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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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工厂强制性加班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法》以及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需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延长工作时间。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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