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邻里纠纷处理步骤是什么
1、物业派出代表和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的代表进行协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那么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
2、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就要选择仲裁程序,有第三方机构对物业和业主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的就要签署调解书,调解书是拥有法律效应的。
3、业主委员会有权力接聘物业公司。
4、仲裁不成的话就要选择法庭诉讼了,法庭依旧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庭会当庭进行宣判。
二、如何申请跟换物业公司
1.发起筹备:需要征集5%(人数和专有面积均须超过)以上的业主签名,支持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2.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予以协助:街道办事处有责任提供筹备协助。
3.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需要4-10名业主代表和一位开发商代表。根据北京市现在的行政文件,筹备组长由办事处指定。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第一,业主代表至少应有8名以上,才能保证不被瓦解;第二,筹备组长应要求由公益律师担任,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其他小区业委会主任等均无力承担相应责任。)
4.筹备工作:包括起草《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准备业主大会会议方案等。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政府指导意见和指导文件,均不具备强制力;第二,《规约》和《规则》要尽可能保证将来能顺利开展工作,政府的示范文本不可照搬;第三,此阶段应尽可能扩大宣传面,让业主们都了解到进展情况;第四,要习惯于把开会过程录像,每次筹备会议都要有签到和决议签字,和政府工作人员意见往来,关键问题都要有书面文件备存,要求对方签字盖章。第五,每一个筹备步骤都要让筹备组长签字,签字文件至少2份以上,其中一份要保存在最为可信的业主代表手里。)
5.组织投票:此阶段应尽可能多地收集表决票,至少在65%以上,才能确保筹备成功。
6.公示及备案:按照现在的行政规范,只要文件齐全,当时即可完成备案。
在遇到物业纠纷的时候不要慌张,也不能以拒交物业费的手段对抗物业公司。这样吃亏的只会是业主。遇到纠纷,遵循上述的流程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等步骤,才能够合法的,有效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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