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有病请求离职有经济补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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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公司员工因病主动请求离职,那公司不需要给与员工任何经济补偿,若是员工因病被公司辞退,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提起诉讼,来索要赔偿金,来保卫自己的权益。
员工有病请求离职有经济补偿吗?

一、员工有病请求离职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者因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其他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离职证明有什么用途?

1、去劳动就业保障局办理失业证,需要提供解除离职证明;

2、劳动者去社保局办理转移社保手续,需要出具离职证明;

3、劳动者重新找工作,入职前,新公司人事部要求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

4、劳动者创业,那么需要提供离职证明和失业证,那么会享受优惠政策。

5、可以凭此转劳动者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三、离职的手续是怎样的?

1、如果职工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职工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职工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职工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职工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职工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综上所述,员工需要离职的话,需要在离职三十日之前提出申请,等到相关领导同意审批只,办理好交接手续就可以离开了,且离职当月的工资一般都不会在离职发放,会在下月公司开工资时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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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病需要大笔的费用,能否要求经济要求好的子女赡养
[律师回复] 父母生病需要大笔的费用,能否要求经济条件好的子女赡养
《婚姻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但是,法律对“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如何认定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下面,笔者将对审判实务中如何认定此问题做出简要的探讨。
一.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法定义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可以分为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两方面,子女的赡养义务是不需要任何前提条件的法定义务。一般来说,父母在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时,有权要求成年子女向其支付赡养费,成年子女应当履行给付义务。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如果其父母没有劳动能力,可以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对其进行抚养,但是,该子女成年后如果有经济能力,仍然对其父母有赡养义务。
二、父母无劳动能力但生活并不困难时,子女是否一定要向父母支付赡养费呢
司法实践中,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是存在争议的。一种观点认为:父母生活并不困难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向子女要赡养费,其给付赡养费的请求不应得到支付。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父母确属于无劳动能力的情形,即使其有退休金等经济来源、生活并不困难,其也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笔者认为:子女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支付赡养费一般是以父母生活困难且子女不予以照料为前提的。如果父母虽然没有劳动能力,但身体状况良好,收入颇丰,生活并不困难,虽然子女仍负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但赡养的方式可以是与老人共同生活方面的精神抚慰,并非一定要向父母支付赡养费。
三、“无劳动能力的”是否要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标准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具有赡养条件的子女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时,无论父母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子女都应当履行支付赡养费或精神赡养义务。曾有女儿以父亲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拒绝向父亲支付赡养费的案例,就是错误的理解了“无劳动能力的”的界定,该案中,只要该父亲有证据证明其无劳动能力,无论其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女子都有给付赡养费的法定义务。
四、赡养费的数额标准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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