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申报特殊工种?

最新修订 |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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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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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个人可以持申请表、身份证、职工档案和特殊津贴补助凭据等材料,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特殊工种,行政部门受理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批准为特殊工种并登记。如能申报特殊工种,则可以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
个人如何申报特殊工种?

一、个人如何申报特殊工种?

由具有特殊工种的企业向劳动主管部门申请,劳动部门根据社保企业的岗位设置、工艺流程等出具认定特殊工种的岗位和数量,由企业确定具体人员认定的名单、岗位、工作年限,公示后报劳动部门备案留存,并计入个人档案。由职工本人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申报。

1、个人书面申请;

2、职工档案;

3、身份证复印件;

4、对于档案工种记载不清的需要提供原始工资表、特殊津贴费补助表等能说眀情况的相关原始依据,原始依据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提供单位公章和提供资料人员的签字。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有哪些?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

1、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

2、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

3、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

4、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5、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2、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3、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综上所述,从事一些高温、高危或者地下工作的人员,企业会为其申报特殊工种,企业没有集中办理的,员工自己也可以申报。带上身份证、劳动合同、档案等材料,没有档单的,可以带上特殊津贴支付凭据,到劳动局申报。被评为特殊工种后,可以办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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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给报特殊工种怎么办
遇到无法申报的情况,建议向高层领导反映或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未登记备案不影响特殊工种认证。企业应按规定列出特殊工种名称并提交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实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最终由区县社保中心执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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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什么是特殊工种?特殊工种是特殊工种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特殊工种的确认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1、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5年,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实际缴费满5年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城镇单位缴费且记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与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其帮个工或自由职业养老、医疗保险后的缴费年限之和)。   
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另外,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是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几个特殊工种要求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   
三、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报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有权将违反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退回原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管理,并按规定追回已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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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特殊工种有哪些特殊工种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达到法定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 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并不是要求劳动者一直在特殊工作岗位工作,只要在整个工作年限中,达到法定的特殊工作工作年限,无论之后离开岗位多久,均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我国法律规定的特殊工作年限是: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 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8号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厂里哪些特殊工种是特殊工种的工种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达到法定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 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并不是要求劳动者一直在特殊工作岗位工作,只要在整个工作年限中,达到法定的特殊工作工作年限,无论之后离开岗位多久,均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我国法律规定的特殊工作年限是: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 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8号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什么工种属于特殊工种,特殊工种和工作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特殊工种的内容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三.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十.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十二.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十三.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十四.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十五.矿山救护作业十六.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十七.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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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给报特殊工种怎么办
遇到无法申报的情况,建议向高层领导反映或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未登记备案不影响特殊工种认证。企业应按规定列出特殊工种名称并提交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实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最终由区县社保中心执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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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特殊工种可以享受特殊工种退休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一、特殊工种的确认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1、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5年,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实际缴费满5年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城镇单位缴费且记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与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其帮个工或自由职业养老、医疗保险后的缴费年限之和)。   
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另外,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是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几个特殊工种要求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   
三、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报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有权将违反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退回原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管理,并按规定追回已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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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殊工种?锅炉工是特殊工种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特殊工种?锅炉工是特殊工种吗?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特殊工种的确认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1、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5年,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实际缴费满5年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城镇单位缴费且记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与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其帮个工或自由职业养老、医疗保险后的缴费年限之和)。   
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另外,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是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几个特殊工种要求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   
三、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报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有权将违反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退回原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管理,并按规定追回已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养老金。
砖工是特殊工种,还是非常特殊的工种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属于。特殊工种的内容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三.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十.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十二.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十三.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十四.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十五.矿山救护作业十六.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十七.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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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有哪些工种
国内特种工种涉及多种职业,如井下、高空、高温作业者,繁重体力劳动者等,具体范畴由各行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特殊工种”这一称呼并非法律术语,相关法律法规未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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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厂属于特殊工种,还是特殊有害工种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特殊工种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
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
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
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
5.矿山救护作业;
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
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七)压力容器操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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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有哪些特殊工种属于特殊工种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特殊工种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
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
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
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
5.矿山救护作业;
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
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七)压力容器操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特殊工种有哪些,建筑特殊工种有哪些知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焊工(电焊、气焊、切割)、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工(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工(施工升降机)、桩机操作工、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建筑施工现场内机动车司机(仅指没有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相关机动车型驾驶证的人员)等。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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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有什么?
特殊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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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特殊工种是什么,特殊工种退休年龄是多少
[律师回复] 司机就是一种特殊工种,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但以往按国家规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只在国有企业及城镇集体中实行,部分国有企业及城镇集体企业改制为私企、外企及其他类型的企业后,在改制后的企业从事特殊工种时间如何认定成了空白。为此,近日省劳动保障部门出台了“过渡性办法”,规定私企、外企特殊工种年限认定改制5年内从事时间可与改制前合并计算。  按规定,国有及城镇集体企业改制为私有、民营或非国有控股企业后,职工自改制之日起5年内所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可与改制前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合并计算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年限,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与国有或城镇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以个体经营或以其他形式灵活就业后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工作时间,不再作为提前退休的工作年限。  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但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由于单位留用或本人原因未及时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以实际办理退休手续的时间为正式退休时间,其基本养老金标准按退休当期的计发办法核定。  对确实从事特殊工种,但由于职工档案记载不清造成特殊工种无法认定的,应当由参保人员所在企业负责。对于本意见下发前正常生产企业的参保人员,确实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原始档案殊工种情况记载不清的,企业及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职工历年工资表、出勤表、特殊津贴费补助表等相关原始有效材料为其建立健全特殊工种档案。参保人员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档案记载情况与工资表、出勤表等相关材料相吻合,并经过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  另外,目前各行业企业所执行的特殊工种名录,为1998年以前原劳动部会同卫生部、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的。各地特殊工种目录要严格按照该目录执行。不同行业内的企业之间不能参照执行。国家已经明确的一些行业的特有工种也不能参照特殊工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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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证件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特殊工种证件包含特种作业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特殊工种  高温,高空,有毒,有害,特别繁重体力劳动.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
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1
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
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1
5.矿山救护作业;  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
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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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是什么
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法律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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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特殊工种属于哪种工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特殊工种的内容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三.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十.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十二.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十三.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十四.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十五.矿山救护作业十六.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十七.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电工是属于特殊工种吗? 特殊工种都有什么待遇?
[律师回复]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
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
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
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
5.矿山救护作业;
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
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电工是属于特殊工种吗? 特殊工种都有什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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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
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
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
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
5.矿山救护作业;
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
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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