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出资比例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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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外资企业出资的比例,相关规定是如果第一次出资的话,那么比例是不得少于外资认缴出资比例的15%,如果是中外合资注册资本的话,那么比例是不能够少于20%的。对于外国投资的话,是可以自由兑换外币的。
外资企业出资比例规定是什么

一、外资企业出资比例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取消外商投资企业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的限制或规定。根据此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分期缴付出资的,第一期出资不得分别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15%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0%。

允许投资者自主约定出资额、出资期限和金额。这意味着外国投资者和合资各方可自行决定出资额和各期出资的进度和金额,有利于投资人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灵活约定,从而降低整体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此前的规定,外商独资企业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缴清;中外合资企业起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清,对于一些投资或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可能造成资本闲置。

取消一般行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即除了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专门要求的特别行业外,从事一般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其注册资本没有最低额度要求,由投资人自行决定。但是,《通知》明确规定就公司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比例,仍需符合《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及其他现行有效规定。也就是说,外商投资企业仍应根据审批机关批准的投资总额,拟举借的外债额度,融资机构对注册资本的要求等事项,综合确定注册资本金额,不能一味追求企业设立的便利化,而忽视了企业设立的目的、作用及融资方式。

二、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兴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为外国投资者所有,其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

对于外商投资的话,股东通知可以是通过设备产权或者是技术等各种方式进行出资的,而出资的比例,第一期出资的话,如果是属于外商独资,那么就不能够少于百分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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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此外,还来自定额负债,即企业根据有关制度和结算程序的规定,对应付和预收的款项中能够经常使用的一部分资金。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的构成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来自劳动群众投入的股金和由企业内部积累形成的公积金、公益金及其他各项专用基金。在西方国家,私营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来自股东的投资和企业的未分配利润。财务主管应如何选资本结构做好筹资安排:资本结构是指公司各种资金的来源构成及其比例关系,是筹资决策的核心问题,筹资决策的目标是确定最优资本结构,以求得公司价值最大化,达到公司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最低。公司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部分:公司的自有资金,它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积累起来的;负债;对外增加股权基金。相对于负债资金来说,我们把自有资金和股权基金统称为权益资金。因此,资本结构的选择也就是对权益资金和负债资金在整个资金比重中的权衡,以确定本公司的最佳资本结构。财务主管应该在日常的财务管理实践中,合理运用资本结构理论,选择合适的资本结构,为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服务。具体来讲,应该注意以下两个方面:1.企业存在最优资本结构,并且通过努力能够实现这一结构,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负债筹资的资本成本虽然低于其他筹资方式,但不能用单项资本成本的高低作为衡量的标准,只有当企业总资本成本最低时的负债水平才是较为合理发川篡沸诂度磋砂单棘的。因此,资本结构在客观上存在最优组合,企业在筹资决策中,要通过不断优化资本结构使其趋于合理,直至达到企业综合资本成本最低的资本结构,方能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目标。2.对于负债筹资,企业要能够合理运用,才能够提升而不是毁损企业价值。一般来讲,负债筹资是成本最低的筹资方式。在企业的各项资金来源中,由于债务资金的利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支付,而且,债权人要求的报酬率较低,因此,债务资金的成本通常是最低的。当存在公司所得税的情况下,负债筹资可降低综合资本成本,增加公司收益。但是,负债虽然是成本最低的筹资方式,却不一定是最优的筹资方式。企业通过负债筹资来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事实上是在运用财务杠杆,如果企业的投资利润率低于企业负债筹资的成本率,则企业就会发生偿债困难。而负债本息的偿还具有强制性,一旦企业不能按时偿还,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被迫破产清算。因此,企业要能够合理运用负债筹资,为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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