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房产流拍后该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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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司法拍卖产流拍后可以变卖,或者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共识以物抵债,一般司法拍卖不动产可以拍卖三次,从第一次流拍后进行后两次拍卖时,拍卖的价格要缩水降价的比例在10%到20%之间。
司法拍卖房产流拍后该怎么办

一、司法拍卖房产流拍后该怎么办?

在人民法院拍卖房子前,会对房屋进行查封和评估。然后进行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的,会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第一次没有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到20%,再次拍卖,第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再降价进行拍卖。人民法院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7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二、购买法院拍卖房有何利弊?

(1)关于“利”的分析

可以避开限购令,对通过法院拍卖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现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政策规定,是否也按照限购令执行。因此,我们说目前还是一个“灰色地带”。但在实际执行中,房屋竞得人必须拿着法院出具的房产权属变更司法裁定、拍卖成交确认书、协助执行书及身份证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区域的房产主管机关办理过户手续。

可以规避部分税种,一般来说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出具了法院的协助执行书后,通过法院拍卖所得房屋只需缴纳契税,不需缴纳所得税和营业税。但目前这种操作方式尚存一定争议。

(2)关于“弊”的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明确规定,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时,有些要涉及到把扣押查封的不动产进行拍卖处理,拍卖的不动产在价格上相对来说价格比较低,而且拍卖所得房产在缴税上也有优惠,可以免除所得税和营业税比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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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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