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土地新规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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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村土地新规有严控宅基地状况、整治荒废的宅基地、付费宅基地出现、严查非农、非粮化耕地、严查耕地建房、确保妇女土地权益六大项,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土地的监管力度,迅速出台了农村土地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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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控宅基地状况

今年起,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土地的监管力度,迅速出台了农村土地新规,其中包含了严控宅基地状况、整治荒废的宅基地、付费宅基地出现、严查非农、非粮化耕地、严查耕地建房、确保妇女土地权益六大项。

一、严控宅基地状况

农村的宅基地乱象由来已久,大部分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比如一户多宅、宅基地扩建、耕地建房等,作为农村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决不能让宅基地乱象继续下去,必须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首先在宅基地申请源头严格管控,乱象问题也必须严肃解决,劝退与强拆并施。

二、整治荒废的宅基地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外流,很多的农民在城里安了家,如此直接造成的问题便是在农村出现了很多的闲置宅基地,甚至有的宅基地由于长时间无人看管,已经陷入荒废状态,杂草丛生,屋漏墙倒,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新规规定凡闲置、荒废、倒塌超过两年以上并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将予以收回,统一管理利用,村集体要积极主动地提高宅基地利用率,不能放任国有资源长期浪费。

三、付费宅基地出现

围绕“三块地”的相关属性,国家也在寻求更有效、便捷的利用方法,尤其是付费宅基地的探索,在以往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如今再一次扩大了试点范围,宅基地付费时代已经成为可能,尤其是对于那些“一户多宅”或者宅基地超标扩建的农户,不能长期任其占用公共资源,但可以通过收取费用的方式,来维护村集体宅基地管理的公平性,其收入最终惠及全村村民。

四、严查非农、非粮化耕地

国家对非农化及非粮化耕地,早在《土地管理法》中就有相关的规定,严禁利用耕地参与非农业建设以及进行非粮食经济作物的种植,耕地红线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单位逾越,这是硬性规定,并做到随时监管、随时整治,并追加严厉的处罚

如今在农村这种现象并不稀奇,稍不注意就会有人逾越了这条红线,有的是明知故犯,有的则是无法辨识其中的界线,因此基层的村干部要时刻提高警惕。

五、严查耕地建房

乱搞种植、非耕占用都不允许了,怎么可能会允许在耕地里建房?但就有人不明白这个道理,明知故犯。在《土管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允许非农建设使用荒地,但决不能占用耕地,建房就更不允许了。但凡事也没有绝对,如果有确实的需要,农户可以通过办理农用地转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手续,只要主管部门允许,一切皆有可能,但是如果私自占用耕地建房,可能不仅会触犯法律,还要追加罚款,得不偿失。

六、确保妇女土地权益

土地的确权已经结束,很多的农民朋友应该已经发现,在土地进行确权登记的时候,已经将妇女的名字加入其中了,切实做到了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合法权益。自古女人能顶半边天,如今终于有了“懂装不懂”的理由,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就要落实在实处。在有的地区出台的《妇女保障条例》中甚至明确规定了农村妇女享有土地承包权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

土地新规是农业农村部连续3年采取问卷调查和入户调查的方式对全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初步掌握了农村房屋的闲置情况和安全住房情况。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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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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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新农村土地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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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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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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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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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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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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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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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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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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