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城中村改造是什么意思吗?
城中村改造,是指对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的房屋,进行的征收拆迁。
从狭义上说,城中村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上说,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
需要注意,城中村的特殊之处在于:其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但因其位置,处在城市规划区内,所以在征收拆迁实践中,对其的补偿,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来进行的。城中村的内部通常没有统一的规划和管理,以低矮拥挤的违章建筑为主、环境脏乱、人流混杂、治安混乱、基础设施不配套、游离于城市管理体制之外,成为了都市的“癌症”。所以需要进行城中村改造。
二、城中村改造有什么模式?
根据城中村改造的主体不同,城中村改造大体上可分为如下几种模式:
(一) 政府为城中村改造主体的模式
即在政府主持下,通过政府土地储备部门利用政府资金,完成项目策划、土地征收、安置房建设、拆迁补偿等系列事宜,在城中村拆迁完毕后,由国土部门会同发改委、规划等部门,组织向社会公开出让拆迁完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 政府主导、村企合作、市场化运作的模式
即政府通过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引导和规范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立项与申请,通过计划、规划、土地、建设、房管、拆迁、环境、市政、财政、民政、劳动、公安、文化旅游等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地方政府公布本地区的城中村改造方案和要求,将开发用地和建设用地捆绑招标,并提供优惠政策。村民委员会代表村民利益,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协商补偿谈判,由房地产开发商出资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做好村民社会保障工作等事宜。
(三) 市场化运作,政府监督模式
即政府除负责城中村改造规划的制定、行政的审批等行政事项外,城中村村民住宅的拆迁补偿、村民拆迁、安置或回迁及开发用地建设等方案的实施等事宜完全进行市场化运作,既可以由村民委员会自行与开发商协商,也可以通过公开竞标方式招标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开发商,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完全由房地产项目开发商承担。这种模式既可以由单一开发商完成,也可以由村集体企业与开发商合作完成,还可以由村集体企业和村民以自拆自建的形式完成。
城中村改造的模式包括了:以政府为主体的模式;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和市场运作政府监督的模式。城中村改造征收的赔偿方式有经济赔偿和置换产权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