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追偿的限度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3人
专家导读 行政追偿的期限是两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后开始计算。违法行为发生之后,在两年的时间内,行政机关可以按照规定,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如果超出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该行为违法,就不需要再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
行政追偿的限度是什么?

一、行政追偿的限度是什么?

所谓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要正确理解该条的规定,应把握三点:

(1)该条的“发现时间”是指行政机关的立案时间,不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

(2)行政处罚追究时效的期限是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日。如运输违禁物品,在途中用了10天时间,应当从最后一天将违禁物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对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算。如某公民自从接通电源时就开始偷电,该案的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应当从该公民停止偷电之日起计算。又如某人违法占地建住宅,其行为的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应当从某人拆除住宅,退出土地之日起计算。

(3)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期限内发现违法行为,但最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超过行政处罚追究期限的,对这种情况法院不以超出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处理。

二、行政追偿的追偿人是谁?

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具体行使追偿权,是追偿人。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作为追偿人的赔偿义务机关具体有:

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引起行政赔偿的,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为追偿人;

②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发生行政赔偿的,该组织是追偿人;

③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违法行使委托的行政职权发生行政赔偿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追偿人;

④赔偿义务机关只能向自己所属的工作人员行使追偿权。赔偿义务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的,应当提据自已承担的赔偿金额,分别向自己所属的工作人员追偿。

追偿人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其代表国家具体行使追偿权。赔偿义务机关只能向自己所属的工作人员进行追偿,行使追偿权。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违法行使行政权力时,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追偿人。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追偿的限度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5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5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7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6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0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6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3****81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0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7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7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8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0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8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7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0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行政追偿制度有什么内容?
行政追偿制度包括行政追偿的条件,行政追偿的形式,行政追偿的原则,行政追偿人需要满足的条件,行政追偿使用的范围以及程序、使用行政追偿制度的要件等具体内容,是行政义务赔偿机关向相关组织责令索赔所遵循的制度。
10w+浏览
行政类
一般行政处罚追责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1)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时效的规定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的。
“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之日。如,运输违禁品,在路途上用了五天时间,应当以最后一天将违禁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
(3)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这里的“连续”状态是指违法行为人连续实施同一种违法行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了数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同一行政处罚规定。如某违法行为人连续多次出售损害人体健康的“豆猪肉”,这一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多次出售,这一违法行为就是处于“连续”状态的,对其追诉时效的计算,就要从最后一个违法行为实施完毕时计算,也就是从最后一次出售“豆猪肉”的时间计算,对这一连续性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4)对于大多数行政处罚案件来说,追究时效为两年,同时也明确规定在行政处罚时效问题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考虑到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十分复杂,行政违法案件又千差万别,作出这样灵活的规定有利于行政处罚的有效执行。
(5)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根据这一规定,对于违反有关治安管理方面的行政违法行为,追诉时效就应以六个月为限,不再执行两年的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医疗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各位律师好,我公司的老板最近被抓了,听说是有什么行政处罚,不知道现在税务行政处罚最低限度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公平公正原则。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个被处罚的当事人。对违法性质、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基本相同的违法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一致,做到前后一致、遵循惯例、同等对待。
(2)过罚相当原则。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与违法行为的性质、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相当,禁止处罚畸轻畸重、重责轻罚、轻责重罚。
(3)综合裁量原则。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体现立法目的和精神,符合社会公认的基本准则和价值目标,要全面考量案件的主体、客体、主观、客观等具体情况,不能片面考虑某一情节。
(4)程序正当原则。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5)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坚持“过罚相当”的执法理念。制裁违法行为是手段,教育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是目的。
税务行政处罚最低限度的规定是什么呢的具体回答如上
我之前对当地官员权利运用透明度提出诉讼,我想咨询一下权力运行透明度行政复议期限的规定
[律师回复]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又做出相应的补充,该条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关于行政追偿怎么赔偿?
关于行政追偿的赔偿,可以通过立案、调查、听出意见、作出决定、通知、申请、执行等程序来进行处理,对于不同的行政违法事项所认定的追偿情况是不同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行政追偿与行政赔偿的区别包括什么?
行政追偿与行政赔偿的区别包括:对象不同、手段不同、前提不同、目的不同以及适用的范围不同。我国的?行政赔偿的对象是受以违法行政侵权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行政追偿的对象则是符合法律条件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和国家行政工作人员。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追诉时限是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行政处罚追诉时限是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行政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行政追偿的限度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