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如下:
1)首先需要确认被告是谁(就是要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或单位),如果是个人,那么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个人无法办理,律师可以打印),如果是单位,那么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其次要写民事诉讼状,说明事实与理由,以及要对方赔偿损失的依据,当然,需要提供书面证据(口头录音/录像),如果认为有的证据无法取到,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院替取证,虽然可能性很小;
3)准备就绪后,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如果受理了会给交费通知书,再持交费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算是案件已经正式受理了,法院会安排日期,并给传票,上面写明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审判员;
4)到了开庭时间,应准时到庭,迟到会给法官留下形象不佳的印象,有时侯会认为主动放弃诉讼,会作为撤诉来处理。法官的书记员会核实双方的身份,然后进入庭审阶段;
5)开庭审理阶段:法官会先问要不要法官回避,如果确认法官与被告是亲戚或者其它亲密关系,那么就说要回避,否则就说不需要。然后宣布正式审判,会让原告先读诉讼状,读完后提交相应的证据,再让被告反驳,然后进入对证据的质证阶段(庭审调查),这个时候,一定要对所有对方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仔细的质辩,否则就会不利.证据质辩完后,就进行双方的辩论阶段,一般法官会让双方各有两次辩论机会,但如时间拖长就可能只有一次。辩论结束,法官通常会问双方要不要调解。如果双方都说可以,那么法官会先分别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法官就会宣布,现在休庭,择日宣判。过段时间,法官的书记员就会通知去拿判决书。
6)在法官最后判决之前,可以申请撤诉。如果认为案件可能不利,或者说同个诉讼标的还有其它诉讼方式,或者说不准备起诉对方了,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提交民事诉讼撤诉申请书。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允许撤诉,然后给一个裁决书,可持裁决书向审判法官申请退还一半的诉讼费用。
7)拿到判决书后,如果认为判决不公平,那么就要在拿到判决书之日起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那么就要写上诉状,然后提交给审判法官,由他连同一审资料提交给二审法院.要记住的是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缴纳上诉费,该上诉费用与缴纳时间与方式在判决书上末尾有写明,法院不会再通知或提示。如果错过就无法上诉。
8)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不上诉,对方也不上诉,但对方又不愿意爽快赔偿损失,就需要向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于是又进入一个复杂的执行流程。
个人打官司的流程首先是要向法院申请,申请的时候需要携带诉状还有证据,进行报案,报案之后进行是否立案的决定,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后进行相应的审理,审理的过程中一般法官会让双方各有两次辩论机会,但如时间拖长就可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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